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东的“五风”有特色
批判右倾思想以后,大跃进狂潮叠起,青壮劳力都去炼钢、修水库去了,1958年全省秋播面积不及往年的四分之三。1959年老天爷帮忙,风调雨顺,夏粮长势很好。但既然四分之一以上土地没有播种,老天爷白帮了忙,应该丰收的夏季作物反而少收了十几亿斤。8月开了庐山会议,批判右倾机会主义,于是又“大办水利”。“从10月下旬开始,全省700万青壮劳力开上水利工地,到12月初达到887万人。甚至在1960年春夏农村经济面临崩溃、严重粮荒笼罩全省时,仍有数百万农村劳力不搞春耕春种、夏收夏种,而去大搞水利工程。”田地只好抛荒,“1959年、1960年两年,全省共荒地5000万至6000万亩。”
山东的大跃进是很有声势的,以泰安地区为例:1958年8月泰安境内各地农业社大办公共食堂,农户停止自炊,一律免费入公共食堂就餐。1959年1月,中共济南市委在泰安召开会议部署发展公共食堂,各地办食堂再兴高潮。泰山市、泰安县14处公社388个核算单位,建公共食堂2610处,就餐人数76.65万人,占两县市总人口的98%。
1958年9月29日全地区动员144.95万人(占全区整半劳力的80%)参加省委部署的钢铁生产“淮海战役”。各县主要负责人到工地召开誓师大会,分采矿、运输、建炉、冶炼几路大军。铁矿共有6家,矿工5000余人。投产的各种小土炉19758座,还有各县发动群众搞起的土坯炉、水桶炉、大窑坩锅炉、烧缸炉等计462983座。日产铁由44吨达到5.93万吨,泰安、肥城放出日产千吨“卫星”。
1958年9月,中共泰安地委下发《关于办好人民公社的几点意见》。全区始办人民公社。至1959年1月,境内建成人民公社103处,入社农户102.69万,占总户数的98.2%,入社人口412.32万人。人民公社多是数乡并为一社,其规模5000~10000户。实行工农商学兵(民兵)相结合的“政社合一”体制,下设生产大队。办社初,提倡“一大二公”,无偿平调各生产大队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至1959年,全区共平调各类生产资料和财物总值近2.5亿元。
在大跃进狂潮中,全省括起了“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风,生产瞎指挥风。以下内容除了注明出处以外,主要摘自曾希圣1960年10年12月16日在山东省五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这个报告存山东省档案馆。
共产风产风集中表现在对财产“一平二调”,平,即平均分配;调,即无偿调拨,当时简称“平
调”,即充公。
山东省的“一平二调”有四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什么东西都平调。劳动力、资金、土地、山林、房屋、车马、机器、作坊、农副产品、建筑材料、锄头、镰刀、铁锨、猪、鸡、鸭、水桶、灯笼、尿桶等大大小小的财产,都随意从群众家里拿走。章丘县群众说:“切菜板子刀,扁担勾子梢,杈把扫帚锨,犁耙绳索鞭,下至黄泉,上至青天,都可以随便调走。”也有人说:“一平二调就是抢劫。”
第二个特点是干什么事情也得用“一平二调”的手段。大办钢铁,兴修水利,办社工业,搞丰产方(即在一块土地上搞高产试验),办红专学校,办养猪场,办食堂,办托儿所,办展览馆,开现场会,干这些事所需要的一切,都从生产队和社员家里无偿调走。
第三个特点是,搞“一平二调”的不仅是公社干部,上至省级、县级,下至生产大队、
生产队,都搞平调。上级平调下级的财产,公家平调农民的财产。
第四个特点是,“一平二调”风不是只颳一阵子,而是连续不断地颳。自1958年以来,连续三年,越颳越猛。日照县刮了15次,玉莲县洪凝公社颳了29次。寿张县张秋大队社员说:“三年来有五次大清剿:第一次是军事化大搬家,清剿家庭用具;第二次是大办钢铁,清剿铜、铁、锡;第三次是倾家荡产大投资,清剿社员财产;第四是反瞒产私分,清剿生产队的粮食;第五次是1960年春恢复食堂,清剿社员家里的粮食。”多次清剿,生产队、社员一贫如洗。
共产风除了“一平二调”以外,另一个方面是随意合并生产队,打乱基本核算单位。1959年冬到1960年春,合并了30%的生产队,由此被牵动的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60%。有的公社的规模三年变了五次。农民说:“今年变,明年变,哪有心思搞生产。”
共产风的第三个方面是在分配上破坏按劳取酬原则,公社按照浮夸的产量过多地扣留公
积金,不少社、队连续几年没有分配,社员没有拿过工资,没有分过东西。
浮夸风1958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上报800多亿斤,后来落实到380亿斤,最后落实到287亿斤;1959年粮食总产量上报400多亿斤(原来是420亿斤,书记裴孟飞建议上报320亿斤,舒同不听,报400亿斤),后来落实为270亿斤,后来又说是243亿斤。1960年省委计划粮食产量550亿斤,各市、地委报的数字是374.74亿斤(亩产405斤,粮田面积9261万亩),比省里计划减少了31.9%。后来说落实为总产量为182.34亿斤(过秤入库174.97亿斤,其余为自留地、十边地的收入),实际只有160亿斤。
寿张县第一书记刘传友,1958年上报平均亩产5000斤,总产31亿斤,实际亩产只有297斤,总产量只有4.05亿斤。1959年上报平均亩产700斤,总产8亿斤,实际亩产只有298斤,总产量只有3.6亿斤。这个县的农村工作部长,不同意浮夸的产量,讲了真话,被加上了“反对三面红旗”的罪名,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粮食浮夸造成了一系列恶果。一是造成了农业已经过关或问题不大的错觉。因而各方面事业的计划安排都跟着这个吹得过高的“基础”而膨胀起来,结果超过了负担能力。以水利建设为例,全省原定1960年修建大中型37座,结果1959年冬到160年春,一个浪头就上了122处,800万人上阵。第二个恶果是把穷日子当富日子过。1958年是少有的丰收年,但由于粗收浪费,放开肚皮吃,结果1959年春天就出现了粮食紧张。1959年收成仍然不错,但由于估产偏高,仍把穷日子当富日子过,到了1960年春,又发生了上年更加严重的紧张局面。这个报告没有说,即粮食产量浮夸造成了粮食的高征购,农民的口粮都拿走了,这是最为重要和恶果。
命令风山东省很多地方,对社员强迫命令也成了一股恶风。强迫劳动,大搞通宵夜战,分配过重的劳动,不顾社员死活。强令摊派,寿光县收购鸡蛋任务层层往下派,不养鸡的也得卖蛋。这个县寒桥公社洛东
二小队36户,只有一户养鸡,却强迫31户社员卖了103个鸡蛋。
强迫社员投资公社办的事业,逼得社员扒坟、卖家具,寿张县全县为此拆房53000间,扒坟38000多座。范县拆老百姓的房子、挖老百姓的祖坟,用拆来的砖瓦盖大礼堂、迎宾馆,盖大办公室。平民百姓哭哭啼啼,拆房挖坟的热火朝天。
乱批判,乱撤换干部,对完不成任务的,不浮夸的,就扣上“右倾保守”、“不听党的话”、“没有全局观念”、“和党唱对台戏”等政治帽子,被辩论、斗争、撤换、处分。五莲县洪凝公社自1959年以来,撤换基层干部192名,经调查,其中撤换错了的有80多名。郭林大队的小队干部撤换了60%,全队54名党员都当过干部,都被撤过职。
对强迫命令稍有不顺从的就打骂和刑罚。枣庄市阴平公社南庄生产队队长孙某,全村挨过他打的人有173名。社员张同云死了小孩没有即时报告撤户口,就停口粮10天,一家8口被饿死4口。益都县郑母公社副社长刘某打了40多人,群众称他为“刘百害”。寿光县对群众的刑罚有:绑、押、打、冻,拔胡子、拧耳朵、不给饭吃、坐老虎凳、拨肋骨等。1960年1月到7月,这个县被迫自杀的社员有688人。寿张县石佛公社雷庄大队专门成立了打人执法连,连长范某一个人就打了70多人。供销社干部李某在修猪场时一夜就用木柴打了60多人。这个公社根据重点调查,打过人的干部占30%-70%,社员因挨打而上吊的死6人,自杀未遂的11人,伤重致残和发病的24人,外流人口4000多人中也有部分是因为受不了打而出去的。位海生产队共有52个小孩,在大兵团作战时,干部不让妇女回家喂奶,不能抱小孩看病,因而死了37个。
干部特殊风在群众没有饭吃的情况下,干部却大搞特殊化。昌乐县朱田公社党委规定,商业部门的东西要优先满足公社党委的需要。公社党委50人,从1960年3月到8月,就吃肉1360斤,平均每人27斤。1960年10月12日,共青团山东省委孙继文、潘昭锡给省委写信,反映莱芜县的特殊化问题,其中写道:“县委五个书记除了田书记经常到食堂买饭和大家一起吃饭外,其他书记都在食堂单炒菜吃。每餐至少一个细菜,细粮随便吃。第三季度机关停止供应猪肉以后,每个书记每月发猪肉5斤。据说第一书记王某每月发猪肉票30斤,他爱人赵华(副县长)每月20斤。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县商业局批给县委食堂猪肉40多斤,书记每人分5斤,每个常委分2斤,剩下很少一部分才给其他机关干部吃。这次过节县商业局送给书记、县长每人一箱子食品,价值二三十元。这实际是送礼,不过是交钱而已。”
瞎指挥风在农业生产中不尊重农民的意见,不尊重科学,全凭上级领导干部的主观意志办事。生产队里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什么时候种,甚至禾苗的密度多大,农民没有发言权,生产队长也没有发言权,全由公社领导或县里领导人发号施令。农民明明知道按他们的号令做不行,也不能说。谁要是说了不同意见,谁就会被辩论,被批斗。这样的事例几乎每个公社都有。
山东的“五风”不是曾希圣第一次揭露的,1960年3月,山东省召开了有12000人参加的六级干部会,省委第一书记舒同在会上的报告中也曾批评过“五风”问题。山东省六级班干部会议秘书处1960年3月21日编印的《会议情况》中,介绍了舒同报告内容。毛泽东3月22日、23日,对《会议情况》第一期和第二期作了批示,指出在一些县、社中,“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又刮起来了。一些公社工作人员很狂妄,毫无纪律观点,敢于不经上级批准,一平二调。另外还有三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又大发作,危害人民。”“对于这些人,应当分别情况,适当处理。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平调方面的处理,一定要算帐,全部退还,不许不退。对于大贪污分子,一定要法办。”但是,一直到1960年底,舒同撤职以前,“五风”还是十分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