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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明经世文编 - (明)陈子龙 >
-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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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陳緊切事宜以仰禆 新政疏 【 一玉音一奏事一面奏一擬票一留中】
茲者恭遇 皇上初登寶位、實 總攬萬幾之初、此疏為新鄭去國之本所有緊切事宜、臣等謹開件 上進、伏願 聖鑒特賜施行、臣等不勝仰望之至、謹具題以 聞伏候 勑旨
一 祖宗舊規。 御門聽政。凡各衙門奏事。俱是 玉音親答。以見政令出自 主上。臣下不敢預也。隆慶初、閣臣擬令代答、以致人心生玩、甚非事體。昨皇上於勸 進時、荷蒙 諭答、 天語莊嚴、 玉音清亮、諸臣無不忭仰。當日即傳徧京城小民亦無不懽悅則其所關係可知也。若 臨朝時不一 親答臣下必以為 上不省理政令此言亦大切宜皆出他人之口豈不解體。合無今後令司禮監每日將該衙門應奏事件、開一小揭帖、明寫某件不該答。某件該答、某件該某衙門知道。及是知道了之類、 皇上御門時收入袖中、待各官奏事、取出一覽、照件 親答、至於臨時 裁决、如朝官數少、奏請查究、則 答曰著該衙門查點其紏奏失儀者、重則錦衣衞拏了、次則法司提了問輕則饒他、亦須 親答、如此則 政令自然精彩。可以繫屬人心。伏乞 聖裁、
一 祖宗舊規 視朝回宮之後。即奏事一次。至申時又奏一次。內侍官先設 御案。請上文書。即退出門外。待 御覽畢。發內閣擬票。此其常也。凡言隆慶初年云云者皆指前人之失也新鄭固有□甲至隆慶初年、不知何故、不設 覽本御案司禮監官奏文書、 先帝止接在手中、畧覽一二、亦有全不覽者、夫人君乃天下之主。若不用心詳覽章奏。則天下事務。何由得知中間如有姧詭欺罔情弊。何以照察。今後乞 命該監官查復舊規。將內外一應章奏不知民本應于何時覽□除通政司民本外其餘盡數呈 覽。覽畢送票票後再行呈 覽果係停當。然後發行。庶下情得通。奸弊可弭而 皇上亦得以通曉天下之事。臣等又思得各衙門題奏甚多難以通篇逐句細覽其中自有節要之法、如各衙門題覆、除前一?係原本之詞、不必詳覽、其擬議處分、全在案呈到部以後一?、乞 命該監官、每日將各本案呈到部去處、夾一小紅紙籤、 皇上就從此覽起則其中情理、及議處當與不當、自然明白、至于科道及各衙門條陳論劾本則又須全覽。乃得其情。伏乞 聖裁
一事必 面奏。乃得盡其情理。况 皇上新政。尤宜講究天下之事。始得周知。伏望于每二七日 臨朝之後。一 御文華殿令臣等隨入叩 見。有當奏者。就便陳奏。無則叩頭而出。此外若有緊急密切事情。容臣等不時 請見。其 開講之時。臣等皆日侍左右。有當奏者。即於 講後奏之。如此則事得精詳。情無壅蔽。不惟 睿聰日啟。亦且權不下移、而諸司之奉行者。當自謹畏不敢草率塞責矣。伏乞 聖裁、
一事必議處停當。乃可以有濟而服天下之心。若不經議處。必有差錯 國朝設內閣之官。看詳章奏擬旨葢所以議處也。今後伏望 皇上將一應章奏俱發內閣看詳擬票上 進。若不當上意。仍 發內閣。再詳擬 上若或有未經 發擬。後文襄竟以內批去國此條專為制御江陵而發也徑自 內批者容臣等執奏明白方可施行庶事得停當而亦可免假借之弊其推陞庶官、及各項陳乞與凡一應雜本、近年以來、司禮監徑行批出、以其不費處分而可徑行也、然不知推陞不當、還當駁正、與或情事有欺詭、理法有違犯、字語有乖錯者、還當懲處、且內閣係看詳章奏之官。而章奏乃有不至內閣者使該部不覆則內閣全然不知。豈不失職。今後伏望 皇上命司禮監除民本外。其餘一應章奏。俱 發內閣看詳。庶事體歸一。而奸弊亦無所迯矣。伏乞 聖鑒
一凡官民本辭、其有理者自當行、其無理者自當止、其有姧欺情弊者、自當懲治、未有 留中不出之理。且本既 留中。莫可稽考。則不知果經 御覽而留之乎抑亦未經 御覽而有留之者乎是示人以疑也又或事係緊急密切。而有 留中者及至再陳。豈不有誤今後伏望 皇上於凡一切本辭。盡行 發下。倘有未下者。容原具本之人。仍具原本。 請乞 明旨。其通政司 封進外來一應本辭。每當日將 封進數目。開送該科備照倘有未下者科官 奏討。明白如此庶事無関隔。而亦可以遠內臣之嫌。釋外臣之惑。其於治理所関非細。伏乞 聖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