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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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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湛判冥事,初叔玄式,任荆州富阳令,取部内人吴实钱一百贯。后诬以他事,决杀之以灭口。式带别优,并有上下考,五选不得官。以问,谌白为叔检之。经宿曰:”叔前任富阳令日,合有负心事。其案见在,冥司判云:‘杀人之罪,身后科罚。取钱一百贯,当折四年禄。’“叔曰:”诚有此事,吾之罪也。“(出《朝野佥载》)
【译文】
王湛能够测算阴间的事,叔玄式任荆州富阳令,拿了衙门内吴实一百贯钱,后来因别的事诬陷他,杀了他灭口。叔玄式还想再升官,经过了上下的考试,五次都没有升官,就问王湛,王湛说为叔玄式验看一下,过了一宿说:”你以前当富阳令时,做了亏心事,案底现在还有,冥司判决说:‘杀人之罪,身后科罚,取钱一百贯,当折四年禄。’“叔玄式说:”真有此事,是我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