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义气——游民的道德(3)
“忠”的本意为发自内心的忠诚。先秦时不完全是“事上”的观念,朋友之间有时也用“忠”去规范,孔子就有“为人谋而不忠乎”的告诫。战国之后,它完全变成了单纯的“事上”的道德观念,所谓“臣事君以忠”。这本是孔子的话,但在此语之前还有“君使臣以礼”,秦代以来专制制度的发展强化,抛弃了前一句。“忠”是无条件的、无偿的、单方面的,是在下位的人们对在上位者应该尽的义务。宋代,皇权专制主义进一步加强,竟发展到“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的地步。这一点显然是脱离了宗法网络的游民们不能接受的,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上”,对于不存在的东西怎么去事奉呢?然而令人感到有趣的是,《水浒传》中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好汉,还经常谈论“忠”,而且是对宋王朝,对“赵官家”的“忠”,并常常把它挂在口边。我认为这些往往是带有调侃性质的门面语,不能认真对待,否则就会上当。例如,《水浒传》中第一次大规模的对抗政府的行为,是在“生辰纲”案被官府发现以后,派何涛观察与捕盗巡检缉捕他们归案时。此时,晁盖等人已经逃到阮氏三雄所居住的石碣村,官兵追赶,随之而至。在吴用指挥下,阮氏兄弟先各驾小舟在湖中引诱官兵,阮小五唱了一支“嘲歌”:
打鱼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然后把来围剿的官兵大骂一顿,钻水而逃。过了一会儿,阮小七也驾舟而来,同样唱了一首:
老爷生成石碣村,禀性生来要杀人。先斩何涛巡检首,京师献与赵王君。
让短命二郎阮小五、活阎罗阮小七这类处于社会底层的人,首先打出“忠于”赵官家的旗帜是令读者感到不伦不类,甚至有点可笑的。因为这些人不仅杀人不眨眼,不能见容于主流社会,而且没家没业,说话不必对谁负责,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人物,这种“忠心”能作数吗?即使真的作数,“赵官家”也不会认可的。在皇帝老倌眼中,如果任何一个芝麻绿豆大的人物都有处置他们所认为的“酷吏赃官”的权力,那还了得,岂不是要弄得天下大乱,“国将不国”了吗?
其二,“忠”作为“事上”的观念,在宋代儒生眼中,它是绝对的,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可是《水浒传》江湖好汉们心目中的“忠”,却是一个可以商讨的,可以“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问题。这一点在《西游记》里表现得更为明显,孙猴子被招安时与玉皇大帝讨价还价。在这些江湖游民还没有落草的时候,他们所想的就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在这里,尽“忠”已经不是臣民应该绝对遵守的义务,他们已是与“赵官家”对等的双方,所持的也是“有往有来”的态度,仿佛是买方与卖方。这时“忠”已经很接近“义”,甚至可以说,它不过是“义”的放大而已。用句通俗的话说,游民们认为可以尽“忠”,但必须是有利可图的,其反面意思则是无利则不能尽忠,这种态度是当时的主流意识,特别是带有绝对专制主义色彩的程朱理学,决不可能认同的,“赵官家”更不会接受。
其三,《水浒传》最为国内学者所诟病的就是写梁山好汉被招安,然后去剿灭其他不肯受招安的“盗匪”,并认为这是宋江等人“忠君”思想发展的结果,也是对农民起义事业的背叛。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就可以看出,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思想观念虽然在人们的行为中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对一些人,这些人在任何社会也是少数,相对说来,文明的进步可以使这类人增多。甚至可以起决定作用,但是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实际利益驱动人们的行为。游民为什么要造反?农民为什么要起义?对于个人来说,原因可能千差万别,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没有办法生存下去了,只好铤而走险,或可获得一线生机。他们造反的目的是求生,而不是求死。实际斗争中,明智的造反领袖也是时时刻刻在寻找机会,把随同自己的兄弟们带入安全的港湾。在皇权专制社会里,游民们的武装斗争和以游民为核心的农民武装起义,其前途不外有三:一是推翻旧的王朝,建立新王朝;二是被朝廷剿灭;三是被朝廷招安。当然第一结局对起义的参加者来说最好,历史上也不乏其例,如刘邦、朱元璋等。如果站在刘邦、朱元璋的立场上,最佳结果是造反成功,建立自己的王朝。然而,这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却不一定是从此进入了“幸福之门”。
汉代要比秦对老百姓好一些,因为当时土地多人民少,开国的三四代皇帝采取的又是对于老百姓少管理的无为而治的黄老政策。汉武帝以前的汉朝皇帝又不爱生事,当时官吏少、政府也小,这是实行黄老政策的制度上的原因,也是这种政策能够保持相当长时间的决定性因素。而明朝与元朝不过是“鲁卫之政,伯仲之间”而已。朱元璋从游民一跃而为皇帝,洞悉民间的情伪利弊,其统治更为严酷一些。而且,在长时期的战乱中,最倒霉的还是老百姓。鲁迅就说过,当官军与盗贼(造反者)交战时,最倒霉的是老百姓。因为,官?来了,老百姓是“匪”,要被杀;待到“匪”来了,老百姓又仿佛是代表“官”,也要被杀。推翻一个旧王朝要有足够的力量,还要恰逢旧王朝已经彻底腐烂,很难维持下去了,这种历史机遇不是很多的。方腊之所以不被招安,甚至敢于称王,并非像一些研究者所认为的是他“革命性”特别强的缘故,而是因为他在照水时看到了“自己头戴天平冠,身穿衮龙袍的影子”,又见到《推背图》有“十千加一点,冬尽始称尊。纵横过浙水,显迹在吴兴”的谶语,点明自己要做皇帝。他又有八州二十五县作为称王称帝的资本,所以才不肯被招安。这是从实力考虑的,不是什么道德因素(更非意识形态因素)在起作用。
第二种结局最糟,参加起义造反者大多是要丢掉性命的,而且死得很惨,这是造反者们要尽量避免的。第三种结局是造反或起义参加者特别要着重考虑的,对于其中的领袖人物更是如此。因为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建立新的王朝,又要想求生存,甚至发展,招安无疑对他们是有吸引力的,成为他们的选择之一。这不是出于什么对皇帝的忠心,而是从自己群体的利益考虑的。
从《水浒传》来看,参加梁山聚义的大体上包括三类人。一是在现实社会中生活不下去了,所谓“逼上梁山”者便指这类人,如林冲等。二是怀着不逞之心到梁山谋发展,或是羡慕梁山可以过“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的享乐生活的人,前者如吴用,后者如阮氏三雄。三是被他人,主要是梁山好汉引诱或胁迫上山的,如秦明、卢俊义。这三种人如果被招安后有个稳定与安全的生活,他们都是不会反对,而且会积极拥护招安的。梁山泊山寨的造反生活,在《水浒传》这部文学著作中是富于浪漫情趣和充满欢乐气氛的,但如果搬到现实生活来,不会是那么好过的。因为它相对于朝廷的武装力量来说,毕竟是弱小的,混迹其中每天都要担心生命的安全问题,成千上万的人拥堵在一个山头上,食物供应也会成为问题。“夜夜娶妻,天天过年”那只是做完一笔好“买卖”之后,不可能经常有这种“买卖”。英国学者贝思飞在其《民国时期的土匪》一书中,有大量的文字介绍了当时东北、河南、山东一带的土匪及其生活状况。这些土匪对于土匪生活的厌倦,除了个别的长久地习惯这种冒险的生活者外,不会有很多人把它当作终老之地,何况,这种冒险生涯是“养小不养老”呢。因此,招安在今天的评论家看来是不光彩的,可却是当时造反的游民们热烈追求的。在大多数“不革命”的老百姓眼中,游民们武装起来大胆地造反来与朝廷对抗,是和百姓们干的其他营生一样,也是一种吃饭求官之道。所以才有“要做官,杀人放火受招安”那样精辟的概括。而且北宋、南宋之际也恰恰是造反、动乱频率最高的时期,同时也是统治者以安抚为主的时期,这就难怪宋江对招安有那么强烈的追求。许多造反者被招安后,当了大小不等的官,上面提到的郑广就是一例。他被招安做官后还大模大样地骂众官,也没有受到什么惩处。被招安者结局也有不少是圆满的,招安在两宋之间真正成为游民们的变泰发迹之道。这与统治者及其思想家们所提倡的无条件的“忠”是大相径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