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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明经世文编 - (明)陈子龙 >
-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一 >
- ◆疏
○議處商人錢法以蘇京邑民困疏 【 簽商錢法】
臣奉 召至京兩月有餘、見得里巷小民十分凋敝、有素稱數萬之家而至于賣子女者、有房屋盈街拆毀一空者、有潛身於此旋復迯躲於彼者、有散之四方轉徙溝壑者、有喪家無歸號哭於道者、有剃髮為僧者、有計無所出自縊投井而死者、而富室不復有矣、臣驚問其故。則曰商人之為累也。臣又問 朝廷買物。俱照時估。商人不過領銀代納。如何輒致貧累。則曰非 朝廷之價值虧人也凡事如此故上愈耗而下愈□商人使用甚大如上納錢糧該是百兩者、使用即有六七十兩、少亦不下四五十兩、是已有四五六七分之賠矣。即得領銀。亦既受累。乃經年累歲不得關支。小民家無餘貲。所上錢糧。多是揭貸勢豪之物。一年不得還。則有一年之利。積至數年。何可紀筭、及至領銀之時。又不能便得。但係管衙門一應胥役人等。必須打點周匝。纔得領出。所得未及一兩。而先有十餘兩之費。小民如何支撐。所以泒及一家即傾一家。其未泒及者各為展轉避迯之計人心洶洶不得以寧居也。臣聞而憂、議論甚大夫 至尊所居根本之地。必得百姓富庶。人心乃安。而緩急亦可有賴。 祖宗取天下富家填實京師葢為此也。其在今日。獨柰何使凋敝至此乎。 先朝公用錢糧。俱是招商買辦。有所上納。即與價直。是以 國用既不匱乏。而商又得利。今價照時估。曾未虧小民之一錢比之 先朝固非節縮加少也。而民不沾惠。乃反凋敝若此。雖屢經 題奏議處寬恤目前。然弊源所在。未行剔刷。終無救於困厄。恐凋敝日甚一日。 輦轂之下。所宜深慮。必不可謂其無所處而任之也。臣願 陛下特敕各該衙門備查 先朝官民如何兩便。其法安在。 題請而行。其商人上納錢糧便當給與價直。即使銀兩不敷。亦須那移處給。不得遲延更須痛釐夙弊。不得仍有使用打點之費。此為體卹人情就中尚有隱情亦須明言一切懲革不得復爾含糊。則庶乎商人無苦。而京邑之民。可有寧居之望也。至於錢法不通巳久。乃是指點多端。事體不一所致。葢小民日求升合。覓數錢以度朝夕。必是錢法有一定之說乃可彼此通行而乃旦更暮改。迄無定議。此亦錢法通塞所繇小民見得如此、恐今日得錢而明日不用。將必至于餓死。是以愈變、更愈紛亂。愈禁約。愈驚惶。舖面不敢開。買賣不得行、而嗷嗷為甚。臣惟錢法之行。當從民便試觀當年未議錢法而錢行。近年議之而反不行。外省未議錢法而錢行。京師議之而反不行。則其理可知也。臣願 陛下特降 聖諭。行錢只聽從民便。不許再為多議。徒亂小民耳目。如此則人心自定。人心既定。錢法自通。而買賣可行。斯各得以為朝夕矣。古云天下本無事。庸人擾之耳。此二事者。寔有人擾之于前。乃相沿至今為累。臣目擊其弊。誠念其關係非細。不得不為皇上言之。伏望 聖明裁鑒施行
○虜眾內附邊患稍寧乞及時大修邊政以永圖治安疏 【 邊政】○特陳緊切事宜以仰禆 新政疏 【 一玉音一奏事一面奏一擬票一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