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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曾国藩
第三节组织湘军,屠杀会党群众
道光三十年十二月(1851年1月),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树起了反抗清朝封建统治的大旗。经过两年余奋战,自广西入湖南、进湖北,顺长江而下,经江西、安徽、江苏,于咸丰三年二月(1853年3月)攻下江宁府城,随即将它定为国都,改名天京。
这时清皇朝的八旗兵早已腐败,继起的绿营兵也日趋衰败。清廷先后调集大批军队前往广西、湖南镇压,结果纷纷败溃,只好寻求地方武装力量进行阻挡。当咸丰二年太平军进入湖南后,清廷便命令两湖督抚等地方官员劝谕士绅,举办团练。此时,曾国藩正因母丧在原籍守制。这年十二月十三日(1853年1月21日),他接到湖南巡抚张亮基转来军机大臣转达咸丰帝十一月二十九日上谕,要他以在籍侍郎的身份协助张亮基“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曾国藩接旨后四天即前往长沙,着手筹办团练武装。
鉴于清朝原有军队已不足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实际状况,曾国藩认为必须从根本上着手,建立与培训起一支有严密组织并有顽强战斗意识和实战能力的新军。为此,他拟定了他的建军原则,竭尽全力组织起一支新的地主阶级武装湘军。
在湘军兴起前,湖南已有新宁举人江忠源兄弟等在本籍自募的楚勇和湘乡儒生罗泽南、王錱师徒主持的湘勇,在镇压地方农民起义上都取得相当的成效。曾国藩与他们这些人有着师生或同乡的情谊,便在他们原有的基础上,吸收其经验并大加发展。他的湘军与旧军队比较,在兵源、选将、营制以至训练办法上都是“改弦更张”的。
首先,在兵源上,湘军的官兵来源采取逐级自行召募的办法,即:“帅欲立军,拣统领一人,檄募若干营,统领自拣营官,营官自拣哨官,以次而下,帅不为制”。这个“帅”就是曾国藩,上一级负责挑选下一级,层层相连,最后归属曾国藩总指挥。当时湘军士兵只在湖南省内,主要在长沙、宝庆二府内召募,尤以湘乡人为多。这样的募集办法与清朝军队“将不必由帅选”,正好相反。它利用地域观念和同乡感情,促使彼此间团结合作,避免过去官兵“不相习”,上下缺乏感情联系,互不相干的冷漠状况,而达到“一营之中,指臂相联”,使“弁勇视营、哨,营、哨官视统领,统领视大帅,皆如子弟之事其父兄焉”②。
其次,在将士素质上,要求“凡募勇,取技艺娴熟,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气者;其有市井衙门气者不用”①;而在将官上则选择绅士与儒生,其主要将领大多是有同乡、同学、师生、亲友关系,且是气味相投,讲求“忠君”、“卫道”的程朱理学忠实信徒。用曾国藩的话是,“概求吾党质直而晓军事之君子”②,并具体要求“带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归根结蒂是必须肯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作出个人牺牲,即具有“忠义血性”者,以能为封建主义制度效忠的政治标准为根本原则③。
②朱孔彰:《中兴将帅别传·曾文正公别传》卷1,第3页。①以上见王定安:《湘军记》卷20,岳麓书社版,第338页。②《湘军记》,第340页。③曾国藩:《与王璞山》,《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第32页。
再次,特别强调对士兵进行严格训练。在“训”字上,“以忠义激励将士”,进行封建伦理和纪律教育。“崇纪律,重廉耻”,要求“有勇知方”。严禁将士吸食洋烟(鸦片)、打牌押宝(赌博)、奸淫妇女和结盟拜会等;在“练”字上则加强练队伍和练技艺。每天必须按规定出操、练习各种武艺和阵法、巡逻放哨和列队点名等,要求行动整齐,勇于作战。
这样,曾国藩利用封建宗法关系作为维系湘军的纽带,使全军上下归他一人调度指挥,湘军成为以曾国藩为首领的私人武装。这是中国近代最早出现的军阀集团。湘军的骨干多是以各种封建关系纠集在一起的中下层封建知识分子。他们出身于一般中小地主家庭,功名不高,或是诸生、文童,也没有显赫的政治地位。但这些人都浸透了封建正统思想,都以坚决维护封建名教和统治秩序为己任。这些人比腐朽的封建官僚有才干,他们兢兢业业,有一股拼命向上爬以取得功名利禄的顽强精神和野心。曾国藩正是带领这样一批儒生们,结成“誓不相弃之死党”④,而成为太平军的死敌。
在曾国藩组织湘军的过程中,即在咸丰三年间,尚未与太平军正式作战前,他就已指挥这些未成军的练勇在湖南境内多次镇压过会党起义,也曾派遣他们到江西支援过当地团练与太平军作战。在对待起义军上,曾国藩采取极为残忍的手段。早在咸丰三年二月他在给咸丰帝的奏折中就提出:对起义军“非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必无以折其不逞之志,而销其逆乱之萌”,主张“欲纯用重典以锄强暴”,并声言:“但得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①他的主张得到咸丰帝的积极支持,批示他“必须从严,务期根株净尽”②,因而他更加放手大干。这年上半年,他在长沙设审案局,依靠地方绅耆,大批捕杀,立三等法:重则处以斩枭;轻亦立死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他不“拘泥常例”,借用巡抚令旗,捕人多,杀人快,“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心狠手辣,在百十天内,就屠杀了200多人。他这样大肆杀戮的暴行,遭到社会舆论的严正谴责,人们给他起了“曾剃头”和“曾屠户”的绰号。
④《与彭筱房、曾香海》,《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3,第2、3页。①《与文任吾》,《书札》卷2,第35页。②《奏稿》卷2,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