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格勒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用一支旧得不成样子的钢笔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在信里,我讲了一下家里的近况。母亲仍然自己一个人,和我生活在一起,没有出去工作,每天在家里看电视养花。我,马上就要结婚,妻子是出版社编辑,因为出版我的小说认识,她比我年长,不算漂亮,但是人很和善,也很敬业。她说从第一次见到我开始,就觉得我这个作者似乎可以信任,这种感觉在之后的交往中得到了确认。我还在信里讲了一下艳粉街现在的状况,它已经被夷为平地,然后在上面盖了无数的高楼,现在已经是核心市区的一部分,有几个大型的超市和不少的汽车4S店。我在信的最后说,虽然很久之前你就告诉我,不要去看你,不用再给你写信,可是在这样特殊的时刻,我还是想写信给你,跟你讲一下。然后我把那支旧钢笔放进信封里,把信寄了出去。
像过去一样,我没有收到回信,但是收到了那支旧钢笔,监狱把钢笔给我退了回来。我明白他们的意思,钢笔有时候会成为凶器,这已经不是十几年前,一切还都较为宽松。我把它和我的旧信件放在一起,锁进了抽屉。
我和我的父母搬进艳粉街的时候,是1988年。那时艳粉街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准确地说,不是一条街,而是一片被遗弃的旧城,属于通常所说的“三不管”地带,进城的农民把这里作为起点,落魄的市民把这里当作退路。它形成于何年何月,很难说清楚,我到那里的时候,它已经面积广大,好像沼泽地一样藏污纳垢,而又吐纳不息。每当市里发生了大案要案,警察总要来这里摸一摸,带走几个人问一问。这里密布着廉价的矮房和胡同,到处都是垃圾和脏水,即使在大白天,也会在路上看见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每到秋天的时候,就有人在地上烧起枯叶,刺鼻的味道会弥漫几条街道。
那年父亲三十七岁,刚从监狱出来,1985年,他因为偷了同事的两副新扑克牌,在监狱里待了三年。在入狱之前,他是工人,据母亲说,父亲晚上喜欢读武侠小说,还参加过厂里的征文比赛,写过歌颂“两个凡是”的诗歌。出来的时候他一条腿瘸了,不过还可以自己走路。找工作的时候他经常要在对方面前走几圈,你瞧,我瘸得不厉害,他总这么说。一个狱友,先他四个月出狱,在艳粉街开了一家台球厅,要他过去帮忙,他说那里房租便宜,对于像他们这样的人有很多的工作机会,容易交到朋友。台球厅在地下一层,没有窗户,装有两个硕大的排风扇,里面每天烟雾缭绕,卖一块五一瓶的绿牌儿啤酒和过期的花生豆。大人们在里面喝酒打球,谈事情,除了十几个台球案子,还有六七个房间,有的里面是一张牌桌,有的里面是一张床。父亲的任务是拿着一根废旧的台球杆坐在台球桌旁边的椅子上,装作会打球的样子,处理一些纠纷。他常哼着里面播放的音乐,在一年后,他最后一次伤人之前,他已经学会了不少粤语歌。
奇怪的是,他一直没有学会打台球。
那次严重的斗殴具体因何而起我已经无从知晓,没有人告诉过我,只知道父亲打坏了一个年轻人的脊椎,导致他永远无法站立,而我的家里又拿不出赔偿金。而据我的猜测,他也许只是想让自己看上去能干一点,毕竟这份工作来之不易,或者是在击打对方的时候,想起了自己过去受过的苦,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因为是累犯,又是特殊时期,这次的刑期很长,父亲被带走之后,给母亲写过一封信,告诉母亲和我忘掉他,也不要去看他,他不会见我们。事实证明,在这一点上他相当固执。我和母亲试了几次,都吃了闭门羹,写去的信也全都给退了回来。
父亲回到监狱之后,我和母亲依然住在那里,她每天清晨推着一车毛嗑儿出去卖,工厂倒闭之后她就开始干这个。我帮她把三轮车推到巷口,然后自己走路去上学。以我的脚程,二十分钟可以走到,我目不斜视,笔直前行,需要走过六条街和一个旱厕。清晨的街道上布满了垃圾,只有一个独眼的环卫工人打扫。他年过花甲,老是用那只没瞎的眼睛审视着那些清晨时候下班的妓女,她们大多挎着镶有闪闪亮片的皮包,穿着高跟鞋,有的摇摇晃晃,已经醉了,妆容花在脸上,有的抽着烟卷,眼睛快要睁不开,急匆匆地赶回出租屋去睡觉。路上常有人打劫,劫匪一般都是附近职业中学的高年级学生,他们的专业是水案或者修理汽车。他们在裤兜揣着折叠刀,三五个一伙儿,在拐角或者树后面出现,把你拉到胡同里,打你两拳,然后开始搜你的身上。我记不清自己被抢了多少次,按道理说,他们如果能够信息共享的话,抢劫我这样的孩子是十分没有效率的,我兜里没有一分钱,腕上也没戴手表,只有一书包的书和一个生锈的文具盒。可惜在那个行当里,总是有新人加入,他们不认识我,他们需要钱去买游戏机的币子或者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儿买八王寺汽水。我已经习惯站在他们面前,自己主动把衣服脱掉,让他们看清楚之后再把衣服穿上。这样既能避过一些拳脚,还能节省时间,防止迟到。
我十二岁的时候,念到小学六年级,同年级的学生正在逐渐地流失,有些人已经没有耐心把小学念完,开始离开艳粉街,各奔前程。母亲希望我一直念下去,而且她想要攒钱把我送到市中心的初中,前提是我的成绩能够好一点,母亲告诉我,你不要和你的同学比,你要想象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正常的孩子,他们每天读书写字,长大就会坐在有电风扇的办公室里上班,你要把他们当成对手,你要比他们成绩更好。我说,妈,我不知道他们到底会考多少分,我怎么和他们比呢?她说,你就想象他们永远不会犯错误,他们像机器一样,只要有电池,就不会写错一道题。我相信她的话,这条街区里只有一个旱厕,冬天的早晨会在旱厕前面排起长队,想要拉屎的人站在寒风里等待着,相互说着话,嘴上冒着哈气。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大约四十几岁的女人,正在和身边的人开着玩笑,突然从队伍里跳出来,脱下裤子蹲在地上,把肚子里的东西拉在冰面上,它们会长久地冻在那里。我经常会想到这个景象,它像一只手电筒一样,直射我的眼睛,让我在夜里读书时不那么困倦。
就在我要把六年级念完,准备小学毕业的时候,我又一次遭到了抢劫。首领是一个女孩子,身边站着两个和她同样年纪的男孩儿。他们看上去十五六岁,以比例来说,比我大很多。我没见过她,她穿着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头发烫成一个一个大的弯弧,刘海遮过了眼睛。腿上穿着黑色的丝袜。她首先抽了我一个嘴巴,认识我吗?她说。我不说话,开始把书包翻过来,倒在地上。她又给了我一个嘴巴,我叫老拉,你有名字吗?我说,我身上没有钱,书包里只有书和文具盒,你们自己看。老拉伸手拿起我的作文本,翻开,朝着她的两个同伙说,题目,《蚊子》。男孩儿们笑了,其中一个抬腿踢了我一脚,说,傻逼,我叫苍蝇。她继续念道,我家夜里有好多蚊子,我打它们,它们就跑,好像它们曾经被我打死过。她看了看我,继续念,我太小了,什么也不懂,也许长大一点会懂,为什么我们非要杀死蚊子,我们才能睡觉。她把作文本扔在地上,捡起我的文具盒,从里面拿出我的钢笔,你有钢笔,她说,哪来的?我说,我爸给我买的。她把钢笔放在丝袜里说,我借走了,不过会还你的。她的同伙狐疑地看着她,其中一个把手伸向她的大腿,说,给我吧,你留着没用。她把他的手按在腿上,说,你留着有用?你认字吗?那人说,认得一些。她说,丝袜好吗?他说,好。她掰起那人的手指说,那就撒手吧。然后她转过头对我说,我要拿它写封信,两三天就能写好,三天吧,你到红星台球厅找我。认识吗?我说,认识,在废品收购站对面。她说,你要是不来的话,我就当你送我了。说完她抬起手,我还以为她要再抽我一个嘴巴,她把头发帘拨了拨,走了。
那支钢笔确实是我爸送给我的,不过不是他买的,他说是一个狱友送给他的。我爸把钢笔放在我手里,是他刚出狱不久,我正在趴在地上生炉子,用扇子努力把油毡纸扇着,他蹲不下来。他让我进屋去给我看点东西。火着了起来,把细柴也引燃了,最后烧着的是煤块。我垫上炉圈,放上水壶。他又叫了我一次,我站起来走进屋去,看见他坐在炕沿手里拿着这支钢笔。送你了,他说。我接过来,一支崭新的英雄牌钢笔,镀金的笔尖,不锈钢的笔身和笔帽,拿在手里像一颗细长的子弹。我说,爸,钢笔哪来的?他看着我,不知道是我的问题让他吃惊还是灶台的烟飘了进来,他好像要哭。在哪买的?我补充了一句。他把一条腿从炕上搬下来,站在地上,说,监狱里的朋友送的,你好好看看,是新的。我说,是新的,确实是新的。他向外面走去,说,本来,他想用这玩意扎人来着。我说,后来呢?他说,没扎。
红星台球厅离我的学校不远,不是我爸工作过的那一个,是另一个。在里面玩的人大多年纪不大,便宜,是给小孩儿玩的台球厅,在墙角摆着三台大型游戏机,几个人手抓着摇柄,在玩《街头霸王》,时不时从兜里再掏出币子塞进去。老拉正在和一个男孩儿打台球,这个男孩儿我也没见过,他焗了一脑袋红头发,好像一束活动的假花。老拉在进攻,她趴在台球桌上,一只乳房帮助她固定住杆位,我看着她把白球从桌上打起,直飞到邻桌的球中间,把那边摆好的三角球型炸散了。然后她直起身子,看着桌面,好像局势还在她控制之中,然后她从兜里掏出五个币子,放在桌沿上,说,输了,明天再玩。
过来吧,蚊子。她冲我招手。我想提醒她我不叫蚊子,没人愿意叫蚊子,可是我没说,她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吧,那是她的事儿。她坐在球桌旁边的椅子上,让我坐在她旁边。你打台球吗?她问我。我说,不打,不会打。她说,大型呢?玩吗?我说,不玩。她说,你平常都干吗啊你?哎,你跟我说说,来这儿干吗来了?我说,来拿我的钢笔。她说,钢笔?什么钢笔?你以为这是文具店呢?傻逼。我说,咱们说好的,三天之前你把我的钢笔借走了。她说,挑一样。我说,什么?她说,台球,大型,挑一样,陪我玩一会。我说,我都不会,下午我还得上课。红头发在旁边自己和自己打着台球,不停地把球打偏。我说,如果你不给我,那我就走了。我站了起来,她仰着头看我,说,那你随便干点什么行吗?你会什么?随便干点啥。信我已经写好了,你那破笔我留着也没用。我说,我会背诗。我操,她高叫着,我操。我转身准备走出去,她在我身后说,哎,你背吧,背完赶紧拿着破笔滚蛋,背吧,什么诗?我转回来,说,外国诗。她说,还会背外国诗?哪看的,不是你自己瞎编的吧。我说,不是,在书店看的。我和我妈去市里买过书。她说,背吧,赶快,我还有事儿呢。我背道,我回到我的城市,熟悉如眼泪,如静脉,如童年的腮腺炎。你回到这里,快点儿吞下,列宁格勒河边路灯的鱼肝油。彼得堡,我还不愿意死:你有我的电话号码。彼得堡,我还有那些地址,我可以召回死者的声音。她说,没了?我说,还有,但是我就记到这里,其余的忘了。她说,列宁格勒是哪?我说,我不知道。她指着我,对红头发说,老肥,你听见没,这傻逼会背诗。红头发瘦得像饿狗一样,却叫老肥。他一边打出一杆球,一边说,我还会呢,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她对我说,我进去一趟,你们俩傻逼对诗吧。老拉进去之后,老肥把杆杵在地上,对我说,你怎么认识老拉的?我说,忘了。他用杆头指了指我,好像要把我打进洞里,说,离她远点。我说,我知道。他说,你知道个鸡巴。说完他把白球摆好,再一次错失了目标。
老拉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我的钢笔和一个信封,信封上有字。她说,陪我去把信寄了。我说,我要迟到了。我知道邮筒的位置,艳粉街里唯一的邮筒,在它的边缘,再往东,就是荒地了,我曾经远远地看过,有火车道,有土丘,再往那边不知道有什么,看不见了。我去的时候是冬天,给父亲寄信,虽然知道会被退回。在信里我用钢笔写了我最新学到的东西,默写了圆周率的后十几位,还跟他说了光合作用的原理。那天下雪,一列火车经过,能看见车窗里的光亮,能看见有人躺在光亮里,火车好像正在逃走的房子。我在想,信是怎么寄到父亲那里的呢?难道邮筒底下有一个管道,直接通到监狱里父亲的房间?可并不是所有信都寄到监狱去的吧,那可真的需要好多通道才行。走吧,我有自行车,很快就到,很快就能回来,她说。我说,好吧,钢笔我帮你拿着吧。她说,到那给你。
她的自行车很旧,横梁,我怀疑过去不是她的。她让我坐在后面,然后撩起裙子跨在上面,车座太高,她只好把屁股搁在横梁上,脚才能够到脚镫子。她将钢笔和信封夹在手指里,骑得很快,路也很熟。我双手扶着车座,防止转弯的时候把我摔下来。她的脖子后面渗出了汗珠,细长的脖子,曲项向天歌的鹅。我能看见她的抹胸在衣服里拱出一片棱,能看见她被风吹起的裙摆里,白色的裤衩。在我十二岁的这个盛夏的中午,我第一次感到身体里一束遥远的战栗,它好像暴雨前的雷声一样,由远及近,在我的身体里炸开,然后蔓延开去。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感受到这种东西的实质,也许它的实质是故乡的感觉,当然这是我后来对此的总结,也许很不准确。
邮筒在那,毫无疑问,它一直在那。老拉把信投进里面,用手拍了拍邮筒说,绿哥们,全靠你了。我和自行车站在一起,看着邮筒背面的那片荒地,一片齐膝的杂草,前两天下了一场暴雨,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水坑。远处是铁轨,两头都看不见终点。老拉把自行车推到邮筒旁边,锁上,说,那头去过吗?我说,没有,那头有什么?她说,煤厂,很大的煤厂,没去过?我说,没有。她说,没人管,我去拿过煤,很经烧,姥姥说,这煤炼钢都行。我说,钢笔给我吧。她把钢笔举在我面前晃了晃,说,里面还有墨水,我买了最贵的墨水,鸵鸟牌,我打听过,鸵鸟牌最好。我想起母亲这时候在烈日底下卖毛嗑儿,她要当场把毛嗑儿炒熟,用铁锹一样的铲子翻检,也许不久之后,我就会离开这里,到市里去上学,住宿,不再用水井压水,而是喝水龙头的自来水。我问,那边没人管吗?她说,我去过两次,都没有人,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就是没有人。去吗?我说,我们用什么装煤呢?她说,用手,我们挑大块的捡,四只手能拿四块,回来放在车筐里。我说,我就拿两块小的。她用手推了我一把说,傻逼,说过了没人管,当然拣大的拿。
我没有想到,煤厂十分遥远。其实我应该想到的,站在没有视线阻碍的地方眺望,看不见它,那它一定是远得可以。在烈日底下,我们穿过杂草丛,穿过铁轨,迎面是一片高粱地,这片高粱地非常广大,我记不清在里面穿行了多久,汗水流进了我的眼睛,我感觉到脸上都是盐。老拉走在我前面,步履强健,她不时用手分开高粱叶,说,这边走,你看,蚂蚱,这么大的蚂蚱。不但有蚂蚱,还有蜻蜓,黄色的是大老黄,翅膀较小,飞得很快,比较机灵;绿色的我们叫它绿豆,长着硕大绿头,翅膀较大,智商却低,它落下之后,用手可以直接钳住它的翅膀。蜻蜓们成群在我们头上盘旋,落在触手可及的高粱秆上。可惜我无心捕获它们,我的手要留着拿煤块。从高粱地里走出去,听见有火车经过铁轨的声音,只听见隆隆的声响,听不清铁轮轧过轨道接缝的声音。
一扇斑驳的铁门出现在我们面前,锁头锁住了门鼻。这是哪啊?我问。列宁格勒,她说。我大吃一惊说,真的?她说,傻逼,旁边有字。在铁门旁边的石墙上,有四个红字,像是许多年前刷上去的,好多笔画已经脱落,不过还是能辨认出是“煤电四营”四个字。煤电四营是什么东西,我问她。她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我问过姥姥,她也不知道。我们两个翻过铁门,落进院内。院里有一段铁轨,铁轨上停着一辆煤车,四四方方,铁轨向前延伸,一直爬过一个土丘。她说,蚊子,土丘那边都是煤,还有挖斗车和吊车。我突然说,你坐在里面,我推你过去。她说,我也不瘫,推我干吗?我说,你坐进去,我推你。她说,前面是上坡,如果滑下来,能压死你。我说,你坐进去吧。她蹲在里面,我努力去推,车一动不动。使劲啊傻逼,她拍着车沿大笑,手上沾满了灰土。我说,你别催,马上就会动了。我两只脚一前一后顶住后腰,脑袋含在胸前,牙齿咬在一起,鞋要擦出火星,车还是一动不动。她说,别推了,再推天黑了。她从车里跳下来,指着车轮说,傻逼你看,锈死了。果然是锈死了,我忙着推车,没看轱辘,车轮和铁轨已经锈在了一起,好像年老的夫妻。她说,伸出手来看看。我朝她伸出手,手心通红,两块皮离开了手掌,像书页一样翻着。她把我的手揉了揉,然后拉住说,走吧,再玩就来不及了。
在我的记忆里,那是第一次有女孩子拉起我的手。
翻过土丘,是一片煤的海洋,准确地说,应该是煤的山川。一座座煤山横亘在眼前,高的有四五层楼,矮的也有两层楼那么高。在煤山之间的低洼处,有前两天暴雨留下的积水,形成一个一个小型的人工湖,漆黑浑浊,水面上泛着油光。可是,虽然有无穷无尽的煤,却没有煤块,都是煤沙。我说,你带塑料袋了吗?她说,没有,确实有煤块,要再向前走。我摇摇头说,到处都是水,走不过去了。她说,怎么走不过去?我在前面走,你跟在我后面,我走过的地方你就能走。我说,不去了,钢笔给我吧。我看着这些煤,它们潮湿松软,黑色海绵一样,而我和老拉,就像两滴被风吹过来的清水,无足轻重的清水。我忽然想起来,我已经离开家这么远了,而且没有人知道,这种恐惧突然抓住了我,摇晃我。她松开我的手,把钢笔扔在我身上,说,爱去不去,破玩意给你。没有自行车,看你怎么走回去。然后独自向前走去,脚落在煤沙上,发出踩碎枯叶一样的声音。我在地上捡起钢笔,转过头,原路返回,翻过铁门,走进高粱地,一只大老黄落在我肩膀上,用翅膀小心地保持着平衡。我逮住它,用手抚摸着它的翅膀,它没有害怕,用触角轻轻碰着我的手指,我松开手,它慢慢地升高飞走了。天空中开始看不见太阳,我四处寻找,确定太阳正在落向我们来的方向,我在心里努力记住这件事情。我又想了想父亲和母亲,主要是想了想父亲的样子,他其实大多数时候是个腼腆而沉默的人,不知道是不是监狱里都是这样的人,因为胆小而犯罪,应该不会吧,肯定不是这样。我不能扔下老拉。我转向煤电四营的方向,吸了一口气,跑了起来。
我找到了老拉的脚印,她的脚步均匀,好像知道自己的目的地,脚印是一条直线。我踩着她的脚印向前走,煤沙和我想的一样,如同泥巴,不过因为年纪小,骨头轻,所以只要不是用力跺脚,可以在上面行走。翻过了一座煤山,看见两个挖煤的铲车停在那里,脚印穿过了其中一辆。老拉应该是在上面坐了一会,我也登了上去,所有东西都生锈了,车胎也早就干瘪,铲车的翻斗里,盛满了雨水。这里不是列宁格勒,这是一个遗失的世界。我在铁斗里喝了一点水,如果老拉还没有丧失理智的话,她也应该在这里喝水,否则不久之后,水会成为问题。我喝过了水,又洗了脸和手,继续沿着脚印走。不知走了多久,一直没有看到老拉的身影,我喊她,也没有回应,天已经开始黑了起来,身后的铲车早已经看不见了,被一座座的煤山遮住。我没有害怕,至少我还有自己的脚印可以走回来。我不认识老拉,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一天,我几乎不知道她的任何事情,她是一个女孩儿,她也许比我疯狂,我就知道这些。可在此时此刻,我唯一想要做的事儿就是把她找到,然后一起离开这里,就算把我的钢笔给她也行,我必须得这么干。走到两座煤山之间的一个岔口,问题出现了。地上突然多出了好多脚印,杂乱无章,向着四面八方走去,我蹲在地上,仔细地比对脚印,看不出新旧,因为天气太热,新的脚印不会像刚刚踩过那样潮湿,而且大小都差不多,也许是老拉自己的,那只能说明她迷路了,走回了原点,又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我又一次扯开喉咙大喊:老拉,老拉。我希望这是她的真名字,这样即使她听不见,也能感觉到有人在喊她。没有人回应。我只能选择其中一条脚印走上去,我选择了向着更远方向的那条。
天已经完全黑了。盛夏的夜风吹起来,可是并不让人感到凉快,这里没有一株植物,没有一棵草,没有麻雀,没看到有一只鸟或者昆虫飞过。脚印快要看不清了,我把挎篮背心脱下来,撕碎,一点点地扔在地上,走了一会,挎篮背心也用完了,可是脚印还在延伸。我忽然想到,如果我错了,再向前走,可能我就走不出来了。如果我对了呢?老拉就在前面,我们能够走出来吗?会有人发现我们吗?嗓子干燥得好像炕炉,四处都是积水,可是不能喝。我突然想要拉屎,拉过之后,用内裤擦了屁股,然后把内裤盖在上面,这是一个标记。现在我的体内空空如也,连屎也没有了。我坐在地上歇了一会,继续向前走,边走边俯下身,仔细辨认脚印,在一座煤山的半山腰,脚印断了。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我看见在煤山的侧面,有一摊积水,看不清有多深。我喊了老拉的名字,声音干裂得好像大人。我坐在煤上,向着积水一点一点滑动。一只手,一只手在水边。我把钢笔放在旁边,拽住那只手,不过不敢太用力,我怕被那只手拖进水里。我明白这件事情的原理,她跌入了水里,双脚陷进了水里的软煤中。她挣扎呼救,可是水还是没过了她的头颅,不过水底的煤并没有被完全浸透,陷入到一定程度就会停下,她的手就这么搭在了水边。我用了几次力气,都没法撼动她。我顺着原路返回,寻找工具,我卸下了一辆煤车上面的手刹杆,那东西好像风化的石头一样,折断了。我脱下身上仅剩的东西:穿在外面的短裤,把她的手绑在铁杆上,然后缓慢地向外拖动她。不知道用了多久,有几次我感到肺子里好像要爆炸一样,我终于把她拖了出来。她穿着一条有着粉色花瓣的裙子,脚上没有鞋。
我赤身裸体地在尸体旁躺了一会。不是老拉,她看上去和我年纪差不多,脸虽然胀了,可是看着还是很清秀,鼻子小巧精致,好像面团捏的。她的头上梳着两个鬏鬏,上面都是煤渣。她是来捡煤块的吗?或者她是陪别人来的?我有种不好的感觉,自己快要睡着,我坐了起来,捏了捏自己的脸,钢笔叼在嘴里,把尸体背在身上,向着原路走去。
尸体贴着我光溜溜的脊背,我的身体好像在结着壳。我确信我自己曾经睡过去几次,边走边睡,我想喝水,我想吃东西,我想把她带出去。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觉得,一旦走出了这里,她就会从我的后背跳下来走掉,她死在这里,她仅仅死在这里。
后来母亲告诉我,她等了我一宿,我没有回家。第二天她没有出摊,而是去学校,去我可能去的地方找我,询问了前一天见过我的人。她见到了老肥,然后见到了老拉。老拉矢口否认曾经见过我,可是我妈抽了她几个嘴巴,她看出来她在撒谎。我妈找到我的时候,我一丝不挂趴在那个铁门里面,嘴里咬着钢笔,浑身漆黑,背上有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我很快苏醒过来,考上了市里的初中,离开了艳粉街。我问过母亲那具尸体后来怎么样了,她说交给了警察,然后就没了下文,好像一直没人认领,也许是流浪儿,然后应该是烧掉了,撒掉了。
我离开那里之前见过老拉,她和几个男孩儿走在一起,指着我说,他就是蚊子。哎,蚊子,有币子吗?大型的币子?她忘了我曾经说过,我不玩大型。她和外婆生活在一起,母亲在广州,做什么不知道,也许老拉有她的地址。
过了一段时间,差不多是我婚后的三个月左右,我收到了父亲的回信,信很简短,是用铅笔写的:
祝贺。多写东西,照顾好身边的人,你比我强。不要再写信给我,眼睛越来越花,如果有婚礼的照片,可以寄给我看。过去我送过你一支钢笔,你还记得吗?如果还在,寄给我,我想看看,然后还给你。如果没有了,就算了。再次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