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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生
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书。忽(书忽原作诗经,据明钞本改。)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乃(乃原作之。据明钞本改。)言:”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为夫妻,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上已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此必发墓。“乃取拷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塚,塚完如故。发视之,果棺盖下得衣裾。呼其儿,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衣,以为主婿。表其儿以为侍中。(出《列异传》)
【译文】
谈生四十岁还没有娶妻,平时就是发奋读书。有一天半夜有个十五六岁的女子来找谈生。这女子容貌称得上绝代佳人,主动要求作谈生的妻子。女子说,”我和人不一样,请不要用灯火照我,三年后才可以照。“他们结合后生了一个儿子,儿子已经两岁。谈生忍不住好奇心,夜里等女子睡着了,偷偷点灯看她,只见她腰以上已经长出和活人一样的肉了,但腰以下还有白骨。女子惊醒后发觉谈生偷照自己,说,”你辜负了我。我就要复活了,你怎么就不能再忍一年而用灯光照我呢?“谈生急忙赔罪,女子仍哭个不停说,”我和你只能永别了,只是惦念我们的儿子,你以后如果穷得养活不了他,就暂时交给我。我也准备送你些东西。“谈生随女子来到一座华贵的屋中,见屋中陈设装饰不同凡人。女子拿了一件缀着珍珠的袍子赠给谈生说,”卖了这袍子就可维持生活。“临分别时,女子撕下了谈生一块衣裳下摆留作纪念。后来谈生到市场上卖珠袍,被睢阳王家的人买去,得钱千万。睢阳王一看,竟是自己死去的女儿的袍子,就把谈生抓来拷问为什么盗墓。谈生就实话实说了。睢阳王仍不信,就到女儿坟上去看,见坟墓完好如初。再打开墓穴看,果然在棺盖下发现了谈生的一块衣摆。后来又看谈生的儿子,果然长得像自己女儿,睢阳王才相信了,又把谈生请来,把珠袍还给了他,认他为公主的女婿。后来又上表给朝廷,赐给谈生的儿子侍中的官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