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信奉永恒的爱的女人
相信世间存在永恒的爱并且热衷于此的,大多数是女人。成熟的男人会本能地觉得它靠不住,无法相信。稚气未脱的男人经日累月,随着恋爱、结婚,终有一天也会意识到这一点。
绪言
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的时候,男人必定会被牧师问道:“你会一辈子爱这个女人吗?”女人也同样:“你会一辈子爱这个男人吗?”男女都会坚定地回答:“是的。”在耶稣面前向牧师起誓一辈子爱一个异性。
相爱的两个男女在这个瞬间会陷入一种恍惚的圣境,觉得眼前这个异性是自己此生最爱、最可信赖的人。
然而周围参加婚礼的宾客们,会不会相信两个年轻人的爱永恒不变呢?未婚的少女、坠入爱情中的少年且不去说,有结婚经历的人,对人生多少有了些感性认识的人,虽然也曾在耶稣面前发过誓,但他们绝不会轻易相信爱情是永恒的。比如双方的父母,恐怕也不会像两个当事人那样,觉得发过誓了,两口子今后就会永远和和睦睦生活下去。
这种时候,个别心怀嫉妒的人甚至会带着一丝同情和一丝幸灾乐祸这样想:“瞧,这两个什么也不懂的家伙,在被人引诱着发这种无聊的誓呢。”而大多数默默听着的亲友们心里可能在想,要说最坏的人,大概要数那个让人这样发誓的耶稣了吧。
因为针对人最基本的欲望爱和食欲,耶稣基督并没有让人们郑重其事地发誓,唯独当人们结婚时,却要人们起誓说“一生只爱这一个人”。
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在教堂举行婚礼,所以一切都必须按照规矩这样做吗?似乎不见得。那么是不是有点表演过头了呢?
如此一想,不由得冒出一个疑问:最不相信男女之爱是永恒的人,莫非正是耶稣本人?或许因为耶稣知道一段爱情不可能永远存续下去,所以才要求两个人起誓,以便一开始就对此加以约束。
饥饿时要摄取食物,性欲高涨时要追求异性,这些都不需要郑重地发誓,人们自然而然就会去做。而两个男女永远相爱相守,或许并不是人类的自然行为。就好像道德、伦理等一样,原是违背人类本性的人为的东西。
相亲相爱的一对年轻人,大多相信自己的爱将永恒持续下去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情,因而对耶稣的命令毫无反抗,唯唯诺诺地顺从。在这一瞬间,两个人已经变成了狼奔豕突般朝红布猛冲上去的斗牛,他们眼睛里只有那块红布,而耶稣基督可能早已冷静地洞察了一切。
起誓的存在原本不是一种自然的形式,只有当必须将心之所趋硬是拽向另一个方向时,人们才需要起誓。
大型运动会开幕的时候,运动员代表会大声宣誓:“我们将堂堂正正地参加比赛。”如果真的人人遵循体育精神的话,这种誓言就毫无必要了。之所以心事重重地出场来宣读一番誓言,不正是因为心里各怀鬼胎,一不小心人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会做出什么违背体育道德、有违公平精神的事情来,所以才需要这样一种仪式来加以诫勉吗?于是运动员们才忽然想起“对了,我们必须堂堂正正地去比赛”,自己给自己施加压力。换句话说,这种宣誓无非是一种自我暗示,为了将某些不纯的念头打消掉,扭转心向而已。
婚礼中的起誓总让人感觉与此有些相像。因为情感本是人最薄弱的地方,所以必须大声地起誓,进行自我暗示。
这样想不知道算不算对耶稣的冒犯和亵渎,又或者是对相爱的年轻人使坏?希望往下读过本章之后,各位再审慎地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