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 明史 > 七十五志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庙讳63字 纠错❲别点❳ 下载全书 平舌音天启元年正月,从礼部奏,凡从点水加各字者,俱改为“雒”,从木加交字者,俱改为“较”。惟督学称较字未宜,应改为学政。各王府及文武职官,有犯庙讳御名者,悉改之。加上谥号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