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桑
《乐府古题要解》:《陌上桑》古词曰:“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旧说邯郸女子姓秦名罗敷,为邑人千乘王仁妻。仁后为赵王家令,罗敷出采桑陌上,赵王登台见而悦之,置酒欲夺焉。罗敷善弹筝,作《陌上桑》以自明不从。按:其歌辞称罗敷采桑陌上,为使君所邀,罗敷盛夸其夫为侍中郎以拒之,与旧说不同。按《乐府诗集》:张永《元嘉伎录》:相和歌有十五曲,其第十五曲曰《陌上桑》。
美女渭桥东,[一]春还事蚕作。[二]
五马如飞龙,[三]青丝结金络。[四]
不知谁家子,[五]调笑来相谑。
妾本秦罗敷,[六]玉颜艳名都。[七]
绿条映素手,采桑向城隅。
使君且不顾,[八]况复论秋胡?[九]
寒螀爱碧草,[十]鸣凤栖青梧。
托心自有处,但怪旁人愚。
徒令白日暮,高驾空踟蹰。[十一]
[一]渭桥,已见五卷注。
[二]鲍照诗:“季春梅始落,工女事蚕作。”
[三]五马事,古今说者不一,据《墨客挥犀》云:世称太守五马,罕知其故事。或言《诗》云:“孑孑干旟,在浚之都,素丝组之,良马五之。”郑注谓《周礼》“州长建旟”。汉太守比州长,法御五马,故云。后见庞几先朝奉云:古乘驷马车,至汉时太守出则增一马。事见《汉官仪》。《演繁露》云:太守五马,莫知的据。或言《诗》有“良马五之”,侯国事也。然上言“良马四之”,下言“良马六之”,则或四或六,原非定制也。汉有驷马车,正用四马,而郑玄注《诗》曰:《周礼》“州长建旟”。汉太守比州长,法御五马。玄以州长比方汉州,大小相绝远矣。周之州,乃反统隶于县,比汉太守品秩殊不侔,不足为据。然郑,后汉时人,则太守之用五马,后汉已然矣。至唐白乐天《和春深二十首》诗曰:“五匹鸣珂马,双轮画轼车。”至其自杭分司,有诗曰:“钱塘五马留三匹,还拟骑游搅扰春。”杜诗亦曰:“使君五马一马骢。”则似真有五马矣。若其制之所始,则未有知者。琦按:今本《毛诗》郑注,但云《周礼》“州长建旟”,谓州长之属,无“汉太守比州长,法御五马”之文,是康成未尝以太守比州长也。师古《杜诗注》云:王羲之出守永嘉,庭列五马。后人遂据为太守事。今按《晋书》及古今传记,羲之并未尝为永嘉太守,则其说亦讹也。宋人《五色线集》:北齐柳元伯五子同时领郡,时五马参差于庭,故时人呼太守为五马。今按《罗敷行》古词,已有“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蹰”之句,则非自北齐始矣。潘子真《诗话》:《礼》:天子六马,左右骖。三公九卿驷马,右骖。汉制九卿则中二千石,亦右骖。太守相驷马而已,其有功德加秩中二千石,乃右骖。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遁斋闲览》及《学林新编》云:《汉官仪》:朝臣出使以驷马,太守加一马,故为五马。与庞说相符,然亦无他证确然可据。唯沈约《宋书》引《逸礼·王度记》曰: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后之太守,即古之诸侯,故以五马为太守故实,庶几近之。前之数说似皆未的。王融诗:“车马若飞龙,长衢无极已。”
[四]古《罗敷行》:“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
[五]江淹诗:“不知谁家子,看花桃李津。”
[六]古《罗敷行》:“罗敷善采桑,采桑城南隅。”
[七]曹植诗:“名都多妖女。”
[八]《汉书》:“使君颛生杀之柄。”颜师古注:“为使者故谓之使君。”
[九]《西京杂记》:鲁人秋胡,娶妻三月而游宦,三年休还家。其妇采桑于郊,胡至郊而不识其妻也,见而悦之,乃遗黄金一镒。妻曰:“妾有夫游宦不返,幽闺独处三年于兹,未有被辱于今日也。”采不顾。胡惭而退。至家,问家人:“妻何在?”曰:“行采桑于郊,未返。”既还,乃向所挑之妇也。
[十]郭璞《尔雅注》:“寒螀似蝉而小,青色。”
[十一]谢朓诗:“余曲讵几许,高驾且踟蹰。”踟蹰,欲行不进之貌。
琦按:“使君且不顾,况复论秋胡”二句,或有非之者,谓不应以秋胡与使君较量,盖误解此诗专咏罗敷事耳。殊不知“妾本秦罗敷”一句,是自矜身分如罗敷之贞洁耳。观首句云“美女渭桥东”,并不实指罗敷。又云“不知谁家子”,亦未切指使君。通首辞句不可因此而悟乎?胡孝辕谓“此当善领其意,政复何碍”。旨哉斯言!可为读太白乐府者发凡起例之一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