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邮局去
应修人
异样闪眼的繁的灯。
异样醉心的轻的风。
我带着那封信,
那封紧紧地封了的信。
异样闪眼的繁的灯。
异样醉心的轻的风。
手指儿近了信箱时,
再仔细看看信面字。
选自《春的歌集》,湖畔诗社1923年版
朱自清说,“五四”以来在新诗作者中“真正专心致志做情诗的,是‘湖畔’的四个年轻人”。这四个年轻人中主要的一位是汪静之,他的情诗一度还受到封建卫道士的攻击,而鲁迅等则著文对这种攻击予以批判。应修人的这首《到邮局去》,不但体现了“湖畔诗人”所写情诗的那种直率与大胆,而且写得相当生动、细腻。
《到邮局去》是应修人的代表作之一。它是写去邮局寄信的事儿,两节共八句,句式较整齐,是一首既好读又好记的爱情诗。一般人都是白天去邮局寄信,诗中人寄信有些蹊跷,他选择在华灯初上的晚间将信投进邮筒。“异样闪眼的繁的灯。/异样醉心的轻的风”,这里的“灯”是暗指时间,这里的“风”是指环境。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也”,这里的“灯”和“风”似乎有了生命似的,被拟人化了。“灯”繁得闪眼,“风”轻得醉心,映照出诗人寄信时激动、紧张并快乐着的心情。
诗人将着笔点放在信上。信封是被紧紧地封了的,这是一个细节,不难想象诗中人是怕信被私拆,怕信的内容被泄露。在将信投进邮筒的一刹那,诗中人“再仔细看看信面字”,细心复查信面上有否写错或者写得欠妥的地方,这又是一个细节,不难想象诗中人是担心由于一己的疏忽而造成信无法投递,或者引起对方的误解。这两个细节都用得太好了,它们准确地、生动地表达了诗人在寄信的刹那间那种复杂而激动的心情。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两个具有特征的细节真顶得上千言万语。
有位作家说得好,写作人的使命不一定在于记述伟大的事件,而是使细小的事件变得引人入胜。应修人的这首《到邮局去》就是使细小的事件变得引人入胜,令读者击节赞赏,久久难以忘怀。
(葛乃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