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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会要卷七十二
京城诸军
武德三年七月十一日。高祖以天下未定。将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乃下诏曰。周置六军。每习搜狩。汉增八校。毕选骁勇。故能化行九有。威震百蛮。况今伊洛犹芜。江湖尚梗。各因部校。序其统属。改复钲铎。创造徽章。取象天官。作其名号。于是置十二卫将军。分关内诸府隶焉。每将军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为之。督以耕战之事。军名傅奕所造。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元戈军。醴泉道为井钺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邠州道为招摇军。西麟州道为游奕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宜州道为天节军。至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废。八年五月。以突厥为患。复置十二军。
羽林军。 贞观十二年十一月三日。于元武门置左右屯营。以诸卫将军领之。其兵名曰飞骑。中简才力骁健善骑射者。号为百骑。上游幸。则衣五色袍。乘六闲马。赐猛兽衣鞯以从之。至永昌元年十月二十八日。改百骑为千骑。至景云元年九月二十七日。改千骑为万骑。
垂拱元年五月十七日。置左右羽林军。领羽林郎六千人。至天授二年二月三十日。改为左右羽林卫。以武攸宁为大将军。神龙元年二月四日。又改为左右羽林军。张柬之等将诛张易之兄弟。引右羽林大将军李多祚筹其事。谓曰。将军在此间几年。曰。三十年矣。柬之曰。将军击钟鼎食。腰悬金紫绶。贵宠当代。位极武臣。岂非大帝之恩。将军既感大帝殊泽。能有报乎。大帝之子。见在宫中。逆竖张易之兄弟擅权。朝夕危逼。宗社之重。在于将军。诚能报恩。正属今日。多祚曰。苟缘王室。惟相公所使。终不顾妻子性命。因即引天地神祇为要誓。辞气感激。义形于色。及平内难。封辽东郡王。至景云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又改为左右羽林军。干元元年十月四日。敕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军文武官。并升同金吾四卫。
神龙元年。田归道为殿中监。押千骑。宿卫于元武门。敬晖之讨张易之昌宗也。遣使就索千骑。归道既先不预其谋。拒而不与。及事定。晖等欲诛之。归道有辞。免令归第。中宗嘉其忠壮。拜太仆少卿。
二年七月二日敕。左右羽林飞骑厨食。准国子监例。委军司自定官典押当。
景龙元年十月。停户奴为万骑。先天二年正月诏。往者计户充军。使二十一入募。六十出军。多惮劬劳。咸欲避匿。不有厘革。将何致理。应令天下卫士。取年二十五已上者充。十五年即放出。频经征镇者。十年放出。自今后。羽林飞骑。并于卫士中简补。
开元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敕。驾在京。左右屯营。宜于顺义景风门内安置。北衙亦着两营。大明北门安置一营。大内北门安置一营。驾在东都。左右屯营于宾曜右掖门内安置。兼于元武北门左右厢。各据地界。绕宫城分配宿卫。十八年十一月五日敕。应补万骑。宜待本使挟名录奏。敕下然后给食粮者。二十六年十一月。析左右羽林军置龙武军。以左右万骑营隶焉。或出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天宝五载三月十八日敕。应募飞骑。请委郡县长官。先取长六尺。不足。即选取五尺九寸已上。灼然阔壮。膂力过人者。申送。
七载七月二十日敕。左右羽林军飞骑。请准后加数。通旧一万五千人为定额。六番上下。至德二年十月十四日。左右神武两军。先取元扈从官子弟充。如不足。任于诸色中简取二千人为定额。其带品人。并同四军例。白身准万骑例。仍赐名神武天骑。永为恒式。
宝应二年六月。以前淮西节度使安州刺史王仲升。为右羽林大将军知军事。仍兼御史大夫。六军将军兼宪官。自此始也。
广德二年正月敕。左右神武等军。各一千五百人为定额。左右羽林军。各以二千人为定额。
贞元三年五月。左右神武等军各加将军一员。上以诸道大将有功劳者。将擢掌禁兵。故增其官员以待之。仍以浙西大将王栖曜。李长荣。河东大将郭定元。符璘充之。
四年八月敕。左右羽林军飞骑等。兵部召补。格敕甚明。军司不合擅有违越。自今以后。不得辄自召补。
元和二年正月敕。左右羽林军。应管月番飞骑。总五千六百一十三人。宜停。其四月敕。左右威远营。置来已久。着在国章。近置英武军及加军额。宜从并省。以正旧名。其英武军额宜停。将士及当军一切已上。并合入左右威远营。依前置使二人勾当。
十三年十二月敕。左右龙武等六军。及威远营。应纳课户。其一千八十人所请衣粮。宜并勒停。仍委本军具名牒送府县收管。自贞元以来。长安富户。皆隶要司求影庇。禁军杂籍。十五六焉。至有恃其多藏。安处阛阓。身不宿卫。以钱代行。谓之纳课户。至是禁绝。
天佑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敕。威远军宜停废。其所管兵士。便隶六军。其军使张勤。宜却守本官归班。
神策军。 天宝初。哥舒翰破吐蕃于临洮城西二百余里。遂请以其地为神策军。朝廷以成如璆为洮阳太守。兼神策军使。及安禄山反。如璆使其将卫伯玉领神策军千余人。赴难于相州城下。官军相州之败。伯玉收其兵。与观军容使鱼朝恩。同保陕州。时西边土地已没。遂语伯玉所领军号神策军。以伯玉为军使。与陕州节度使郭英乂同镇于陕。观军容使鱼朝恩亦在焉。敕伯玉以其兵东讨有功。遂加号神策军节度使。伯玉寻归朝。英乂兼领神策军节度使。寻追郭英乂为仆射。其军遂统于观军容使属广德初。代宗幸陕。朝恩率神策军以迎。兼护车驾。幸其营焉。京师克平。朝恩以所统军归于禁中。至大历五年。朝恩得罪死。以其将刘希暹代之。是岁。希暹复得罪。以朝恩旧将王驾鹤代将。建中四年。以白志贞代之。朱泚之乱。德宗幸奉天。志贞流贬。李晟自山东。诏加神策行营节度使。兴元克复。晟出镇凤翔。始分神策为左右厢。令内官窦文场王希迁。分知两厢兵马。
贞元二年九月二日。神策左右厢。宜改为左右神策军。每军置大将军二人。秩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殿前射生左右厢。宜改为殿前左右射生军。各置大将军二人。秩正三品。将军二人。秩从三品。将军二人。秩从五品。其职田俸钱手力粮料等。同六军十二卫。至三年四月十七日。左右射生。宜改为左右神威军。三年。敕左右军各加置将军二员。六年八月。铸蓝田渭桥等镇遏使印。凡二十三颗。七年诏。武威神策六将军。自相讼。委官司推勘。与百姓相讼。委府县推勘。小事移牒。大事奏取处分。军司府县不相侵。十年。京兆尹杨于陵奏。诸军影占编户。无以别白。请置挟名。敕每五丁者。得两人入军。四丁三丁者。差以条限。从之。
十四年八月。诏曰。左右神策军。特为亲近。宜署统军。以崇禁卫。其品秩俸禄料一事以上。同六军统军例。
二十一年三月。以检校尚书右仆射。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兼右神策统军。充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节度使。驻于奉天。王叔文欲专兵权。藉希朝年老旧将。使主其名。又以其党韩泰兼御史中丞。充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行军司马。且欲因而代之。会边上诸将。各以状辞中尉。且言方属希朝。中尉始悟兵柄为叔文等所夺。仍令其使归告诸将曰。无以兵属。及希朝至奉天。诸将无至者。韩泰驰归白之。叔文计无所出。
元和二年正月。京兆尹李墉奏。三原。高陵。泾阳。兴平等四县兵。管烽二十八所。每年差烽子计九百七十五人。远近无虞。畿内烽燧请停。从之。三年正月。诏普润镇兵马使。隶左神策军。良原镇兵马使。隶右神策军。其月。罢左右神威军额。合为一军。号曰天威军。至八年。废天威军。以其骑土分属左右神策卫。穆宗尝欲简选武士。复立此军。以为心腹。谋于宰臣。裴度以为不便。遂止。
十三年四月。内出印六纽。赐左右三军辟仗使。旧制。内官为六军辟仗使。监视刑赏。奏察违谬。犹外征方镇之监军使。初不置印。于时。监军使张奉国。李文悦。尝见工徒出入官衙。虑外患初息。禁中营缮或多。因白宰臣。冀以论谏。宰臣裴度遂谏之。上怒奉国等不自陈。而外议禁中事。绝其朝请。数月。纳度之谏。释之。遂授奉国鸿胪卿。文悦左威卫大将军。充威远军使。龙武军既阙帅。由是命辟仗使主军。印异于事。其军之佐吏。或抗言以论。或移疾请告。于是特赐辟仗使印。俾专事焉。其年六月。京兆尹李游奏。诸司使诸军所由官徒等。共九十四人挟名。伏检元和二年三月敕。并委京兆府比从十年更无逃亡补替等处。遂使影占文牒。散在村坊。凡欲差役。皆无凭据。臣祈请诸司案旧名额。自元和二年。其逃亡补替挟名乡县。牒臣当府。令别与。左右神策金吾军。伏乞圣慈。一例处分。度明区别。永久有常。敕。左右军已后别敕处分。余并依。
长庆二年三月。诏曰。如闻近日武班之中。淹滞颇久。又有诸道荐送大将。或随节度使归朝。自今已后。宜令神策六军使。及南衙常参武官。各具由历。并前后功绩。牒送中书门下。若勋伐素高。人才特异者。量加奖擢。其常参武官。准具历官年月改转。勿令淹滞。四年三月制敕。应属诸军诸司诸使人等。于城市及畿内村乡店铺经纪。自今已后。宜与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
开成三年九月敕。左右神策军所奏将吏改转。比多行牒中书门下。使覆奏处置。今后令军司先具闻奏状到中书。然后检勘进覆。
会昌元年二月敕。左右神策军。先有奏正员官大将请授官事。起今已后。宜依资改转。如无正员官者。军司欲为奏论。须有功绩者。宜具事迹奏闻。当为甄奖。不在注拟之限。五年七月敕。左右神策军定额官各十员。判官三员。勾覆官。支计官。表奏官各一员。孔目官二员。驱使官二员。改转止于中下州司马。并不拟登朝官。其驱使官从使挟名敕下。各从补后。计四年优放选。其十员官。如官满及用阙。本军与奏。仍由中书门下依资拟注官判以下员。如老弱不任道途。事须停解者。终身不许更有参选。如有殿犯。即据官判以下。或谪官覆资。或罪轻停解者。亦须终身不许更有参选。仍永为例程。其元和二年十员定额官敕。不在行用之限。六年十一月敕。左右神策军。自今已后。如有奏判官以下官额十员请转官者。宜委中书门下。依元和二年流例。与覆奏进拟。其会昌五年七月四日厘革定额转官敕。自今已后。不要行。大中五年十月。京兆尹韦惊奏。京畿户于诸军影占。苟免府县差役。或有追计。军府纷然。请准会昌五年十二月敕。诸军使不得强夺百姓入军。从之。
光启元年四月。以右金吾卫将军齐国公田令孜为左右神策军使。时自蜀中护驾。令孜召募新军五十四都。每都千人。左右神策各二十七都。分为五军。令孜总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