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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式
汉下邳周式。尝至东海。道逢一吏。持一卷书,求寄载。行十余里,谓式曰:“吾暂有所过,留书寄君船中。慎勿发之。”去后,式盗发视书,皆诸死人录,下条有式名。须臾吏还,式犹视书,吏怒曰:“故以相告,何忽视之?”式扣头流血,良久曰:“感卿远相载,此书不可除。卿今日已去,还家,三年勿出门,可得度也。勿道见吾书。”式还不出,已二年余,家皆怪之。邻人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止。适出门,便见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门,知复奈何?吾求不见,连相为得鞭杖。今已见汝,无可奈何,后三日日中,当相取也。”式还涕泣,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昼夜与相守涕泣,至三日日中时,见来取,便死。(出《法苑珠林》)
【译文】
汉代下邳人周式,一次到东海去。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官吏,拿着一卷书,请周式给他带着。一同走了十几里后,官吏说,“我暂时有点事,先把书寄放在你船里,但你千万不要看那书。”官吏走后,周式忍不住打开书看,见那上面记的都是死人的名字,在后面竟也有自己的名。不大会儿官吏回来了,看见周式在偷看书,大怒说,“告诉你不要看,怎么不听!”周式把头都磕出了血。过了半天官吏说,“感谢你替我带着这本书,但你的名字是抹不掉的,你今天回家后,三年之内不要出门,你就可以躲过去不死了。但你千万不要说看过我的书。”周式回到家后,坚持不出门。已经过了两年了,家里人都十分奇怪。这时有个邻居去世,周式的父亲让他去吊唁。如果不去父亲就大怒,只好出门去了。周式刚一出门,就碰见了那个官吏。官吏说,“叫你三年别出门,你不听出门了,这就没办法了。因为我没把你抓到阴府,我受了好几次鞭打。现在我既然看见你,只能把你带走了。三天后中午,我会来接你。”周式回到家里,哭诉了这件事,他父亲不信。他母亲昼夜守在周式身边哭。三天后的中午,周式果然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