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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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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郡胡馥之,娶妇李氏,十余年无子而妇卒。哭之恸:”汝竟无遗体,怨酷何深?“妇忽起坐曰:”感君痛悼,我不即朽。可人定(人定二字原空缺。据黄本补。)后见就。依平生时,当为君生一男。“语毕还卧。馥之如言,不取灯烛。暗而就之。复曰:”亡人亦无生理。可侧作屋见置。须(须字原空缺。据黄本补。)伺满十月然后殡。“尔后觉妇身微暖,如未亡。即十月后,生一男,男名灵产。(出《幽明录》)
【译文】
上郡的胡馥之娶李氏为妻,但十几年没有孩子,李氏就死了。胡馥之在妻子尸体旁大哭着说,”你竟没有留下个孩子就去了,多么狠心啊!“李氏忽然坐起来说,”你这样悲痛地悼念我使我很感动。我不会马上烂掉,你可以在夜深人静时和我交合,像我活着时一样,我会给你生个男孩的。“说完就又躺下了。胡馥之就照妻子的话,没有点灯,在黑暗中和妻子同房。李氏又说,”死人没有复活之理,你可以另外盖间屋子把我放在那里,等十个月以后再埋葬我。“以后就觉得李氏的身子微微的热了,像没死时一样。十个月以后,果然生了个男孩,给男孩起名叫”灵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