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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个人的感觉,当时我国出现的为数并不是很多的新潮流作品,大都处于直接借鉴甚至刻意模仿西方现代派作品的水平,显然谈不到成熟,更谈不到标新立异。当然,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来说,这些作品的出现本身意义十分重大,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不同意那些感情用事的人对这类作品的不负责任的攻击。从中国和世界文学史的角度观察,文学形式的变革和人类生活自身的变革一样,是经常的,不可避免的。即使某些实验的失败,也无可非议。
问题在于文艺理论界批评界过分夸大了当时中国此类作品的实际成绩,进而走向极端,开始贬低甚至排斥其他文学表现样式。从宏观的思想角度检讨这种病态现象,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和不久前“四人帮”的文艺殊途同归,必然会造成一种新的萧瑟。从读者已渐渐开始淡漠甚至远离这些高深理论和玄奥作品的态度,就应该引起我们郑重思考。
在我看来,任何一种新文学流派和样式的产生,根本不可能脱离特定的人文历史和社会环境。为什么一种新文学现象只在某一历史阶段的某个民族或语种发生,比如当代文学中的“魔幻现实主义”为什么产生于拉美而不是欧亚就能说明问题。一种新文学现象的发生绝非想当然的产物。真正的文学新现象就是一种创造。当然可以在借鉴的基础上创造,但不是照猫画虎式的临摹和改头换面的搬弄,否则,就很可能是“南橘北移”。因此,对我国刚刚兴起的新文学思潮,理论批评首先有责任分清什么是创造,什么是模仿甚至是变相照抄,然后才可能估价其真正的成绩。当我们以为是一颗原子弹问世的时候,其实许多年前早就存在于世了,甚至几百年前中国的古人已经做得比我们还好;那么为此而发出的惊叹就太虚张声势了。
一九八七年访问联邦德国的时候,我曾和一些国外的作家讨论到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并且取得了共识。我的观点是,只有在我们民族伟大历史文化的土壤上产生出真正具有我们自己特性的新文学成果,并让全世界感到耳目一新的时候,我们的现代表现形式的作品也许才会趋向成熟。正如拉丁美洲当代大师们所做的那样。他们当年也受欧美作家的影响(比如福克纳对马尔克斯的影响),但他们并没有一直跟踪而行,反过来重新立足于本土的历史文化,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真正属于自己民族的创造性文学成果,从而才又赢得了欧美文学的尊敬。如果一味地模仿别人,崇尚别人,轻视甚至藐视自己民族伟大深厚的历史文化,这种生吞活剥的“引进”注定没有前途。我们需要借鉴一切优秀的域外文学以更好地发展我们民族的新文学,但不必把“洋东西”变成吓唬我们自己的武器。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当代西方许多新的文化思潮,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启发和影响,甚至已经渗透到他们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而我们何以要数典忘祖轻薄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