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作家的责任感
漫话作家的责任感[1]
我觉得一个作家的整个文学创作,不应该以他在某一个会上说的某一句话作为标准,甚至他即使说,我不考虑社会责任感,他照样可能也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不能从单纯一句话来看他整个的创作和整个的人生态度。
另外虽然有人说他不考虑社会责任感,比如阿城说他写小说就是为了满足自我。这样一句话可以作各种引伸,也可能引伸出他没有责任感,也可能找出他有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怎么理解都可以。我觉得现在作家写作,作品一发表出来就成了一种社会事实,你说你不考虑社会,但你锁在抽屉里是给自己的,发出来就成了社会现象,当然会对读者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发表前你也许不能完全准确估计到,但你大体上还是有个估计的。我觉得我们现在所谓的责任感就是古代的“代圣贤立言”,说别人的话,说别人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替他说出来的话。这是揣摸上意,先意承旨。就是皇上嘴里还没出来呢,我就琢磨着他要说什么。有一种他还是很真诚的。他倒不一定是揣摩,而是他的脑子已经是这样了,是很真诚的思考,他不知道还有另外一种思考生活的方式。
一个作品产生的社会效果,往往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在抗日战争中,不是“白毛女”就是别的戏,大家也还是要参军打鬼子去。所以,我觉得应当研究作品到底是怎样产生作用,产生了什么作用。
我最近读了巴西总统的一首诗,写渔民出海,亲人等他,诗写得很好。我觉得他作为总统那个诗不是总统诗,他在写诗的时候不是总统,是诗人。我当总统的时候我是总统,我不当总统时是个诗人,不能以写诗的办法来治理国家。
你写作品时候,就是要考虑怎样把作品写好,你不可能在写作时就先考虑你该有怎样的社会责任感。有一个参战的空军飞行员,我问你飞上天的时候是不是想到国家民族,他说我不能想,我想了一下就被揍下来了,我只能顾怎样瞄准对手,把他打下来。写小说也是一样,你写小说的时候就想着这个小说将会产生多大的社会影响,那这个小说肯定是写不好的,就像飞机驾驶员被揍下来一样。
最早提出“问题小说”的是赵树理,《地权》是解决土地问题,而恰恰是他有些小说,他自己无法把它放在问题小说里边,比如《手》《富贵》等等不能明确反映他的问题的,往往这样一些小说比那些小说的艺术生命力要强。
他这个《茶馆》原来不是这样写的。他原来打算把王利发写成当了人民代表啦。后来焦菊隐对他说,你就是第一幕好,你就照着第一幕写吧,老舍说,那咱们可就“配合”不上了。
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责任感和那时的“配合”是一样的。
而且,任何一个作家,一个很明显的道理,他首先得生活。这是很明显的吗?我所写的只能是我所感知的那一部分世界。整个的世界都要我来表现,我不成了全知全能的上帝了吗?好比一个大夫他可以内科外科儿科妇科都能干,他得是个全才。我现在就要割个瘤子,你就把那个瘤子割好了,不就行了吗。
简单说就是卖什么的吆喝什么。
有的时候你写个什么东西产生的社会效果跟你想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比如我曾经写了个高大头盖房子,讽刺的,写这个高大头有办法,居然在九平米中盖了三十六平米。写这个过程。没想到产生什么效果呢?其实当地没有给高大头解决这个地皮,结果看我这个小说一发表,当地政府马上决定给这个高大头解决房子,说汪老在这个小说中写到这个了,而且这个高大头现在变成了我们县里的政协委员。他的女儿是个体户模范,介绍她时就说这是汪老小说中那个高大头的女儿。这种社会效果是我完全没想到的也是我不希望产生的效果。这些是说我们当地的人实际上只把文学看成是一种政治工具了。后来这个高大头给我写来了很长一封信,还寄来材料,希望我还写续篇,我说我写不了。
领导我们的人哪,还是那句老话,要按照文学规律办事。这是最简单的。现在查出列宁的那句话“党的文学”翻译错了,应当是“党的出版物”。那么现在一个问题,就是党和文学应当是什么关系。现在实际上在很多人的脑子里,实际上还有文学是“党的文学”的观念。还应当研究,作协究竟是干什么的?作协的领导究竟是干什么的?
这么些年来,这么多作家的文学观包括创作方法得有人管着他,不管着他,好像就不习惯了。
[1]本篇原载《文学自由谈》1988年第五期,是该刊于1988年7月4—6日,举办的文学沙龙的发言纪要,未经发言人审阅,参与者还有朱晓平、林斤澜、陈建功、谢冕等;初收《汪曾祺全集》第六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收入本卷时仅保留作者发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