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省饥荒程度轻重不同
由于中国当时是一个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又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垄断了一切经济资源,严密控制着一切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那时,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有同样的组织机构,都执行同样的政策,都流行同样的政治话语;全国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某一个组织之中,都喊同样的口号;在相同的时间内各地的官员们都在召开同样内容的会议。由于全社会都是同样的情况,一旦出现制度性的灾难也必然是全国性的,受难者找不到逃脱之地。所以,大饥荒是覆盖全国的。
因此,在这一册介绍各省的情况时,读者会发现,各省情况是那么样地相似:浮夸,多报粮食产量――在虚报产量的基础上的高征购――完不成征购任务就大搞反瞒产私分――大办公共食堂――食堂停伙――农民饥饿而死。“五风”在各地横行,“卫星”在各地升空,大办钢铁在各地都是同样荒唐。
但是,各地饥荒轻重程度有所不同,非正常死亡率因地而异。全国非正常死亡率较高的省应当是四川、安徽、甘肃、河南、山东、青海、湖南等省,较低的有山西、浙江、江西、吉林等省。就1960年死亡率而言,据各省官方统计,四川为53.97‰,河南39.60‰,贵州52.33‰,安徽68.58‰,山东23.60‰,甘肃41.30‰,青海40.73‰,湖南29.42‰等。有些省一开始灾情就很重,由于揭露得较早,到1961年就开始好转,如山东、河南等省。有的省的盖子长期捂住,继续推行大跃进的政策,饿死的人就多。如四川省,1958年就开始饿死人,一直到1962年还有饿死人的现象发生。这五年四川的死亡率为:15.17‰;46.9‰;53.9‰7;29.42‰;14.82‰。
据各省官方数据,1960年,在全国29个省级地区中,只有12个出现人口负增长。这12个省是:四川(-42.23‰);河南(-25.59‰);贵州(-32.4‰);安徽(-57.23‰);山东(-4.10‰);甘肃(-25.80‰);青海(-27.66‰);云南(-2.07‰);广西(-10.06‰);湖南(-9.93‰);湖北(-4.78‰)辽宁(-0.3‰,1961年)。连续四年(1958-1961)人口负增长的只有四川一个省;连续两年(1960-1961)人口负增长的有贵州、广西、青海、湖南四个省。
1960年代曾在公安部三局工作的王维志研究员给我提供的1960年各地死亡数据。这些
数据是从各地报上来的材料中摘出来的。
死亡率超过20‰的县市有675个。这些县分布在12个省区:江苏48个,安徽68个,山东68个,河南63个,湖北38个,湖南64个,广西72个,四川75个,贵州43个,云南60个,甘肃53个,青海23个。
死亡率超过100‰县市有40个。其中:安徽省11个:肥东县124.89‰,巢县101.23‰,宿县144.32‰,凤阳136.04‰,定远118.45‰,五河116.70‰,阜阳125.57‰,太和174.79‰,亳县162、38‰,宣城163.10‰,无为182.30‰。广西一个县:环江县131.66‰。河南省10个县:商城县224.5‰,汝南县103.24‰,新蔡县114.07‰,固始县121.85‰,遂平县110.15‰,息县169.24‰,正阳县137.68‰,上蔡县109.40‰,光山县246.77‰,唐河县100.40‰。
四川省11个县:南溪县101.37‰,资阳县117.50‰,荣县164.68‰,垫江县136.06‰,酉阳县124.81‰,秀山县138.52‰,石柱县168.12‰,乐山县100.34‰,犍为县102.88‰,沐川县107.31‰,荥经县175.41‰
贵州省4个县:桐梓县131.46‰,湄潭县240.16‰,赤水县199.20‰,金沙县188.88
‰。
青海省3个县:湟中县138.36‰,正和县113.43‰,杂(朵?)多县136.10‰。从我掌握的情况看,王维志的数据并不完全。例如,1960年死亡率超过100‰还有四川的大邑(107‰)、丰都(162‰)、郫县(175.1‰)、新津(116.3‰)、蒲江(107.9‰)等。河南淮滨的死亡率高达383.2‰。死亡率超过20‰遗漏得更多,显然不仅是王维志记载的675个。王维志记载的100‰县中,有一些是超过200‰的县,如凤阳、亳县、石柱县、荥经县等。因为王维志的数据是各省官方上报的,显然有缩小的成份。
曹树基以清代的“府”为单位作为分析的基本政区,这可以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多次行政区划的变化造成的影响。虽然我对他的方法中的某些方面有不同看法,但我认为他提出不同省份的灾情严重程度还是可供参考的。但是,我认为四川的非正常死亡率应当在安徽之上。因为四川饥饿时间最长,而安徽由于实行了包产到户,缩短了饥饿时间。不管怎样,我还是将他计算出的各省非正常死亡率列表如下,供读者参考。
表14-1曹树基计算的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数
123
3.3892.8810
18.3713.0710.236.8146.4556.126
省名非正常死亡人口(万)非正常死亡率(%)排序安徽633.0四川940.2贵州174.6湖南248.6甘肃102.3河南293.9广西93.14.637云南80.44.198山东180.6江苏152.7湖北67.52.2011福建31.32.0212辽宁33.01.7113广东65.71.7114黑龙江19.01.2115河北61.01.1016江西18.11.0617陕西18.71.0218吉林12.00.9419浙江14.10.5520山西6.00.3721合计3245.8资料来源:曹树基:《大饥荒――1959-1961年的中国人口》,香港,时代国际出版公司,2005年,第282页。
5.11
用以上数据划一个中国地图,用不同颜色标出不同的死亡率地区。此图放在此处。(插
图)可借用曹树基《大饥荒》一书中的图并据本书资料加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