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集体化
一 农业集体化的缘起
实施新经济政策后,农业的恢复有了很大的进展,农村开始出现了一个生产发展的势头。虽然粮食的总产量和商品粮都逐年有所增加,但粮食生产一直在战前水平线上摇摆,商品粮在粮食总产量中的比例很小。到了1926年底和1927年年初,随着加强对农村个体经济的限制,随着对“富农”打击的范围越来越大和工业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村的需要,农业生产再一次出现了不景气和萎缩的现象。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苏维埃选举运动,许多在苏维政权下富裕起来的农民和中农被划成了“富农”,因而丧失了选举权。农村中的这一极“左”政策使农业经济情况更加恶化。
1927年2月11日,在联共(布)中央讨论“苏联和俄罗斯联邦苏维埃代表大会”问题的全会上,加里宁谈到了农村的这种情况,并宣读了一封来自农村的信。这封信是俄罗斯联邦农业人民委员部部委成员萨夫琴科的兄弟写来的。主要内容是说,他被不公正地划为“富农”,并被剥夺了选举权。他说,他和妻子都在干活,不出租土地,但雇了个工人,所以村苏维埃说他是“富农”。 [316] 全会上,中央领导人不是认真听取这封信中的意见,而是首先怀疑写信人的出身和经历。斯大林说:“他生活得不好?”米高扬认为他“准是个反对派”。季诺维也夫甚至不愿听“这样的信”。 [317] 由此可见,中央领导人的精力此时并不在农村和农业问题上。
5月10日,萨夫琴科又专门向斯大林报告了许多农业问题都和农村党员作风有关。他说:农村党员“大多数确是变成了冷冰冰的官员”,他们不去寻找解决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办法,“而是在寻找富农”。“他们抓富农就像搞体育活动,差不多所有的能吃饱饭的农民都被他们看成是富农,看成是危害共产主义的凶神恶煞,他们理解的共产主义就是农村的贫穷和愚昧;持有党证的官僚所担心的只是自己的位置(失业的幽灵把他们吓坏了),他们在尽力不停地、一个接一个地寻找更多的富农,因为对他们的工作通常是用抓了多少富农来评价的。” [318] 这封信如实地反映了农村的情况。另一位联共(布)党员、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原料部部长古巴诺夫也在1927年4月18日致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全体委员的一封信中列举了农村和农业经济的严重问题:农业人口的大量流入城市、失业人数的增加、可供输出的农产品和原料的短缺、整个农业发展的迟缓和薄弱、农村两极分化现象的日趋严重和反苏维埃情绪的增长等。他得出的结论是:“我觉得,农民问题——党在农村中的政策应当立即、刻不容缓地来重新加以研究。” [319]
事情发展到1927年的秋天,形势已很是严峻了。粮食产量的不足和商品粮的严重短缺使斯大林所倡导的“工业化”面临危机,联共(布)中央决定召开第十六次党代表大会讨论这一问题。为了制订一个提交大会讨论的解决农村问题的决策方案,政治局决定成立以莫洛托夫为召集人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征询农业专家和学者的意见。但所有的专家都反对在现时实行大规模的“农场农业”。农业经济和政治研究所所长恰雅耶夫认为,使个体农业逐步社会化和合作化是当前的任务,“在其后的发展中才能用集体农庄型的大企业来代替尚存的个体小土地经营”。 [320] 财政部市场行情研究所所长康特拉季耶夫指出,苏联农业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取决于市场条件;第二,取决于向农业所提供的机具和生产工具,特别是机器的规模,因而也是对农业进行技术改造的规模”。 [321] 他认为苏联在这两方面都不具备发展大型农业的条件。莫斯科大学教授马斯洛夫说,革命后农业一直发展不好,其主要问题是农产品的商品率太低、对国外的输出量太少、国家对农业再生产的投入太少。因此,他主张扩大对农业的投入、降低农业用生产资料,如化肥和农机具的价格,将农业积累的绝大部分用于农业的扩大再生产。 [322]
这些专家们的意见显然得到了莫洛托夫委员会的认真考虑,并反映在莫洛托夫在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1927年12月)的发言和这次大会的决议之中。莫洛托夫在《关于农村工作》的报告中说,在农业问题上,不能犯急躁冒进的错误,在目前情况下农业的发展应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进行,而农业的集体化过程应当是逐步的、缓慢的。他说:“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中重要的是:谨慎、小心,不慌不忙、逐步前进。” [323]
莫洛托夫的看法和斯大林是有差别的。斯大林在《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农业发展的速度不能令人满意,要求加快发展。他给农业发展规划的前景是:“出路就在于把分散的小农户转变为以公共耕种制为基础的联合起来的大农庄,就在于转变到以高度的新技术为基础的集体耕种制。出路就在于逐步地然而一往直前地不用强迫手段而用示范和说服的方法把小的以至最小的农户联合为以公共的互助的集体的耕种方法为基础、利用农业机器和拖拉机、采用集约耕作的科学方法的大农庄。别的出路是没有的。” [324] 斯大林的意思是很清楚的,一是农业必须高速发展,二是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行农业的机械化。
尽管有斯大林的这一提法,会上许多发言人仍然主张农业要循序渐进,在合作化基础上发展。所以,大会在就《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所作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必须把在农民进一步合作化的基础上将分散的农民经济转到大生产的轨道上来(农业集约化和机械化的基础上的土地集体耕作制),全面支持和鼓励社会化农业劳动的新芽,作为首要的任务。” [325] 这里,决议的语言也是十分清楚的,一是农业的大生产必须建立在农民进一步合作化的基础上,二是社会化的农业必须以机械化为基础。
因此,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实际上是把农业的进一步合作化当成首要任务的,即使是斯大林本人也只是谈到农业的“集体耕种制”和“大农庄”的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农业的“集体化”问题。大会所作的《关于农村工作》的决议虽然强调了对富农的限制和斗争,并说成是党在目前时期的主要任务,但这里主要讲的是粮食销售和采购过程中的限制和斗争。从这方面看,十五大主要是为解决日益困难的粮食采购工作而制定了新方针和新措施。对于农业生产本身,决议所费笔墨甚少,只是指出:“目前,在全力发展销售合作社的同时,必须对所有的有生命力的生产合作形式(公社、集体农庄、劳动组合、生产合作社、合作工厂等),以及应当提高到较高水平的国营农场给予大力的支持。” [326] 但后来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却把这次大会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问题的决议说成是“关于尽力开展农业集体化的决议”,说是大会作出了“农业集体化方针”的决议。 [327] 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是为日后斯大林所采取的过激的、以消灭富农为主线的“集体化运动”作辩护。
事实上,这时的“工业化”形势十分严峻。新经济政策时期农业的顺利发展和积累以及1926年农业的丰收,保证了1927年工业的高速发展。到1927年,整个工业的产量已经超过了战前水平,增长了23.7%,其中重工业增长33.6%。然而,1927年工业的发展结果实际上是一种报警,预示着以当时的国力(尤其是农村的力量),工业本身将无力持续这种极度紧张的高速发展。而1927年的农业大歉收(谷物的产量只有4500万担),使这种局面迅速恶化。这便使斯大林对农村问题的认识愈益激进化,越来越倾向采取强硬措施。
所以在十五大后,斯大林曾多次严厉的向各地发出指示,要地方党组织全力以赴地去完成采购任务。他指出,采购任务是全党的事,而这一任务的受阻,完全是富农的破坏和反抗所致。所以,他指示地方党组织要把同富农的斗争作为农村实际工作的重点。斯大林尚不满足于此;为了解决于1928年初日益夹生的粮食采购危机,亲自于1928年1—2月间,到西伯利亚地区的农村视察工作。他每到一处,都指责地方干部同富农斗争不力,接着就是撤换干部,并指令地方以强硬的、严厉的措施来采购粮食。在他巡视期间和其后的一个月,在乌拉尔地区就有1157名州、区和村的干部被撤换。而在实际的采购工作中,采用了查抄、没收财产、逮捕、法庭审讯和按照俄罗斯联邦刑法来处罚不上缴粮食和抗议政府采用强制手段收购粮食的人。
斯大林就是用类似的手段来解决“粮食采购危机”的。他于1928年4月中旬宣告,曾经发生过的采购危机已被消除,粮食采购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但他认为,农村的粮食还远远不敷“工业化”之用,必须进一步扩大采购量,其办法是在农村中发展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型的大农业,并努力把它们变成“国家的粮食工厂”。这时,斯大林所说的仍然是集体农庄,是大生产,而没有谈到“集体化”。但斯大林这时显然有了农业集体化的思想:“我们的集体农庄应该是贫农和中农的,不仅要包括个别的组和小组,而是要囊括整个整个的农村。” [328]
斯大林把集体农庄变成“国家的粮食工厂”的设想,完全建立在“工业化”的发展命运和前景之上。他试图以“工业化”的办法和途径来发展农业,使农村经济迅速变成同“工业化”相适应的大经济。没有这种庞大的农业经济单位,庞大的工业和高速的“工业化”是无法继续支撑下去的。斯大林把“工业化”看成是支撑苏联的一条钢铁之腿,因此他希望通过农业的“集体农庄化”,把农村改变成另一条钢铁之腿。斯大林采用的是高速工业化的办法,来推动农村和农业经济的高速变革。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个文本规定:到该五年计划末期,应有85%的农户加入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社,其中18%—20%的农户应加入集体农庄。但这个指标并不能令斯大林满意,正像工业指标不断升高一样,发展集体农庄的指标也在他的指令下不断盘升。于是,在苏联的农村,开始了一场以消灭富农为主线的、用行政命令变革生产关系的、全面的“集体农庄化”运动——“全盘集体化运动”。
二 集体农庄制度的建立
集体农庄实质上是一种大型组织的农业经营方式。这种组织形式在2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到1927年6月为止,苏联已有14800个集体农庄,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户数为农户总数的0.8%。从1928年春天起,开始加强集体农庄的组织工作。尤其是在斯大林巡视西伯利亚地区的农村之后,农村中整村、整乡、整区加入集体农庄的运动便席卷了伏尔加河中下游沿岸地区。苏联的第一个“全盘集体化”地区,是下伏尔加地区的霍皮奥尔专区(过去有些著作误译为“霍皮尔”,并把第一个“全盘集体化”地区说成是中伏尔加地区的恰巴耶夫区)。
过去的史书常常把农民加入集体农庄,说成是出于政治热情,是一种自觉的行动。但无数的事实证明,农民加入集体农庄是被迫的。整村、整乡、整区“全盘集体化”的标准模式和程序是:先有村、乡、区的党的负责人发出倡议,把他们的村、乡、区变为全盘集体化地区,然后向上级报告、报喜,最后是上级批准这种全盘集体化的事实,并把那些率先“全盘集体化”的地区树为“模范区”或“示范区”,再大张旗鼓地宣传,并以此向尚未全盘集体化的地区施加压力,要它们仿效并在最短时期内实行“全盘集体化”。在这一过程中,下级向上级的报告中只讲集体化的数字、速度和百分比,上级对下级的报告也只是看集体化完成的数字、速度和百分比。至于这“全盘集体化”过程中的问题:条件是不是成熟、农民是不是愿意、集体农庄该怎么办,上下级都是不太关注的。就像追求“工业化”的高速度和高比例那样,大家也都在追求“全盘集体化”的高速度和高比例。为了使所有的农民都加入集体农庄,各级领导人都采取了“非常措施”。农村中的普遍现象是:哪个农民不愿加入集体农庄,他就是富农,就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哪个人反对用强力来实行“全盘集体化”,他就是敌人,就是犯了反革命罪。
这种农村和农民大规模卷入集体农庄的现象,被称做“全盘集体化”。正如斯大林自己所说的:“从1929年夏天起,我们进入了全盘集体化阶段。” [329] 1929年夏天以前日益强化的“非常措施”,促进和保证了“全盘集体化”运动的进展。到1929年6月为止,全国已有5.7万个集体农庄,集体化农户占农户总数的3.7%。在这一非常时期,“全盘集体化”的特点是:农村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的改变,实质上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是一场不以大多数农民,尤其是不以中农意志为转移的、剥夺“富裕农民”,尤其是“富农”的无情斗争。限制“富农”,和“富农”作斗争,以“富农”划线来组织集体农庄,成了1929年前后“全盘集体化”的普遍做法。1929年2月20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在富农经济中使用劳动法典的程序》的决议,三个月后,即5月21日,苏联人民委员会又通过了《关于应当使用劳动法典的富农经济的特征》的决议。这两个决议加强了对“富农经济”在雇佣劳动、出租土地等方面的限制。 [330] 这一做法到夏天就变得越发过火了。7月18日,政府作出了《关于不能接纳富农加入集体农庄和必须从集体农庄系统清除试图从内部瓦解集体农庄的富农分子》的决议。 [331] 随着这一决议的实施,“富农”开始被清除出集体农庄,他们加入集体农庄被看成是犯罪行动,由他们组织的集体农庄被看成是“假集体农庄”。9月,全苏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作出了修改俄罗斯联邦刑法的决议,增加了对组织“假集体农庄”和宣传与鼓动组织“假集体农庄”的人们执行刑事处罚的条款。 [332]
斯大林十分赞赏这样的进程,于是在11月3日写下了不仅具有象征意义,而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文章——《大转变的一年》。他认为,大转变指的就是细小的、落后的个体农业转变为巨大的、先进的、现代的集体农业,转变为机器拖拉机站、劳动组合、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他同时指出,这种转变的胜利就在于整个区的基本农民群众从旧的、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转到了新的、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上来了。斯大林所欣喜的是,他要把农村变为国家粮食工厂的愿望正在实现。所谓集体农庄型的“粮食工厂”,斯大林这时的概念更为明确,他指的是“组织4万—5万公顷的大型谷物工厂是可能的和合理的”。 [333] 为此,他批评反对这样做的“科学”,严厉地教训说:“不仅实践应该向‘科学’学习,而且‘科学’也不应妨碍向实践学习。” [334]
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斯大林的“全盘集体化”的实质,就是要按“工业化”的方法和途径来改造和重建农业,那种几万公顷土地的集体农庄,在他的眼中必须是生产谷物的工厂。因此,斯大林所追求的并不是农业本身的长远发展利益,而是眼前的刻不容缓的“工业化”需求。大工业工厂、大谷物工厂,是斯大林的“工业化”决策成败的关键。所以他在全国兴建大工业工厂的同时,在农村大搞“大型谷物工厂”,或者说是要把整个农村变成“大型谷物工厂”。没有这种强化的、高速度的“全盘集体化”,强化的、高速度的“工业化”的前途是根本没有指望的。所以,斯大林把“全盘集体化”说成是“大转变”,是“社会主义劳动战线上的决定性胜利”。
斯大林对1929年“全盘集体化”运动的发展感到欣喜,然而他并不满足于此。他虽然认为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发展已经使苏联“彻底摆脱了粮食采购危机”,但却不满意它们的发展速度。他要求以更快的速度推进“全盘集体化”运动,他预言:“在三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国即使不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产粮国的话,也会成为主要的产粮国之一。” [335] 斯大林还说:“目前集体农庄运动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新现象,就是农民已经不像从前那样一批批地加入集体农庄,而是整村、整乡、整区,甚至整个专区地加入了。” [336]
因此,斯大林在这篇文章中,实际上表示了发展集体农庄的五年计划已经不符合实际需要了,这个运动不是在五年,而是应当在三年左右的时间里来完成;而在集体农庄的组织形式上,应是“整村、整乡、整区,甚至整个专区”的“全盘集体化”。《大转变的一年》为即将召开的联共(布)中央全会定下了调子。
1929年11月10—17日,联共(布)中央召开全会讨论集体化问题。党内的争论很激烈,反对意见也不少。来自地方的意见反映了“大转变”之年“全盘集体化运动”的真实情况。最发人深思的是来自苏联第一个“全盘集体化”地区——霍皮奥尔地区的信息:有关该地区全盘集体化进程中的过火行为。反映这一情况的是苏联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指导员巴拉诺夫。他在这次全会上宣读的信中说:“在地方上,专区的指示有时被歪曲成这样的口号:‘谁不加入集体农庄,谁就是苏维埃的敌人。’常常有这样的情况,不做广泛的群众工作,只是借群众大会决议之名来组织集体农庄,而不愿加入的人要打专门的报告,说明为什么不愿加入。有的时候是信口开河地许诺拖拉机和贷款:‘加入集体农庄吧,什么都会给的!’……有60%,当我写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有70%地区的集体化是所有这些原因促成的。我们从没有研究过集体农庄的质量问题……因此,大型生产组织工作上的数量和质量之间的脱节现象是极为严重的。如果现在不采取巩固集体农庄的措施,这种事情就可能声名狼藉。集体农庄将开始垮台。” [337]
对反映的这些情况,斯大林和莫洛托夫并不以为然。斯大林的回答是:“怎么啦,难道你们想在事前把一切都准备好吗?”莫洛托夫的反应也是同样的调子。北高加索、伏尔加河中下游地区和乌克兰的负责人,保证在一两年内,即在1930年夏天前完成集体化。莫洛托夫对此甚为不满,他说:“我们有理由断言(我个人对此毫不怀疑),我们将在1930年夏天基本上结束北高加索的集体化。明年秋天我们大概可以说,基本上完成集体化的就不止是北高加索了。” [338] 对于农业发展的五年计划,莫洛托夫同斯大林的看法一样,都认为已经过时。他说:“在目前条件下谈论集体化的五年计划,这就意味着干不需要的事情。对主要农业区和省份来说,不管它们集体化的速度如何不同,现在应当考虑的不是在五年里,而是在最近一年中完成集体化。” [339] 这次全会最后通过的决议,宣告苏联已经进入了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时期。
一个多月后,即1929年12月27日,斯大林在有关“苏联农业政策问题”的讲话中宣告,联共(布)的政策发生了有决定意义的转折。斯大林说:“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我们已经从限制富农剥削趋势的政策转向了把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来消灭的政策。” [340] 这一转折的核心是:“对农村的资本主义分子展开全线进攻。” [341] 所以,在大转变之年以后,从1930年起的“全盘集体化运动”,就是以消灭富农为基本特点的。
1929年联共(布)十一中全会后,曾组织了一个中央政治局集体化问题委员会,由农业人民委员雅科夫列夫领导。这个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主要产粮区在两三年内,非产粮区在三四年内完成集体化,而在民族共和国的经济落后地区,集体化应推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进行。该委员会还建议,集体农庄建设的主要形式应是农业劳动组合,这种组合在将基本生产资料集体化的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保留农民对小农具、小牲畜和奶牛等的私人所有。斯大林没有同意这个方案,该委员会又进行了较大的改动。1930年1月5日,联共(布)中央通过了《关于集体化速度和国家帮助集体农庄建设的措施》的决议。决议规定了集体化的进展速度:北高加索、伏尔加河中下游地区应在1930年秋天,最晚在1931年春天基本上完成集体化,其他产粮区在1931年秋天,最晚在1932年春天完成集体化。关于集体化的形式,决议规定劳动组合为最广泛的形式,但却认为这仅仅是一种“过渡形式”。1930年1月11日,《真理报》发表了题为《消灭富农阶级提上了议事日程》的社论,它对1月5日的中央决议作出了详细解释,并明确指出:“没有以没收土地和生产资料为形式的对富农的进攻,全盘集体化是不可能顺利发展的。在全盘集体化地区没收富农的土地和生产资料,是今天‘集体农庄组织和发展的组成部分’。”1930年1月15日,成立了以莫洛托夫为首的政治局特别委员会,专门研究如何消灭富农。1月30日,政治局批准了该委员会提出的一份决议——《关于在全盘集体化地区消灭富农经济的措施》。决议规定,除停止执行出租土地和使用雇佣劳动的政策外,要没收富农的一切生产工具、牲畜、经营和生活用建筑设施,以及加工农产品的企业和种子储备。
从此,以消灭“富农”为中心的“全盘集体化运动”就以最快的速度席卷全国。就像发展工业和集体化都有“控制数字”那样,对消灭“富农”也有“控制数字”,也有硬性指标。一般是农户总数的百分之3%—5%,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富农”的比例要大得多。在许多地区,被剥夺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富农”数达到了农户总数的10%—15%,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则达到了农户总数的10%—20%。因此,把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来消灭的运动就包含着三种纠缠在一起的进程:一是对“富农”本人的消灭,是同对其家属及亲人的处理联系在一起的;二是“富农”的被剥夺是和丧失选举权联系在一起的;三是对被剥夺的“富农”的迁移,实际上是一种不允许回归的放逐。
令人不解的是,联共(布)中央1930年1月30日在发给各级党组织的指示里却否认集体化政策的重点是对富农的剥夺。这份文件里说:“这样的政策是根本不正确的。中央指出,党的政策并不在于单纯的剥夺,而在于集体农庄运动的发展,对富农的剥夺只是这种运动的结果和一部分。中央要求不能离开集体农庄运动的发展来进行对富农的剥夺,重点应转移到建设新的集体农庄上来,这种建设应以贫农和中农的真正的群众性运动为基础。中央提醒,只有这样的方针才能保证正确贯彻党的政策。” [342] (1)这一文件的精神显然是和斯大林的意见相左的。事实上,此后的中央文件依然把消灭富农作为集体化的重点。这时,在全苏集体农庄委员会指导员的一份题名为《农民问题》的报告里,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为什么不能接受富农加入集体农庄?”“什么样的农民叫做富农和准富农?”“怎样把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来消灭?”“怎么处置富农?”“如果一个中农不加入集体农庄,他还是中农吗?能不能叫他富农或准富农?”诸如此类,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反映出农村中的集体化运动是以剥夺和消灭“富农”为中心的。 [343] (2)1930年2月1日的《真理报》社论也证明了这一点,只不过它用了一个“弯弯绕”的逻辑:“现在我们所进行的不是单纯的剥夺,而是全盘集体化的基础上的富农生产资料的社会化,这是从整区整区的全盘集体化和不接纳富农加入集体农庄必须得出的实际结论。” [344] (3)当然,最能证实这一问题的是斯大林本人的意见。他在斯维尔德洛夫共产主义大学的讲话中毫不含糊地说:“实现把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来消灭的主要方法是大规模集体化的方法。所有其他的措施都应服从这个主要方法。所有与这一方法相矛盾或者削弱它的方法都应该加以抛弃。” [345] 斯大林的结论是,现时消灭富农是主要的口号。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高速“工业化”的并列举措,全盘集体化也就以最快的速度向前发展。在1930年初,加入集体农庄的只有20%多一些的农户,而到3月初就达到了50%以上。无论是把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来消灭,还是组织集体农庄,这一进程的特点就是剥夺和强迫命令。所有这一切,都在1930年2月初达到了高潮。2月3日的《真理报》社论是在斯大林的授意下撰写的,该文竟然提出,在1930—1931年间,75%的贫农和中农加入集体农庄已经不是“极限指标”。社论思想的提供者自然不愿承认,这种高速度的强迫集体化运动,仅仅几个月就给苏联农村带来了无法补偿的损失:大批“富农”和“准富农”及其家属被赶出故乡、迁往穷乡僻壤;许多中农因种种原因(不愿加入集体农庄、和领导关系不好、拒绝反对“富农”等)被划成“富农”,在“富农生产资料社会化”的旗号下,生产资料严重流失并遭破坏;刚刚组织起来的集体农庄大半成了从事反“富农”斗争的政治工具,生产的组织活动根本没有提上议事日程,这造成生产力极度下降。最为严重的是,农村中的不满和反抗情绪在迅速滋长,并逐渐发展成为农民反对暴力、反对集体农庄的群众性行动:这样的行动在1—3月间发生了2200起,参加的人数多至80万,反抗最激烈的是全盘集体化指标最高、完成时期最短的地区——北高加索、伏尔加河中下游地区、中央黑土区、莫斯科州和中亚的有些自治共和国。
事实上,斯大林重视的大多是全盘集体化的百分比和进展速度,集体农庄扩大再扩大的规模,关注的也大多是消灭“富农”的斗争,而对于这些集体农庄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否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却考虑较少。他最为关注的是农民的反抗情绪,因而也最担心农民的反抗和农村中的骚乱。种种迹象表明,联共(布)中央的意见并非完全一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斯大林的方针。只要留心这一时期的文件,就不难发现,以全苏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发出的文件常常要比政治局发出的文件,在语气和措辞上要缓和一些。当2月份农民的反抗达到高潮时,联共(布)中央收到了许多“报警”材料。全苏集体农庄委员会的一份报告里描绘了席卷西伯利亚、达吉斯坦自治共和国、巴什基尔自治共和国、鞑靼自治共和国的农民骚乱,只不过是把它们说成是“富农的反抗”罢了。人民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的一份材料,则列举了俄罗斯中部广大地区全盘集体化中的“过火行为”,并指出了个中的原因:行政命令,对中农的剥夺,以及不能真正吸引贫雇农来组织集体农庄,等等。所以,在农民骚乱的强大政治压力下,联共(布)中央不得不对农民作出某些让步。2月20日,联共(布)中央作出了《关于经济落后的民族地区的集体化和同富农作斗争》。其中提出,这些地区模仿全盘集体化地区剥夺富农的办法是不对的。2月25日,又作出决议,谴责乌兹别克斯坦某些地区的强迫命令行为。从这些决议可以看出,联共(布)中央只是认为民族地区的做法是错误的,肯定的却是全盘集体化地区的行为。
但不管怎么说,集体化进程中的“过火行为”已经提到了中央和政府的议事日程。1930年2月25日,全苏集体农庄委员会在一份题为《关于把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来消灭的进程和地方上的过火行为》的情况通报材料中,列举了以下“过火行为”:把中农和富农混同起来;用行政命令的办法,而不是用吸引贫雇农的办法来消灭富农;剥夺中农和富农的生活用品;广大贫雇农和中农对剥夺富农袖手旁观,等等。2月28日,苏联农业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会还作出决议,责成全苏集体农庄委员会对“过火行为”进行调查,并要求发表有关材料。从这些决议和材料不难看出,这些“过火行为”的责任被推到了地方干部头上。 [346]
同一天,联共(布)中央委托斯大林撰文对全盘集体化运动中的“过火行为”作出解释。这就是3月2日发表于《真理报》的《胜利冲昏头脑》。斯大林承认,违反自愿原则是主要的“过火行为”,但他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地方,说什么是“一部分党员产生了鲁莽情绪”,“某些同志被胜利冲昏头脑,暂时丧失了清醒的理智和冷静的眼光”,等等。 [347] 事实上,关键问题在于,是斯大林发出了“把富农作为一个阶级来消灭”的指示,并作出了全力推进“全盘集体化运动”的决策。愈来愈快的速度、愈来愈高的百分比、愈来愈大的规模,都是由斯大林亲自提出,并通过中央的决议、指示和法令贯彻的。斯大林在此期间一再要求地方上把消灭富农作为主要口号,一切只能前进,不能后退。这种凭主观意志,把“全盘集体化”当成农业和经济发展的惟一出路的决策,恰恰就是“过火行为”的主要根源。但是,斯大林和联共(布)中央非但没有做自我批评,也没有在决策、路线和方针问题上进行应有的反思,反而在3月14日,进一步由联共(布)中央作出《关于同集体农庄运动中歪曲党的路线的现象作斗争》的决议,并于4月2日发出中央写给各级党组织的一封密信,同样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地方。不过,正值春播期间,联共(布)中央为保证春播的正常进行,不得不放慢了集体化的速度,并相应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比如,在全力支持集体农庄的同时,抓了一下集体农庄和个体农户扩大播种面积的工作;在春播期间停止迁移富农;没有中央的允许,地方政治保安局不得派部队进入农民闹事的地区,等等。 [348] 这些“纠偏”措施都是临时性的,并没有涉及“全盘集体化运动”的根本问题。
“过火行为”一经纠正,在广大地区有大批农民退出集体农庄。与此同时,国家也着重在组织管理上对集体农庄进行了整顿。但到秋天,苏联历史上一个积重难返的问题——粮食采购难的问题又出现了。于是,集体化运动又和粮食采购问题交织到了一起。随之,政府又采取行政命令手段,对全盘集体化的进度制订高指标、强调集体化的速度,一个新的全盘集体化高潮又出现了。联共(布)中央于1930年底通过了《1931年的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其中又规定了集体化的控制数字:北高加索、伏尔加河中下游和乌克兰草原区,参加集体农庄的农户数应不少于农户总数的80%,中央黑土区、西伯利亚、乌拉尔、乌克兰森林草原区和哈萨克斯坦的产粮区,不少于50%,非产粮区从20%—25%至50%不等。
这场轰轰烈烈的“全盘集体化运动”于1932年结束。这一年被宣布为“完成全盘集体化的年份”。全国约有60%的农户加入了集体农庄。从此,集体农庄成为苏联农业发展的一种标准和经典模式。
三 集体农庄制度及其评价
苏联的集体农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农业大生产模式?根据1930年3月1日联共(布)中央通过的《农业劳动组合标准章程》,苏联的集体农庄有下列几个特点:一是土地是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是社会所有;二是在劳动组织上,以工作队为固定形式;三是生产计划由政府制定,各项生产指标同意下达,集体农庄只是完成这些计划,自身没有决定权;四是以劳动日作为计算集体农庄庄员的报酬,但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不存在特别的奖励制度;五是集体农庄不拥有大型农业机械,国家另外建立机器拖拉机队或站,供集体农庄租用;六是国家对集体农庄的农产品实行计划任务收购制。
但集体农庄的实践表明,这样的集体农庄制度非但没有推动、反而阻滞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使粮食的产量逐年下降,年年不能完成计划。这是为什么呢?其原因基本有三:一是国家首先不是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观点,而是首先从变革生产关系着眼来建立集体农庄的。因此,违背了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一味追求建立集体农庄的高速度和集体农庄本身的规模。二是农民是被迫加入集体农庄的,对集体农庄及其生产计划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再加上集体农庄根本没有对个人物质利益的激励机制,而是处处压抑庄员的积极性,这自然谈不到促进生产的发展。三是集体农庄没有生产的主动权,生产和分配一概受国家控制,这使集体农庄的领导人不能发挥任何首创性,只能变成仅仅考虑执行上级指示和计划的“官僚”和工具。
过去,在评述苏联的集体农庄制度和实践时,通常只是说违背了农民的自愿原则,而对全盘集体化运动本身,却认为原则上是正确的,体现了对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将农民引上社会主义大生产的必由之路。然而,这一结论却忽略了对集体农庄制度本身的探讨。在我们看来,苏联的农业集体化,尤其是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全盘集体化运动”实质上是一场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错误运动。理由在于:第一,这样一种大型或超大型的集体农庄不是生产单位,而是政治单位、政权单位。它体现了那种用革命的激进手段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思想方式。政治可以决定一切、解决一切问题。有了权力,就可以促进生产的发展,就可以解决粮食和农业问题。第二,斯大林决策建立这种庞大的农业生产单位,实际上主要是为了解决“工业化”对粮食日益增长的需求,是为了解决和消除迫在眉睫的、日益加深的粮食采购危机。斯大林的集体农庄制度虽对解决这一危机、对工业化有所助益,从这一角度应作某种程度的肯定,但从根本上说,它并不符合当时苏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第三,斯大林在作出建立集体农庄的决策时,遵循的是先实行集体化,后实行机械化的理论。实行集体化属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实行机械化是一种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没有足够的农业机器,没有生产力的相当发展,就先行变革生产关系,这必然导致生产关系,即集体农庄的瓦解和失败。
因此,我们认为,集体化作为社会主义农业的大方向虽然不错,但苏联的“农业全盘集体化”并不是通向农业大生产的正确之路,集体农庄制度也不是一条吸引个体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的社会主义必由途径。尽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作为工业化的一个配套措施,因工业化的成就而应给它以有限的某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