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杨山人归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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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郡县志》:嵩高山,在河南府告成县西北二十三里,登封县北八里,亦名外方山。东曰太室,西曰少室,嵩高总名,即中岳也。山高二十里,周回一百三十里。
我有万古宅,嵩阳玉女峰。[一]长留一片月,挂在东溪松。尔去掇仙草,[二]菖蒲花紫茸。[三]岁晚或相访,青天骑白龙。[四]
[一]《登封县志》:太室二十四峰,有玉女峰,峰北有石如女子,上有大篆七字,人莫能识。
[二]江淹《赤虹赋》:“掇仙草于危峰,镌神丹于崩石。”
[三]《神仙传》:嵩山石上菖蒲,一寸九节,服之长生。《抱朴子》:菖蒲须得生石上,一寸九节以上,紫花者尤善。谢灵运诗:“新蒲含紫茸。”李善注:“《仓颉篇》曰:茸,草貌。”然此茸谓蒲花也。
[四]《广博物志》:“瞿武,后汉人也。七岁绝粒,服黄精紫芝,入峨眉山,天竺真人授以真诀,乘白龙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