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帝制酝酿期的内忧外患
白朗起义是民国成立之后,为反对袁世凯统治爆发的第一次农民大起义。据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所记,“白狼”真名为白朗,原为革命烈士吴禄贞的参谋,吴禄贞被难后他便落草为寇,声势日盛,乃被误呼为“白狼”,义军后亦以此诨名为自豪云云。
20世纪初年谋我最急者,莫如日、俄两国。两强对我所作赤裸裸的侵略,面目狰狞,述之真足污我笔墨。表面无日、俄之狰狞,然深谋远虑,笑里藏刀,对我作最沉痛之宰割者,则大英帝国也。
袁世凯在赶走了孙文,增修了约法,做上了终身制的大总统之后,其权力之大在民国史上,可说是尚无第二人也。
现在让我们先看看袁世凯个人独裁发展的经过。
共和向帝制回潮的过渡体制
袁的独裁究竟是什么形式呢?我们要知道,袁是逊清老官僚出身,在他个人所知的政治常识里面,世界各国的国体,就只有共和(republic)和帝制(monarchy)两个模式。他自己,乃至他的智囊团(think tank),都不能了解,任何政治、社会的模式(settled pattern),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慢慢地发展出来的。这一形态,今日虽不合中国国情,安知三五十年,乃至百年之后,它也不合乎中国国情呢?袁氏和他的智囊们当时没有这种历史进化的观念,因此认为共和既然不合中国国情,那就只有干脆回头去搞帝制了。可是,搞帝制,他也知道,绝不能让溥仪复辟,更不能让那些腐朽而颟顸透顶的遗老随之复位。因此,他认为,天降大任,只有我袁世凯自己来做皇帝了。这一构想,事实上也不限于袁氏,当时诚实的劝进者是不乏其人的,他们的想法,大致也就是袁的想法。
袁氏自己显然也早有称帝的居心。但是从总统回潮变皇帝,不可变之于一夕之间,因此他也就采取王莽的办法,先做做假皇帝,搞个过渡和酝酿的时期,一面制造舆论,改变人民心理;一面变更官制,把民国的制度,逐步变成汉、唐、明、清习用的封建老套,以便于他在最后登基时,官制上可以一拍即合也。袁氏废除民国官制的第一步,便是废除共和体制的国务院和国务总理。把内阁各部改为总统直辖,另设颇有封建气息的国务卿,以为总统之佐理。因此国务卿一职,便形同明朝初年朱元璋废除宰相制以后所设之大学士,和清雍正以后所设立的军机大臣。他助理皇帝日理万机,而本身却无决策之权。另外各级官员的级别,亦采用古封建的旧名,分卿、大夫、士三等九秩。
另外袁也恢复了清制的都察院(改名平政院)以整肃官箴,恢复了御史台(改名肃政厅)以纠弹违法官吏。这两项设置,倒不无新意。因为在清末民初,中国在试行现代法制时,从西方引进的是大陆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不同之处,便是大陆法系把行政诉讼和一般民事、刑事诉讼分庭处理。所以平政院事实上便是一个处理官民诉讼和官官诉讼的特种法庭;而肃政厅在制度上虽隶属于平政院,但在纠弹违法官厅或违法官吏的操作上,却是独立运行的。这可以说是传统中国监察制度的现代化。其运作方式,颇近似于美国主持纠察克林顿绯闻案的独立检察官斯塔尔(Kenneth Starr)。据此新制,在当年袁政府中,官吏不论大小,违法贪赃逾五百元,便可判处死刑。其后袁的京师警察总监、后来升任京兆尹的王治馨,即因一桩五百元的贪污案而被袁饬令枪决。
同时,袁对海、陆两军军制,以及地方政府,亦多加整顿。上篇便曾说过,袁曾有意向赵匡胤看齐,搞废督裁兵和将不专兵,把各省都督如蔡锷等调入京师:另设将军府,饵以高位厚禄,以豢养之;另设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以统一军令军政。
各地方省区废督之后,原有实权的民政长官亦改制成虚衔的巡按使,废(虚)省设道,以道尹掌地方政府实权,而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权之控制。总之,袁氏在坐上终身大总统的宝座之后,其恢复帝制时代以一人治天下的企图,则是昭然若揭的。他已铺平了帝制大道,万事俱备,所缺的只剩个皇帝的尊号了。
今且将袁氏称帝前、改制后(1914—1915年之间)中央政府的架构,条列于下,以见其大略。
袁称帝前的中央集权结构
[附注]参见前引钱端升著《民国政制史》第三章《新约法时期》(1913年11月—1916年6月),第80—145页。
袁氏逆流推行中央集权
吾人试览上表,便知民国以来以一人治天下的中央集权制,从创制立法上说,袁世凯可算是始作俑者了。后来的蒋介石则过犹不及也。袁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治世之能臣,第一流的行政管理人才。大小政务一把抓,事必躬亲。其为人也,虽乏远大的政治理想,然亦雄才大略,知人善任,不治私产。虽妻妾众多,然并不沉湎于酒色。对诗词歌赋,也颇能哼两句,但不搔首弄姿,以咏吟自傲;更无玩物丧志的恶习,收藏什么古董字画,品箫吹笛,风流自赏。平生所好,唯抓权秉政,纵横捭阖,确是个不折不扣的政治动物,对政敌的斗争,也你死我活,初不稍让……但是话说穿了,吾人读烂《通鉴》,翻残“二十五史”,试问自古以来的专制人主,开国之君,不世之雄,谁不如此呢?孟子曰:“天下定于一,唯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是哲学家、宗教家之言也,非实际政治也。我国自古以来,逐鹿中原争夺政权,都谓之打天下。天下既是打下来的,哪有打天下之人,不嗜杀人哉?纵是一代贤相的诸葛孔明,也要以“生道杀人”,“挥泪杀人”嘛!在我国古代,圣主贤君,像唐太宗李世民,为争夺政权,且不惜弒兄杀弟。但在那种改朝换代的动乱状态中,遍地都是瓦岗英雄、梁山豪杰,曹操所谓“天下无孤,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为拨乱反正,拯斯民于水火,乱世枭雄,无不集生杀大权于一身,以成其贞观、开元、洪武、永乐之治世。所以在中国政治史上,统治者“身兼将相”(唐太宗的豪语,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六,《唐纪十二》,贞观十五年),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原未可厚非也。既然共和国体,代议政府搞不下去,于是袁氏就搞个人独裁,要徒子徒孙盲从领袖,强迫全国人民绝对服从。孟子曰:“予其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袁氏也是一样嘛!“予岂好独裁哉?予不得已也。”要把这种合族皆有的心理状态转型过来,笔者曾一再强调,非通过两百年的历史三峡不为功。袁翁世凯的处境,还在夔州府和白帝城之间,他望峡生畏,要掉转船头,驶回重庆,其居心原不难理解,只是其行为则愚蠢不堪罢了……他此时已驶船入峡,顺流而下,滩高浪险,掉头逆水,必然翻船,而袁及其党不知也,悲夫!
内忧外患,风雨飘摇
再者,纵在六百年前的帝制中国,以袁氏当时的政治形势,他也没有称帝的条件。安徽凤阳朱元璋在打天下之初,他的智囊朱升就劝他:“高筑墙,多积粮,缓称王。”称王称帝,是子孙万世之业,是急不得的。你先得把政治基础打好,四平八稳,万无一失,然后再慢慢因势乘便,称霸、称王、称帝。洪秀全就犯了这个大毛病。他刚打下永安州,就迫不及待,自称天王,另封东、南、西、北、翼五王,同管江山。等到他们打下南京,功劳最大的东王九千岁,也要升一升,那么九千岁就要升为万岁了。升不了万岁,最后就王杀王,同归于尽了。
袁世凯这时要做皇帝,莫说是民国,纵在六百年前的大明王朝,也称王太早嘛!在民国初年的中国,外有帝国主义虎视眈眈,国亡无日;内有白朗率农民起义,中原正一片混乱。袁虽赶走了孙中山,但他并没有打平中国。而其政权也正风雨飘摇,总统之位尚且不稳,哪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做皇帝呢?愚而好自用,不败何待?下面且看看那个把中原地区弄得天翻地覆的白朗起义。
白朗起义
白朗起义是民国成立之后为反对袁世凯统治爆发的第一次农民大起义。时间是1913年秋季,爆发地点是河南西部豫、鄂边区。后来扩展至鄂、豫、皖、陕、甘五省,陷五十余城。虽不说赤地千里,然所过之处,官军不能制,相互砍杀,庐舍为墟,历时数载。据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所记,“白狼”真名为白朗,河南宝丰人,原为革命烈士吴禄贞的参谋,吴禄贞被难后他便落草为寇,声势日盛,乃被误呼为“白狼”,义军后亦以此诨名为自豪云云。陶记亦得自传闻,不可全信。另据杜春和编《白朗起义始末》(收入前引《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则白朗一名白瞎子,只是一个半文盲的贫农。白朗起义时,二次革命亦同时爆发,黄兴曾辗转与之联络,并委派他为河南都督,命其在袁军后方破坏京汉铁路以阻北军南下。总之,白朗起义盛时,一杆万余人,飙忽如疾风暴雨。最后白朗于1914年8月5日,身受重创,败退至河南鲁平时,卒为袁军卧底的密探阻击而死,时年四十一岁(另说四十六岁)(参见《晚清七十年》,卷二,第160—162页;罗刚著《刘公铭传年谱初稿》,上册,第230—231页,《任柱之死》)。
外患比内忧更严重
农民暴动固然是把袁世凯的民国,弄得满目疮痍,民不聊生,但毕竟还无亡国之虞。与它同时发生的外患就不同了。应付失策,就难免有瓜分之祸。这种外患,说来话长,将来当辟外交专篇细论之。此处只能三言两语,略作交代。笔者在《晚清导论篇》中曾一再提到,20世纪初年谋我最急者,莫如日、俄两国。两强对我所作赤裸裸的侵略,面目狰狞,述之真足污我笔墨。表面无日、俄之狰狞,然深谋远虑,笑里藏刀,对我作最沉痛之宰割者,则大英帝国也。
笔者在《晚清七十年》卷四诸章曾有细述,在八国联军时,英国深恐我被瓜分而影响其通盘利益,乃策动美国大搞其门户开放。笔者亦曾一再指出,英国之所以策动美国带头者,是它志在阻扰日、俄对华之瓜分,而对其本身在华之利益范围则断不开放,对其在华作更深入之侵略,亦断不放松也。因此当日、俄二国乘辛亥革命与二次革命之机,而对满、蒙蠢蠢思动时,英国已不声不响,继续深入西藏矣。
英国对西藏的割裂企图
在此之前,清廷在英人威迫之下,双方已正式与非正式签订过五次有关西藏的条约,计有:《中英会议藏印条约》(1890、1893)、《拉萨条约》(1904年,此约为西藏地方政府所签订,因主权损失太大,清中央政府拒绝承认)、《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修订藏印通商章程》(1908)。在此五约中,英方虽在不同程度上极力否认中国政府对西藏有主国的统治权,然自始至终,英方不否认中国对西藏有上国的宗主权。英国当时作此项承诺,并非如一般西方专家所说,由于中国政府灵活的外交手腕(skillful diplomacy;见新版《大英百科全书》,卷十八,第382页)。颟顸的大清官僚,无此skillful diplomacy也。狡猾的英国外交官之作此言不由衷之承诺者,志在防俄也。因为此时的西藏正处于英、俄两强对华扩张的交叉点。而此时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即现任十四世达赖的前身)在沙俄的暗中诱惑之下,与俄间谍勾搭甚紧,并暗上俄皇以“护法皇帝”之尊号(参见台湾版《清史》,列传三百一十,藩部八,第5732页)。英为防俄,始提高中国宗主国的地位,以排斥沙俄也。因此在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之后,俄人不遑南顾之时,英人乃利用先前英日同盟之国际形势,公然出兵侵藏,在武官荣赫鹏(Sir Francis Younghusband)指挥之下,于是年夏季一举将拉萨占领。十三世达赖惧为英俘,乃仓促逃至青海,转往库伦,冀得俄援。英国占领军遂扶持达赖之门徒——九世班禅喇嘛,做英国之傀儡。清廷亦给班禅以摄护权。在随之而来的中、英交涉中,英方乃企图把中国的宗主权一举废弃,另提出苛刻条件,足使西藏沦为英印的保护国;并索赔军费五十万英镑,为期七十五年。不赔清,则英军不离藏境。斯即上列《拉萨条约》之要旨也。英方即以此约强迫清廷签押(条约要目见同上《清史》及其他条约书)。
斯时清廷驻藏办事大臣为一颟顸之旗人有泰。英占领军乃令有泰供应英军给养,有泰往见荣赫鹏,自言无权,受制于藏官,不能支应占领军之夫马。《清史》说:“荣赫鹏笑颔之。载其语入蓝皮书,即据为中国在藏无主权之证。”(见同上,第5723页)这也就是上节所说清方灵活的外交手腕吧!
后来有泰被朝廷革职充军,另派时任天津海关道的唐绍仪往印度,和英方继续交涉。唐为留美幼童出身,英语流畅,现代国际法知识亦甚丰富,乃据理力争,然英人分厘不让,还是无功而返。但此时英人亦已感受到列强压力。盖日俄战争后,两国为联合霸占我满、蒙,抗拒英、美染指,曾三度秘密订约,结成死党以拒英排美,俨然一个新的俄日同盟已在形成之中(见下节)。在此新的国际形势之下,英国一面与俄廷直接交涉,不让俄人在西藏侵犯清国主权;另一方面对我西藏,亦不敢过分侵权,以免日、俄据为口实,终向清方让步,而另订新约。但是英人谋藏,并未因此小挫而中止,辛亥革命炮声一响,它就卷土重来了。
西姆拉、麦克马洪和内藏、外藏
英人企图重据西藏的第一步,便是在班禅、达赖这两位出家人身上打主意。在班禅主政期间,英人曾乘英王子访印之机,力邀班禅赴印观礼,另作企图。然当时班禅在藏究不若达赖之有潜力也,一有机缘,英国人为其永恒的利益,就迅速舍班禅而就达赖了。原来达赖在库伦一筹莫展之时,乃回向清廷,请求入觐。此时慈禧与光绪虽已在死亡边缘,仍许其朝觐,而优礼有加,并允其回拉萨,复主藏政。事为英印所悉,乃暗中说动达赖潜往印度待机。盖清方此时在袁世凯、张之洞等主政之下,正在改组驻藏办事大臣而充实其权力,并发川军入藏。达赖回藏后,对主政缺乏自信,乃为英人挟往印度。清廷亦以其叛国,而尽褫其封号。迨辛亥革命一起,英人认为时机已至,乃于1912年6月,武装护送达赖回藏,并乘乱驱逐清廷驻藏大臣,杀戮反对人士,使达赖重掌藏政,另派西藏僧军扰乱川边,引起四川都督尹昌衡之反击,弄得边衅大开,烽烟四起。对此一边警,当时民国朝野和中外媒体,固知根在英印。为釜底抽薪之谋,当时之袁政府也就循英人之建议,在印度之西姆拉城,召开中、英、藏三方参加之西姆拉会议(the Simla Convention)。
这次西姆拉会议,1913年10月开始,至1914年7月无果而终,历时数月,可说完全出诸英方设计,英方早已列出议题,作好条文,要中方(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全部承诺而已。英印方面究竟有些什么既定方案呢?长话短说,盖有数端:
英方的最高理想,盖为西藏之完全脱离中国而独立。然后渐次导之与印度合并,或单独形成一与缅甸相似之英属殖民地。此一设计如因俄、美等列强介入而无法实现时,则继续承认中国对西藏之宗主权,但需割裂西藏疆土,使其一部分并入印度,然后再逐步深入,得寸进尺,把他们心目中的西藏再划成外藏和内藏。外藏即今日的西藏全境,完全“自治”,内藏则深入川边、青海和新疆,由中国政府统治之。如实行此计划,则英方要求藏印边界以喜马拉雅山之分水岭为分界线,把喜马拉雅山南麓逾九万平方公里的中国边疆,划入印度版图,斯即所谓麦克马洪线(the McMahon Line)是也。亨利·麦克马洪(Sir Henry McMahon)时为英方首席代表,故以其名为英方所侵占之新界命名。其地东自雅鲁藏布江穿过喜马拉雅山所形成的“世界第一大峡谷”,西延至不丹东界,全部面积约为台湾宝岛之三倍(读者如对该区地理有兴趣,不妨参阅香港出版之《中国旅游》杂志,1998年3月出版之第213期中的专文报道《徒步穿行世界第一大峡谷》,颇值一读)。
英人无端割裂我国如此大块疆土,我方当然坚决反对,北方大熊之俄国,此时对英国之入侵西藏,自然也熊视眈眈,使英人亦不得不有所顾虑。斯时适值欧战爆发,英国对西藏之侵略乃半途而止,西姆拉会议也就无果而终。然其后遗症,则至今犹存也。
[附注]此一麦克马洪线我方向未承认,然英国政府和独立后的印度政府,以及成见素浓的西方汉学家和媒体,则不顾麦克马洪线在国际法上之无据,而视非法为当然。回忆1962年中、印发生边界冲突时,尼赫鲁曾坚持麦克马洪线为中印分界线,西方学者与媒体也一致袒印。当时纽约市内各大学的华裔学者十余人,曾在纽约华美协进社举行国际研讨会与记者招待会,在纯学理上维护史实,力辩麦克马洪线在国际法上毫无法律根据,其后《纽约时报》迫于无可置辩之学理与史实,竟亦改变立场,确认麦克马洪线为非法。固知在国际交往中,如确有史实与学理之根据,则众口亦未必可以铄金也。
达赖、班禅和土司的统治权限
据《清史稿》引清代官方图籍所统计,达赖所辖寺庙凡三千五百五十余所,喇嘛三十万两千五百有奇;黑头藏民(俗民、农奴)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八户(每户平均五口?)。班禅所辖则三百二十七庙,喇嘛一万三千七百有奇;黑头藏民六千七百五十二户(见同上《清史》,第5728页)。其他边区居民则为无数说汉藏语系(Sino-Tibetanlanguages)汉化或半汉化(Sinicized or SemiSinicized)的生熟番民,台湾所谓原住民也,由领有清政府印信的大小土司统治之。区中如熟番甚多,而土司苛政不止,内斗不停,政府乃收回土司印章,把该地区纳入正常郡县系统,谓之改土归流或郡县化。此一制度在美国史上亦有之,名曰建州(把地方如夏威夷、阿拉斯加、波多黎各,升级为州;两百年来美国已由原始之十三州,扩展至五十州)。而在古老的中国,郡县化已行之三千年矣。纵五胡、蒙、满等边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亦未尝废也。清末改新疆为省,满族统治者还改其故居发迹之地为东三省。后来清廷欲把川边郡县划为西康省,因革命军兴而中止。民国成立后,西康设省之外,热河、绥远、宁夏继之,在官吏任免上虽有不妥之处,而制度无亏也。
俄国对蒙古的觊觎
比英国之割裂西藏更为积极而严重的,便是俄国对蒙古的觊觎了。长话短说,中国有史以来的边患,以北方为烈。匈奴而后,从五胡到契丹、女真,到蒙古、满洲,都是坐北朝南的。在清康熙、雍正、乾隆时代,俄国这只北极大熊只在蒙疆之外打转;嘉庆、道光之际,它就深入满、蒙了。日俄战争后,两强的势力范围平分我东北,中国就逐渐被迫以长城为国界了。
俄国人在1860年的《北京条约》之后,一直把我东北视为禁脔,志在全吞而后已(参阅《晚清七十年》卷四)。殊不知日俄一战(1904—1905),北极大熊竟被东海上的日本小鬼子一下截堵了。在日俄战争前,英国在远东的外交政策原为联日防俄。孰知日俄战争后,局面倒转。俄、日两国为平分我东北,并防制英、美向东北染指,乃化敌为友,通过两次日、俄密约(1907、1910),擅自将中国东北划为南满、北满两部分。南归日本,北属沙俄,界线分明,彼此不得越雷池一步。设有其他列强欲染指南北任何一方,则两强彼此相助,而共逐之。后来美国的铁路大王霍里曼(Edward Henry Harriman,1848—1909),想在满洲筑路,以完成其环球铁路计划(略似今日由柏林至连云港之欧亚铁道联运),日、俄两国闻讯,乃携手杯葛,终使霍氏之伟大计划为之泡汤。
[附注]早年欧美汉学界曾有帝国主义不存在之论,认为中西纠纷多出于华人之排外主义(Chinese Anti-Foreignism)。不才未被说服,曾撰文举上例,认为那是发生于中国的外人排外主义(Foreign Anti-Foreignism),与华人无关也。此举曾引起若干不快。
根据1907年7月30日俄、日两国所签订的第一次密约的附款,俄、日两国在我东北所画的南北满分界线,起讫之点如下:
从俄、朝边界西北端起画一直线至珲春,从珲春画一直线至毕尔滕湖(即镜波湖)之极北端,再由此画一直线至秀水甸子,由此沿松花江至嫩江口止,再沿嫩江上溯至嫩江与洮儿河交流之点,再由此点起沿洮儿河至此河横过东经122°止。(上引此附款之汉译采自何汉文编著,《中俄外交史》,1934年中华书局出版,第258页)
我们如果翻开一本早年的中国地图,把上引附款追踪一下,大致说来,俄、日两国是把我们的吉林省揽腰一刀,划为南北两部分,由两国平分之。北吉林与当年的黑龙江全省属俄;南吉林和奉天(今辽宁)全省属日本。我们试看看日、俄两国在中国东北所划的秘密分界线,再把它和英国的麦克马洪线对比对比,这叫不叫作帝国主义呢?是非自有公论嘛!
俄、日三次密约,瓜分内蒙古
不特此也。等到辛亥革命起来了,俄、日两国乘我国内战乱之机,经数度密议之后,终于1912年(民国元年)7月8日(俄历6月25日),再订《第三次日俄密约》,又把中国的内蒙古瓜分掉了。这宗密约不只下流刻毒,其黑箱作业,也颇饶趣味。今且略删冗文,录其原条如下:
为确定并完全(笔误,应为完成)1907年7月30日及1910年7月4日之两次密约,并防止关于满、蒙特殊利益之可能的误解起见,俄、日两国政府决定延长1907年7月30日密约之分界线,并画定内蒙古之特殊利益范围,兹协议下列条款:
第一条从洮儿河与东经120°相交之点起,界线应沿Oulountcheourh(今乌伦池?)及Moushisha(?)河至Moushisha河与Haldaitai(?)河之分水界,从此沿黑龙江省与内蒙古之边界直至内外蒙古之边疆。
第二条内蒙古分为两部:北京(笔误,应为北经)经度116°27′以东之部及以西之部。俄罗斯帝国政府承认并尊重日本在上述经度以东内蒙古之特殊利益;日本帝国政府担任同样义务,尊重在上述经度以西之俄国利益。
第三条两缔约国对本约须严守秘密。
1912年7月8日
沙查诺夫(S.D.Sazonov,俄外长)、本野(本野一郎,日本特使),签订于俄圣彼得堡(汉译采自上引何著《中俄外交史》,第273—274页)。
再大略言之,日、俄两国在清末首先把中国的东三省分成南北两部分而分据之,不许第三个列强在此染指。然后再慢慢地软硬兼施,政经齐下,把中国的主权吃掉。吃掉的故事很冗缀,例如俄人在北满利用建东清铁路(民国时叫中东铁路)为基础,渐次把北满殖民地化,此事就可写一部有分量、有权威的博士论文(见Peter S.H.Tang,即唐盛镐,Russian and Soviet Policy in Manchuria and Outer Mongolia,1911—1931.此书为作者原先在哥伦比亚大学所撰写的博士论文)。笔者在将来的“外交篇”里,当再作较详细的征引与叙述,此处篇幅有限,暂时打住。
到辛亥革命前后,俄、日这两位邻家,又进一步把中国的内蒙古一分为二,划为东西两部分。东内蒙古属日本,西内蒙古属俄国。两国私下所确定的东西内蒙古的分界线是东经116°27′。上引约文所提的两条小河,一般的中西文地图都不易找到。但大致说来,我们如从满洲里向南,循东经116°27′画条直线,直指北京,线东之内蒙古属日本,线西之内蒙古属俄国,就大致差不多了。
沙俄割裂外蒙古的闹剧
俄国既有此侵略满、蒙的企图,辛亥革命前夕,乘我国内乱之时,俄人即认为搞外蒙独立,此其时矣,乃唆使库伦(今乌兰巴托)活佛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成立蒙古国,向清政府宣布独立。同时向境内四蒙旗各征兵万人组织蒙军,由俄国教官训练,并由俄接济快枪四万枝,子弹四千箱,大炮八门,贷款二百万卢布,作势武装南犯,以表示外蒙已脱离中国矣。当时清政府已在覆亡边缘,无力应付。迨民国政府成立,虽不断向俄抗议,向库伦警告,然亦无力北顾,沙俄就进一步促使外蒙古正式独立了。
[附注]上引俄援史料见何著前书,第八章,第二节,第275—302页;另据O.Edmund Clubb,China&Russia:The“Great Game”,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1,Ch.10,“Revolution and the Manchu Borderlands,”pp.149—160.俄援蒙武器,则为来复枪一万五千枝,骑兵军刀一万五千把,子弹七百万发。十月革命后所公开之俄档,则为0.3英寸口径步枪六千枝,子弹三百万发,龙骑兵军刀两千把,驮载机关枪两挺,轻炮两门,见俄廷远东司司长于1912年9月29日致俄驻库伦总领事第1955号电。汉译全文载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第643页。这三种不同说法,或由于俄援分批付给,或因中英两方情报上的夸大。
在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后,为时不到半年,原俄驻清公使廓索维慈(Ivan Korostovets)便奉俄皇之命潜赴库伦,与哲布尊丹巴活佛私订一连串的《俄蒙协约》《俄蒙通商章程》,以及其他路矿、邮电合同多种。言明不许中国在蒙古驻兵、向蒙古移民等各种限制。总之,中国在外蒙古被扫地出门,中国原在蒙古所享有的统治权,由沙俄一古脑儿代替就是了。俄人为此颇感自豪(见上引汉译俄档)。
此一消息传出之后,北京大震,全国大哗。赵秉钧内阁的外交总长梁如浩,不胜震撼,竟至弃职而去,袁世凯乃派陆徴祥继梁如浩直接与沙俄交涉。而俄廷只诡称此事为蒙人主动,俄政府只能以调停人身份居中间代为斡旋,并乘机对袁政府大加要挟:若中国不承认外蒙独立,俄国即不承认革命后的中华民国政府。当时民国政府亦深知,若无列强承认,中国即举债无门,政府就要瘫痪。
此事发生后最奇怪的是,中国举国震动,并面向列强,希望能一秉门户开放之原则,维持中国之领土完整,主权独立;谁知除华盛顿略有表示,愿意参加调解之外,英、日二强竟三缄其口,不愿对沙俄说半个不字。今日我们在世纪末回看旧史,始知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秘密外交时代,列强们都为一己私利,被所谓密约缠得死紧,虽彼此相嫉,而口不能言也。日、俄既自缚于三次密约,已如上述;英国亦因沙俄在西藏问题上让步,俄对英有互不堵财路(我国江湖上的扒手即有此不成文的道义)之默契,英国对沙俄在蒙,固亦有其回敬之义务也。美国此时在占领菲律宾之后,亦已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远东帝国主义,它对英固有血浓于水之情,为着保护其在菲的殖民利益,它也不愿开罪日、俄。门户开放之原则既一去不返,我们这个地大物博的大肥肉,就再次面临瓜分之厄了。其实俄人之图蒙已早有决策。远在1854年,俄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Nikolai Nikolaievich Muraviev)即已向俄廷报备,一旦清朝政失控,外蒙便应由俄廷接管。如今清帝失位,岂非天与人归,正是俄国接管之时哉(见Clubb前书,第151页,引俄档)?
所幸这些环伺的帝国主义,由于彼此嫉忌,他们也不愿任何列强取得中国边疆地区——满洲、蒙古、新疆、西藏的主权。盖由中国保持对各地区的宗主权,他们彼此在将来也都还有分赃的希望。若被任何一强独占,则其他列强也就永无指望矣。因而他们之间也有个默契——让中国继续享有其名义上的宗主权。一旦有机可乘,如日本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山东,俄国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满、蒙,则取消中国的宗主权,实易如反掌也。
因此陆徴祥在奉命于民国元年(1912)11月开始为蒙事与沙俄直接交涉之后,历时五月,签出草约,而此草约竟为北京国会参议院所否决。陆徴祥为之辞职,袁改派孙宝琦为外长,与俄廷继续商谈,其中虽经过二次革命,而交涉未断,双方终于在1913年11月5日交换尊重彼此立场之声明照会,并议定嗣后中、俄有关蒙事交涉,外蒙古得参与其事。据此中、俄、蒙终于在1915年6月7日,在恰克图以中、俄、蒙、法四种文字签订《中俄蒙协约》二十二条。在此协约中,沙俄虽坚持在我国境内的各项特权(亦如甲午战前日本之在朝鲜者然)和蒙古的自治权,但出乎意料的是,沙俄居然仍承认中国为外蒙古之上国,享有在外蒙古的宗主权。新约且言明外蒙古为中华民国疆土的一部分(参见褚德新、梁德主编,《中外约章汇要,1689—1949》,1991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第441—452页;前引何著《中俄外交史》亦记述弥详,见第288—292页,唯时间略误。Clubb前书第九、十两章亦可供参考;原始文件及最近参考书详“外交篇”及“史料篇”)。
读者读拙文至此,可能会感到奇怪吧!俄国是否真是色厉内荏、前倨而后恭呢?非也。因为此时外蒙古如果独立了,西藏不也就要独立了吗?再者,此时一战已经爆发,日本也已攻占前德人所霸占的胶州湾和青岛,囊括了山东半岛,并已向我秘密提出“二十一条要求”了。外蒙如正式脱离中国,则日本势必踵起效尤,在山东、南满和东内蒙故伎重演,则中国就要被瓜分了。若如此,俄国就将失去“收复”南满包括俄建的南满铁路以及通过新疆向南扩张的机会了,此俄人之所不欲也。因而俄国要在外蒙享其实,而淡其名也。吾人今日于世纪末回头一看,在1991年苏联解体之前,外蒙古不是一直都在其掌握之中吗?而英国虽一直垂涎西藏,但它始终没有俄国在外蒙古的机会呢!但后来日本竟能罔顾赤俄的疾视,还是把整个满洲独吞了。后章再详述之。
蒙古分裂主义者的矛盾情绪
其实当年外蒙古在俄国诱迫之下,首先宣布独立,接着又在俄国保护之下大搞其自治,实非蒙古上下层教、俗两造领袖及一般人民之本意也。盖蒙族原为我边疆第一个入主中原而能建立一个世界帝国的少数民族。在元代以前,中国的朝代名称,从秦、汉、魏、晋……到宋、辽、金,均是具体的地名。但是蒙人在入主之后,却不愿再以地名蒙古名其朝,乃改用一个抽象的名称元,以为朝代之名,以示其是一个真正的“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传统儒家思想里的宇宙大帝国,不自限于某一特定区域也。自元以后,明、清、民国就不再以具体的区域地名作为国名了。文化主流则始终以中原为根本。
朱元璋于14世纪中叶以明代元时,所搞的也只是个以夏变夷和改朝换代的传统老套路。明太祖和他那批开国功臣,并没有“驱除鞑虏,建立明国”的现代民族主义的概念。因此元顺帝亡朝之后,也只率数千蒙兵逃往塞北,当时在中原和华南各省定居的千千万万的蒙族人民,并未随顺帝北逃。且用个当前的新名词——他们大都只是改从汉姓,加入主流(join the mainstream)而已。且看我国当代人物,对中华道统护卫最力、有中国脊梁之称的梁漱溟大师,不就是元朝皇族帖木儿之后吗?记得若干年前,笔者在某项文学奖的评审会上,曾投过一票的台湾著名女作家席慕蓉,不也是蒙古族吗(这在现代多民族的国家里,是例不胜举的)?
三百年后,满人入主中原,塞北的蒙古族也被编成蒙古八旗,从龙入关。入关之后,他们也和满族一样,享有终身俸禄等统治阶级的特权。有清三百年中,汉族功臣,像曾国藩、李鸿章,最高只能封侯;蒙人则和满人一样,可以封王、封公,像僧格林沁便受封为亲王。蒙古族的佛教和尚,最高也可封到与王公并列的活佛,汉族和尚则连个“死佛”也休想了。因此,蒙古统治阶级的社交中心,早已不在苦寒落后的库伦,他们已在纸醉金迷的北京做了三百年的“京油子”。要他们再回到库伦去搞独立,搞自治,实在是口是而心非焉。
再者,俄国人那时在库伦也专以活佛为对象暗动手脚。他们要扶植这些亲俄的和尚去做皇帝或当总统,这就不是习惯了满蒙一体、在北京过惯了贵族生活的蒙古王公所能接受的了。还有蒙人和汉人究竟也有几百年的交情,非比寻常。他们拿清廷和民国政府的封号和津贴,直如家中子弟之讨学费,理所应当。拿俄国人的钱,看俄国人的脸色,可就不那么简单了。所以纵在俄国人所策动的分裂运动初起之时,他们的窝里反就闹个不停,反独立、反自治之声也不绝于耳。
中西有别。我们传统的汉唐帝国主义是一种儒道的死要脸、活受罪的赔本交易;而西方帝国主义则是霸道的、狠毒的经济剥削,两者之间是不可以画等号的。因此俄国人那时在蒙古搞分裂运动,不特一般蒙古王公没太大兴趣;独立自治,对那些住在蒙古包内的贫苦的牧民,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再者,蒙古牧民单纯的皮毛贸易(fur trade)经济体系和辽阔疆域的国防自卫,都不是离开中华主国后可以独立运作的。数百年来的蒙族,基本上已加入了中华主流(有心的读者请注意,这是今日美国学术界所通用的时髦名词,并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他们之中剩下的住在蒙古包里的人口,纵在今日,也只有二百三十五万六千人(见《大英百科全书》,1998年年鉴),不过是北京、上海、台北市内几条大街的市民人口。在经济上和国防上,都应属于中华经济圈和防卫圈,没有搞独立的必要,不待智者而后明也。所以后来十月革命一起,蒙古统治阶层便主动地上书民国政府,把自治取消了。后章再续论之。
一次我曾以此问题乞教于美国第一号蒙古问题专家拉铁摩尔说,蒙古独立已经取消了嘛,何以后来又反水呢?拉氏以汉语答我说:“错在小徐(徐树铮),错在小徐。”小徐犯了些什么错误呢?到时再慢慢说吧(拉铁摩尔是个怪杰。一次他和他夫人与我夫妇聊天。他说他夫妇是在库伦结婚的,婚后各骑骆驼一只去作蜜月旅行,从外蒙出发,穿内蒙、甘肃、青海、新疆、西藏,一直骑到印度,大致度了个蜜年云云,使我们大惊失色)。
日军攻占胶州湾,进窥山东
以上所述英、俄两强,乘我辛亥革命和二次革命之乱割裂中国边疆的故事,那还只算是边患而已。日本人其时也乘机入侵,那就是最严重的、生死交关的心腹之患了。在上述俄、日三度密约时,这两位邻家就秘密说妥:中国革命运动一旦严重到某种程度时,两国就联合出兵,按两国在满、蒙境内所画的秘密分界线,一举占领满、蒙。这一占领计划之所以没有实现者,第一是革命时间太短,未搞到两强所期盼的严重程度;第二则是这两位邻家也彼此猜忌,不放心对方。猜忌未定,革命已了,出兵期就给耽误了。可是出兵的机会是继续不断出现的。果然未出三年,另一个机会又来了。1914年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突然间在欧洲爆发。日本人借口于英日同盟,开始占领我们的山东,随之便提出了要把中国变成其保护国的“二十一条要求”了。
日本这个后来居上(里白外黄)的香蕉帝国主义,其狠毒,其无耻,实远甚于它的前辈欧美帝国主义。它乘一战爆发而侵略中国的行为,也真是匪夷所思。限于篇幅,本章只能略作交代:一战既起,日本乃于8月15日向中国政府发最后通牒,言明一月之内,德国如不将包括青岛在内的胶州湾全部转交与日本,日本即将为维护英日同盟之义务而攻占之。日本迫不及待,8月23日便对德宣战,中国虽已宣布中立,日军两万人却在山东半岛北岸的龙口登陆,不顾中国强烈抗议,径循陆路南下进攻青岛。袁政府不得已乃循日俄战争时之旧例,划出潍县车站以东地区为德日交战区,以西为中国中立区,要求日军不得西犯。德人此时虽有意把胶州归还中国,而日本不允。
日军既迫近青岛,不顾中国政府不断的强烈抗议,仍挥军西进,借口胶济(青岛至济南)铁路为中德合资,乃一举将胶济路全线占领,并于10月6日侵占济南车站。不用说把德国雇员拘为俘虏,中国雇员亦全部驱逐,代以日人。同时并将铁路沿线的矿山企业及胶州的中国海关,均全部占领。袁政府虽然不断抗议,日方均置若罔闻。北京乃诉诸英、美两强,乞求主持正义。当时秘密往返于英、美使馆之间者,则为留美返国的顾维钧。顾氏由外交部秘书,提升为大总统府机要,又兼外交部参事(详见《顾维钧回忆录》)。此时日本已派有奸细跟踪,刺探其行动。后来甚至公开要求,不许顾参加有关中、日间的秘密交涉。据顾氏告诉我(说是在此之前他未向任何人透露过,盖顾有亲英、美之名,对英、美的绝密联络,彼绝不透露丝毫题外之言,所谓off-record conversation也),此时英使朱尔典(Sir John Newell Jordan)为日人在华的行为所伤的脑筋,不在我方之下也。然不顾英、美两强的合力阻止,日本还是悍然向我秘密提出匪夷所思的“二十一条要求”。日方虽言明,排除亲英、美的青年顾维钧参加密议,最后还是因顾氏为之泄密而未能得逞。至于日本这次天大的秘密是怎样被揭穿了的,顾维钧先生在半个世纪之后才向我说:“唐博士,我以前未曾向任何人说过啊!”这时我才把这件戏剧性的外交秘密,记入他那不朽的《顾维钧回忆录》。有心的读者要打破沙锅,可翻开顾氏自述而细玩之也。今且将“二十一条要求”交涉经过约略交代如下。
“二十一条要求”的思想背景
简略言之,日本朝野在欧战爆发之后,无不认为是实行他们的大陆政策,化中国为印度的天赐良机。我们今日试翻当年日本各界对华的言论,几乎是众口一词。上至天皇、元老和军部,下及黑龙会里的武士和浪人,思想逻辑都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欧战爆发后,西方列强无暇东顾,日本在东方可以为所欲为。但是欧战终有结束之一日,到时欧战两方,不论谁胜谁负,都会重返东亚,对中国继续进行瓜分和掠夺。因此日本在大战期间,对中国就应加以独占,迨大战结束,列强东返时,对日本在中国所造成的既成事实,无法改变,这样日本在世界上的霸权就前途无限了。这是他们的腹案。
至于在中国造成个什么样的既成事实呢,日本人却有个很具体的计划。根据这个计划,他们要强迫袁政府与日本订立一个所谓的国防协约。按此协约,首先他们就要在南满和东内蒙,取得确定的统治权。然后大量移民,为千百年扩张之计。对中国本部,他们要取得对中央和地方省区的政治、军事、财政和警政的监护权,化中国为日本的保护国;更具体的则是他们要在中国中南部修其铁路网,并开发矿产资源。为防止大战后东归的西方列强的回流,他们还特别要求中国沿海(尤其是福建)的岛屿和港口,不得租借或割让给日本之外的任何列强。中国如能将福建全省割让与日本,那就更是十全十美了(见1914年10月29日黑龙会所秘密拟订的《黑龙会备忘录》,汉译全文载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第771—785页)。上述的国防协约,虽只是黑龙会所拟的方案,它和日本军部所拟的秘密方案(见同上,第771—785页),大体上是一致的,不过黑龙会的备忘录写得更为明确,更有条理。其后日本“二十一条要求”的具体条文,乃至在1927年才被发现的驰名世界的《田中义一密奏》(The Secret Tanaka Memorial),其思想体系和行文体裁,都是前后一致的。后篇中当续叙之。
但是要使袁政府言听计从,他们对袁氏还要恩威兼施,提出所谓的引诱条件和威压条件。前者包括归还青岛、助袁镇压革命党和宗社党或说服他们投靠袁氏。对袁的威压条件,则有文有武,有阳谋,也有阴谋。在调兵遣将,海陆同时入侵之外,日本也可大力帮助革命党、宗社党潜返中国内地,把中国“闹成全国一团混乱”,如此则不怕袁之不从也(见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第778页)。
以上是日本元老重臣、内阁军部和黑龙会方向一致的侵华蓝图。那时日本的首相是大隈重信;而收取这些计划书的关键人物,则为外务省的政务局长小池张造(读者可参阅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第751—918页,所收辑的汉译日档,凡数十篇。在拙著计划中的“史料篇”,当尽载之。此处从略)。
“二十一条要求”交涉始末
日本的扩张主义者,既有上述的侵华腹案,几经修订,终于整理成五号、二十一条,1915年1月18日,由新任驻华公使日置益,特约晋见袁世凯时,亲手将此绝密文件交给袁世凯签收了。其“五号、二十一条”内容大致如下:
第一号,共有四条:要求中国承认,把德国在山东的一切特权,移交日本,并另加其他路矿权利;
第二号,共有七条:要求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东内蒙的一切路矿和无限制移民等,既有特权,不许列强介入,并延长旅顺、大连租期为九十九年;
第三号,共有两条:要求中国承认,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其邻近矿山等,未经日本政府同意,中国不得自行处理;
第四号,只有一条:要求中国承认,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
第五号,共有七条:要求中国承认,聘用有力日人为中央政、财、军顾问;日营医院、寺庙、学校,在内地有土地所有权;中、日合办各地警察局;中日合办中国军械厂,统一武器使用;日本享有武昌至九江、至南昌,及南昌至杭州、潮州各铁路之建造权;筹办或整理福建省内的路、矿、港口、船厂,日本有优先权;日人有在中国布道权。(全文见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第709—801页;复印自外交部原档《中日交涉始末》)
这个“二十一条要求”,中国如果答应了,中国也就变成日本的印度了。如果中国不答应,日本就要海陆并进,一杆到底,中国绝无能力反抗;其他列强,除美国之外,均困于欧战,无力介入,而美国为顾虑菲律宾之安全,早已拋弃门户开放之原则,更不愿独力阻止日本向中国大陆之侵袭。日本的扩张主义者,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二十一条要求”既经提出,他们就一再警告袁氏,用句帝国主义的老话,中国的选择只有“Bend or Break”(是弯腰,是毁灭,任君选择可也)。但是对这“二十一条要求”,日本虽强迫袁政府绝对保密,但是袁也知道,中国唯一的自救之道,就是把这些要求向世界曝光。后来顾维钧化装进入北京的英、美使馆,这样,“二十一条要求”在2月中就变成纽约、伦敦媒体的头条新闻了。消息一出,举世哗然。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华人社区,也就爆炸了。
我们设身处地想想,如果那时我们是在美国大学里读书,面对这种亡国灭种的风暴,我们在图书馆里还坐得住吗?就在此关口,在康奈尔大学读书的中国学生,便嚷嚷不可终日,可是那时也在康大读书的白面书生胡适,却写了一封英文的《告中国同学书》说,我们主要的任务是读书,劝大家calm down,不要多管国事。我后来与胡适先生在哥伦比亚大学谈到他这封信,我还向胡适先生这个低调俱乐部的老祖宗,确实抗议一番。我说,为抗日救国而废学,固于事实无补,但是国家在此存亡绝续的关头,那热血青年的一代,竟能不声不响,无动于衷,埋头读书,则这个民族、这个国家,还是个活的民族、活的国家吗?胡公亦不禁莞尔称是。
历史学家如秉笔直书之,袁政府应付这次危机,还算得体。据日方秘档所记,在双方交涉之初,袁即疾言厉色地告诉日使,可让者自可谈判,不可让者,如第五号诸条,则绝不能让。在其后历经四月的艰苦谈判中,自袁以下,外长陆徴祥、次长曹汝霖,及驻日公使陆宗舆,在长期交涉中,受尽折磨与屈辱则有之,细查中、日档案,纵是一向有妥协倾向的曹汝霖,日方会谈纪录也说他“激愤之情溢于言表”、“情绪颇为激越”云云(见《日置驻华公使致加藤外务大臣电·1915年5月5日》,载《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第809页)。
其尤为难能可贵者,是被袁世凯通缉、袁谍日夜跟踪、悬赏捕杀的国民党诸元老,如黄兴、陈炯明、柏文蔚、钮永建、李烈钧等在此国亡无日之时,不但不乘袁之危,利用国难,共同倒袁;相反,他们竟公然呼吁同志:“暂停革命,一致对日。”黄兴在美亦曾致书冯自由,请转劝孙公“应即放弃讨袁工作,免为日本所逞”。这是何等胸襟?读圣贤书,所为何事?我对中华文明的潜力,每于此时穷处见之也(见冯自由著《革命逸史》及吴相湘著前书,第四篇,第三十三章,第六节)。
袁世凯后来为搞帝制,而终有遗臭。曹汝霖、陆宗舆在五四时曾为爱国学生追打之对象。我辈治前史者何厚于此等问题人物。然是者是之,非者非之,为存信史,是非不可以成见虚构之也。
总之,经过四月之抗争,加之以排山倒海的国内外的抗日运动和国际舆论之压力,“二十一条要求”中最凶残之“五号七条”,日人终被迫放弃。关于“第二号,第三条”日本所要求的无限移民,及日商课税须得日本领事之同意,中国方面绝对不能接受(见同上)。然在交涉期间,日本已不断向南满、华北、长江(共有日本海军军舰十一艘溯江而上)及福建沿海增兵。军事占领,迫在眉睫,而国内军民各界和海外华侨,激于义愤,要求政府对日抗战的电报,如雪片飞来,然袁政府此时是绝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贸贸然作武装抵抗,那就无异于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回忆笔者在读小学时代正值九一八事变爆发,海内外各界人士,要求对日抗战之沸腾情绪,亦正如“二十一条要求”之时也。我记得国文老师要我们背诵陈布雷为蒋介石所撰的《告国民书》说:“可战而不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不可战而战,以亡其国,亦政府之罪也。”我们师生在国文班上集体啜泣之往事,至今记忆犹新。我又怎能想到,年近耄耋之时,远在重洋之外,在陈宪中、姜国镇、邵子平诸先生领导之下,还要面对联合国大厦,向来访的日本首相含泪大呼“日本不赔偿,不道歉,我们永不罢休”哉(在本文撰写结论时,于1998年9月21日,笔者曾应约辍笔前往联合国广场,扛牌游行,要求日本赔偿、道歉)?
事实上,袁氏这时所遭遇的困境,也正是二十年后蒋氏所遭遇的困境:强寇入侵,既不能战,又不能不战。唯一的办法,则是既不战,也不降,来他个无限期的拖延,也就是胡适所说的苦撑待变吧!陆徴祥是个慢性子而多礼的外交家,每次会议之前,请坐、喝茶就要喝掉几十分钟,把日本人急得半死。再则把会期减少,每周一会;更把会议程序无限拖长,二十一条,多来兮,再一条一条慢慢研究。顾维钧先生那时是陆外长的助理,在被日本人赶出会场之前,场场参加。顾先生后来对我娓娓道来,绘影绘声,十分有趣。在我撰写《顾维钧回忆录》时,我也曾把它绘影绘声地记录下来。顾氏对我这样做法,虽颇感意外,却大为欣赏,并特函哥伦比亚大学当事人,把我大为夸赞一番。谁知后来这些保守学人,为着节省助理费(其实该省而不省的浪费正不知有多少),把顾公和我所认为最精彩的部分,都给节省掉了。我个人为人作嫁,倒安之若素;顾公竟为之颇感不快。当时我不知也。数十年后,余于哥伦比亚大学所开放之旧档中,始初知此事,亦为之怏怏也。夫复何言?
“二十一条要求”交涉,就这样一拖拖了四个月,日本人无可奈何,只好自动把条件减少,以免夜长梦多,引起英、美的阻扰,但是中方还在继续请坐、喝茶、研究、还价。弄得日本人实在忍不住了,至5月7日下午3时,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乃亲访多礼的陆外长,向陆亲自交上一份最后通牒,同时说明日本驻华陆海军已勒缰以待,箭在弦上,势在必发。中国政府无法再拖了,终于回文“即行应诺”,便于1915年5月25日,在北京签订了城下之盟的《中日新约》九条,换文十一件;另签有关解决山东问题的条约一件,换文两件。这就是有关日本“二十一条要求”交涉四月的全部结果了(条约原件现存台北南港近史所,已对外开放。条约全文复印最近版,见上引《中外约章汇要,1689—1949》,第440—446页)。
“二十一条要求”交涉误国辱国
这次袁世凯的“二十一条要求”交涉,被后世史家和著作家说成是袁世凯企图帝制,投日卖国,不惜接受“二十一条要求”的总罪证。其实袁世凯并未接受“二十一条要求”,原要求中的“五号七条”,也全部被袁政府拒绝了。吾人如把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原件和签订后的新约相比,可见二者有霄壤之别。当然我们不容否认,这部新约也是一部丧权辱国的条约。例如延长旅顺、大连租期至九十九年,直至21世纪,又默许日人无限制向东北移民等,都是丧权辱国的。但是中国却始终没有变成日本的印度,所以日本虽费尽心机,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弄得臭名昭著,后来也只落得个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场,为天下笑。
知耻而无耻的袁世凯
在“二十一条要求”交涉之后,袁世凯于1915年5月8日,在北京政府高级官员全体出席的国务会议上讲话,表现得极为沉痛。袁说:
……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无敌国外患国恒亡,经此大难以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举凡军事、政治、外交、财政力求刷新,预定计划,定年限,下决心,群策群力,期达目的,则朱使(英驻华公使朱尔典)所谓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或可尚有希望。若事过境迁,因循忘耻,则不特今日屈服奇耻无报复之时,恐十年以后,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今日,亡国之痛,即在目前。我负国民付托之重,决不为亡国之民。但国之兴,诸君与有责;国之亡,诸君亦与有责也。(见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第821—822页)
袁世凯这番话,痛定思痛,实是发自肺腑的知耻之言。知耻近乎勇,既然知耻,就应该发愤图强,照自己的誓言做下去,十年之后和日本“抬头相见”。何期袁氏口沫未干,便把他自己的发愤之言,忘得一干二净,对富国强兵一事未作,却去买龙袍,做皇帝,那就太无耻了。结果时未期年,便以倒行逆施,身死名裂,遗臭后世,读史者悲之也。下章再谈谈他的皇帝梦为何做得那么窝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