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替天行道到皇极意识的转变(2)
《记录汇编》卷一二
在取得政权一统天下之初,他经常下令免征一些地区的粮税。当下诏书时,朱元璋总免不了要表白一下:“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朕本农夫,深知稼穑艰难”;“四海苍生,皆吾赤子,爱念之意,旦暮不忘”;“食惟民之天,民乃邦之本,一视同仁,皆吾赤子”。这类千篇一律的话,在他的诏书中经常可以看到。而且,在官民之间,朱元璋也往往与民站在一起,对贪官污吏大加挞伐,如《免两浙秋粮诏》就说两浙地方官在“民力未苏”之时,还“害民肥己”,并表示要“扫除奸蠹,更用良善”。他谈到官民(当然,这个“民”不包括他常常谴责的“无籍之徒”),往往把民视作弱势群体,去关爱、去体恤。然而在关爱体恤的背后是一种作为“臣民之父”,特别是作为“人民之父”的情结。前面我们讲过,周朝时宗法社会的家国同构现象,作为君临天下的周天子也就是分布于全国的周民族的大家长。这种制度表现为在赤裸裸的统治压迫和剥削上,还被一层温情脉脉的纱幕所笼罩,臣民既受皇权专制国家的控制,又得到它的保护。秦朝以后,宗法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皇帝与他的臣民之间一般也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了,但是“君臣如父子”这个观念却流传下来。所引皆见《全明文一·大诰三编》。传统上的父亲是把子女视为自己的私有物的,作为“君父”的皇帝则更是如此。而且,不仅皇帝本身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还要求老百姓也应有这种意识,这在朱元璋身上表现得特别强烈。他在《大诰三编·秀才剁指》中对秀才夏伯启叔侄不肯出仕的“教诲”中说:
况常云人有再生父母。何谓再生父母?人本非罪,偶遇大殃而几死,或遇人而免。所遇之人,不分老壮而出幼者,但能回生于将死之期,是谓再生父母。
对于一般的能够救你的生命于危难之中的人,就是你的“再生父母”,何况把整个社会和民众从“暴兵横作”中解救出来,对全国人民都有“全生保命之恩、再生之德”的君王呢?朱元璋把君王是“民之父母”这个命题通俗化了,这可能与他的出身和文化程度有关,但是,这种通俗性的阐释更具有绝对性,他更要求广大臣民要绝对遵守。朱元璋所理解的“君臣关系”是通俗的,所以也比较容易在民众中推广。在这个认知基础上,给广大人民一点恩惠和赏赐,与对其中一些不遵守者严厉的惩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它们都是皇极意识,也就是皇权至高无上的表现。
“替天行道”转变为“皇极意识”,是从游民领袖到帝王的社会地位变迁的结果。两者似乎“雅”、“俗”有别,但是它们之间相距却不甚远,因为它们的思想根源都在于,深信自己的个人意志应有绝对自由的活动空间,并具有自由伸张的绝对权力。他们确认自己的一切想法、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具有绝对真理性,都是代表上天的意志的。实际上,他们及他们所属的集团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例如明代官俸很低,而朱元璋分封其子弟,这些贵族都享受极高的俸禄),他们的奋斗就是为了争夺和实现这种利益。这本来也是无可厚非,然而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掩盖这一点,宣传他们的所作所为纯粹是为了解救陷于痛苦和灾难而不能自救的人们,从而使其奋斗变得崇高起来。
在反社会的游民的小圈子中,虽然高举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其中也不乏“皇极意识”。游民首领关上寨门做皇上,他们在其内部的绝对专制有时并不亚于暴君,帮会头子对违规兄弟们的处置和惩罚的严厉,往往超过了主流社会。那些真正坐上了皇帝宝座,有了帝王之尊和充分实力的人,要战胜政敌和对手有时也打出代天行罚的旗号。读者可以从这些光怪陆离的社会现象中看到替天行道与皇极意识的内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