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费了好些工夫,曹雪芹终于将他所作的那篇《青州红丝砚考》,在一本诗集中找到了。
这篇考证中说,首先引证宋太宗朝的状元苏易简,所著“文房四谱”之一的“砚谱”的记载:“天之下砚四十余品,青州红丝石第一。”接着又引顺治年间余怀所著的“砚林”,说“砚之美者,无出端溪之石,而唐彦猷作《砚录》,乃以青州黑山红丝石为冠。”指出“黑山”有误。
他说,山东青州府多山,益都县东南青山、黄山,亦有黑山,是在益都西南、博山之东。青山、黄山、黑山都以本山所产石头的颜色命名,黑山之石皆黑。青山之石深青细润最有名,黄山之石,其色黄赭。而唐彦猷记红丝石说:“理黄者其丝红,理红者其丝黄。”恰与黄山之石具黄赭两色相合,因而考定红丝砚出于黄山而非黑山。
红丝砚的好处,苏轼、陆游的笔记中都谈过,却都引用唐彦猷的话,至于唐彦猷本人的说法是:“文之美者则有旋转,其丝凡十余重,次第不乱。姿质润美发墨,久为水所浸渍,即有膏液出焉。”
曹家祖传的这方红丝砚,正就是唐彦猷所说的美石,底子是深黄色,砚面上一大圈红丝,好像老木的年轮那样,一重又一重,细数一下,计有十七圈之多。
曹雪芹试过,将红丝浸入清水中一天,取出阴干,砚上一直有滋润的水汽,说“膏液出焉”,似嫌夸张,不过贮入砚盒,三五天墨渖不干,却是事实。
这是曹雪芹的旧稿,如今旧事重提,听曹说到张云章有一首诗,其中亦有关于红丝砚的描写,便须找出原作,做一番新考了。
张云章其人,曹雪芹听他祖母谈过,是当年曹家全盛时,众多清客之中,往来踪迹较密的一个。他是江苏嘉定人,康熙初年,嘉定有个县官陆陇其,是雍正年间从祀文庙,与汤斌齐名的理学名臣,张云章便是由陆陇其“县试”取中的秀才,执贽拜师,学问很有些根柢,所以颇为曹寅所看重,他的《朴村诗集》便是曹寅在扬州开书局刻《全唐诗》时,附带替他刻印的。
《朴村诗集》中与曹寅酬唱的诗很多,一首一首翻过去,终于找到了,题目叫作《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荔轩是曹寅的别号,他加衔至通政使,这个官职在宋朝称为“银台司”,所以有此称呼。计算这首诗应该作于康熙四十八年。
看第一句,曹雪芹便知所谓“得孙”,是指他出生未几便夭折的长兄,那句“天上惊传降石麟”诗下有注:“时令子在京师,以充闾信至”,贺人生子,称为“充闾之庆”。其时他的父亲曹颙正在京师当差,当他祖父准备进京述职时,恰好有得孙的喜信,预定回江宁后,举行汤饼宴,所以这首诗的结句是:“归时汤饼应招我,视砚传看入座宾。”
这方“祖砚”便是红丝砚。但它的来历,似乎“母亲”与“四叔”都不甚了了,最使曹雪芹不解的是,祖母在世之日,何以亦从未谈过?那么,如今还有什么人,能为他解说呢?
这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何谨,“老何,”他说,“既然‘祖砚传看入座宾’,见过的人一定不少,怎么我从未听人提过这方红丝砚?”
“诗是那位张先生这么说说而已。当时老太爷本来打算回来之后,做‘双满月’大大请一回客,哪知道,等老太爷到京,你大哥已经惊风不治,没有汤饼宴,亦就无所谓‘传看’了。”
“可是,”曹雪芹仍有疑问,“老太爷的《楝亭十二种》,有一篇《砚笺》说,‘红丝砚为天下第一石,有脂脉助墨光’,这样一件难得的珍物,为什么老太太亦从来没有跟我提过?”
“提起来不是什么好高兴的事,何必提它?”
一听这话,曹雪芹越发诧异,急急问道:“莫非其中还有一段不如意的经过?”
年高八十的何谨,精神矍铄,记忆不衰,从容答说:“提到这段经过,只怕太太跟四老爷都未必清楚,太福晋或许有点知道,也不会多。”
“那,我是找对人了。”曹雪芹欣慰地,“你快说吧!”
“不忙。你先得把《楝亭诗别集》找出来——”
“那是现成的。”说着,曹雪芹便走向书架,待去取他祖父的诗集。
“不对!这是第三回刻的,连第二回的都不行,要初刻本。”
“为什么?”
“老太爷有一首诗,只有初刻本才有。”
这可费事了,找秋月、杏香一起帮忙,寻寻觅觅,始终不见有初刻本。
“初刻本原来就刻得不多。”何谨思索了好一会说,“我仿佛记得锦儿奶奶夹丝线的那本书,好像是初刻本。”
曹雪芹心急,当时便打发桐生送杏香去看锦儿,果然桐生带回来一本《楝亭诗别集》的初刻本。
何谨接过来,略为翻一翻就找到了,那首诗在第一卷第十五页上,题目叫作《咏红述事》,是一首五言排律,曹雪芹一眼望去,最怵目的是,诗中有两个“墨钉”,亦就是挖去了两个字,不言可知,这两个字是犯忌讳的。
“‘谁将杜鹃血,洒作晓霜寒。’”曹雪芹念了两句,停下来说,“是咏的红叶。”
“不光是红叶,你再往下念。”
于是曹雪芹又念:“‘客爱停车看,人悲仗剑寒。昔年曾下泪,今日怯题笺。’”他又停下来了,“这首诗很怪。‘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后面又用红叶题诗的典故,应该六句一气呵成,何以中间又挟上一个苏武的典故,‘蹈其背以出血’?”
“这首诗的毛病就在血上面,你再念。”
“‘宝炬烟销尽,金炉炭未残。小窗通日影,丛店杂焰燃。睡久犹沾颊,羞多自倚栏。爱拈吴线湿,笑润蜀丝干。一点偏当额,丹砂竞捣丸。弹筝银甲染——’”
念到有“墨钉”的地方了。这首排律是照试帖诗的做法,用各种情景来描写一个“红”字,刚熄的烛芯,在燃的炉炭;窗纸残阳,旅舍烤火;睡得太久或者少女害羞,避人倚栏,脸贴在柱子太久而生的红晕;以及用“烂嚼红绳,笑向檀郎吐”的词意,还有女孩用丹砂点额,捣烂凤仙花染指甲。下面对“弹筝银甲染”的那一句,挖掉了第二、第三两个字,成为“刺背□□圆”。
“这两个是什么字呢?”曹雪芹想了一下,很轻松地说,“对了!应该是‘金针’,用岳母刺字的典故,金针刺背,是一个个的红点,所以叫作‘刺背金针圆’,啊,不对!平平仄仄,仄仄平平,这第三个字非用仄声不可,不能用‘金’字。”
“芹官,你说得不错,不是‘金’,不但平声,而且前面有‘金炉炭未残’,也犯重了。”
“那么应该是什么‘针’呢?”
“这很容易,你多想一想。”
“绣针?”
“对!绣针。”
“这两个字何以犯忌讳呢?”
“忌讳的不是两个字,是一句诗,这句诗的典故,实在是典故中提到的一个人,在当时是犯忌讳的。”
曹雪芹恍然大悟,原来“岳母刺字”中的岳飞犯忌讳。清朝皇帝出于女真族,“爱新觉罗”的本意是金;清朝之清,实由辽金之金而来,岳飞与金对敌,亦就变成清朝的仇敌了。
“当时正是老太爷最得意的时候。还有件事,就不但是咱们包衣人家,连真正满洲八大贵族都很眼红,那就是咱们姑太太配了老王爷——”
这一段缘由,曹雪芹倒是听过不止一遍了。平郡王是世袭罔替的八个“铁帽子王”之一,多少满洲世家巨族,想跟平郡王联姻,但圣祖“拴婚”,将曹大小姐指名许配平郡王讷尔苏。
包衣家的女儿成为王府的嫡福晋,真正是“飞上枝头做凤凰”,不知羡煞了多少出身于内务府的显宦。
“老太爷一向谦和好客,不论什么人的缘都要结,皇上左右的人,更是没有一个不敷衍到的,可是到底太满、太盛了,就有人在康熙爷面前进谗,说的就是这首诗。”何谨又说,“明朝的遗老,没有一个不跟老太爷好的,这原是当初老太爷奉旨笼络——”
笼络前明遗老,以及名虽不彰而矢志反清的岩壑之士,原是圣祖的伟略远见,除了特开“博学鸿词”制科以外,曹寅受命秘密活动,为清朝所收揽的人心,更是圣祖削藩治河、打定清朝基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可是进谗的人,并不明了其中的原委,竟拿“刺背绣针圆”这句话,指控曹寅鼓动前明的遗民志士“精忠报国”。幸而圣祖英明,深信曹寅的本意无他,置之不问。
“话虽如此,老太爷怎么敢大意?本来书版刚刻出来,就有清客说这句诗不妥。”何谨又说,“这句诗之不妥,是第一,芹官你刚才看出来的,前面六句应该一气呵成咏红叶,来入‘刺背’见血这一句,格外显眼。其次,这首排律一共廿二句,变成十一夹——”
“是啊,”曹雪芹插嘴说道,“从来排律哪怕多到一百韵,总是成双的,何以会变成十一韵?”
“这是老太爷搜罗‘红’的典故,再没有得可说了,马马虎虎就变成十一韵。无心之失到了有心人嘴里,就又是一番说法了。老太爷一想不错,因为版已刻成,只好拿‘绣针’两字,换上‘墨针’。后来觉得还是不妥,书也没有多发,毁了版再印第二次,干脆把这首诗拿掉了。”
“怪不得!”曹雪芹说,“第一次印的本子,连我都没有。”
“回来再说那方红丝砚,是康熙爷‘拴婚’不久以后的事,苏州有个卖古董的,姓胡,外号‘胡老实’,来兜这方砚台——”
“慢来,慢来!”曹雪芹急忙插进去问,“不是祖传的吗?”
“你别打岔,先听我说完。”何谨接下去说,“那胡老实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活了,他说他久知这方红丝砚的名气,想觅了来卖给老太爷,机缘不巧,未能如愿;这回听说大小姐嫁了贵婿,心想那方红丝砚不就是‘镶红旗’的好兆头吗?于是再去找那收藏的人家。他说:‘我跟人家说,凡是宝贝都有它的主儿,不该得的得了,是祸不是福,这叫‘庶人无罪,怀璧其罪’,这方红丝砚天下第一,不错,不过他的主子姓曹,人家女婿是镶红旗的王子,早就应在这方红丝砚上了。合该是人家的东西,你不如脱手得个善价为妙。’那家人家肯了,不过开的价吓人一跳。”
“怎么呢?”曹雪芹说,“就算漫天要价,也可以就地还钱,而且总也得有个说法。”
“自然有说法,据胡老实说:原主自以为这方红丝砚,底子跟‘田黄’一样,田黄是论金子算的,多少重就是多少两金子,他也得论金子算。”
“好家伙!那方红丝砚,怕不有几斤?”
“不多,四斤半,七十二两金子。”
“老太爷照给了?”
“明摆着是敲竹杠,也只好让他敲。”何谨说道,“为了镶红旗王子买这方红丝砚,还让人家敲了竹杠,这要说出去有多寒碜!所以托名祖传。”
“是这么回事。”曹雪芹想了下说,“当时的经过,太福晋当然知道?”
“大概知道。”
“如今她要这方红丝砚,我得给她送去,要问起当年的情形,我怕说不完全,最好你陪我一块儿去。”曹雪芹又问,“后来是不是因为那首诗的缘故,连带红丝砚也给冷落了?”
“可不是。人家已经在妒忌镶红旗了,何能再拿镶红丝的砚石来炫耀?”
何谨的话在曹雪芹的心湖中,激起一阵又一阵的涟漪,自从抄家归旗以来,淡忘的辛酸,又让他感受到了。多少年来,他有个根深蒂固的想法,家门不幸,是从祖父在扬州病故以后才开始的,在他生前都是好日子,甚至直到他咽气的那一刻,圣祖专差赏赐来自西洋的、治疟的特效药,亲笔标明服用的方法,以及比递送紧急军报还要严格的程限,祖父是死在应该一无所憾的浩荡皇恩之中,哪知即令是全盛之时,也是充满着种种令人不安的疑惧。这样说起来,祖父可能没有一天过的是舒坦的日子。
对于他的从未见过的祖父,曹雪芹觉得从没有像此时这样感到亲切过,他忽然觉得心头发酸,眼眶发热,有生以来,第一次为他祖父垂泪。
“芹官,”何谨打开了尘封的记忆,亦颇为伤感,“天地无情,以万物为刍狗,一个人,不管你怎么样想把自己的命跟运抓在手里,可是办不到!富贵荣华,转眼成空。横逆之来,往往事先毫无征兆,到你发觉不大对劲,还来不及细想一想,变化已经来了。这两天,我看兆头又不妙了。”
“你是说王爷去世?”
“芹官,这件事你别小看了!”何谨很认真地说,“关系很重。”
听他这么说,曹雪芹就无以为答了。他想不出有没有平郡王福彭,会有什么重大的关系,这几年平郡王已不大管事,曹与曹震的差使不坏,都是他们自己巴结,受内务府大臣的提拔,说起来他也出过一臂之力。既非由于平郡王的奥援,当然不会受平郡王去世的影响。
何谨从他的脸上看到他心里,便用略带开导的语气说:“人在大树下面,只觉得阴凉,不会想到是托大树的福。王爷这几年虽没有什么照应,可是咱们也没有什么不如意,这就是有王爷的影儿遮在前面,倘或有什么风吹草动,总还可以请王爷出来挡一挡。以后呢,你看着吧!”
“怎么?”曹雪芹问,“只要自己多小心,不出错!也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你能保得住不出错?而且,就算不出错,也不能包你无事。我看得多了,内务府的人,天生下贱,看不得人好,一看人好了,就会打主意。”
这话入耳心惊,但亦不免将信将疑,“真的是这样子吗?”他问。
“老太爷就是一个例子,他在世的时候,得罪过谁了?用了个岳母刺字的典故又算得了什么?就有人打算扳倒他。喔,我又想起一个人,岳大将军,不也是同样的例子吗?”
何谨是指岳钟琪,曾有人说他是岳飞之后,亦是天生与清为敌的。这重公案出在雍正年间,曹雪芹当然很清楚。
事在雍正六年九月,代年羹尧而为川陕总督的岳钟琪,手握三省重兵,驻节西安,有一天有个名叫张熙的人,到总督衙门投书,岳钟琪拆开来一看,函中有函,称岳钟琪为“天吏元帅”,自称“南港无主游民夏靓”,函中列举雍正的过失九条:弑父、逼母、杀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用佞。又说,清朝是金人的后裔,而岳钟琪是岳飞的后裔,与金世仇,如今手握重兵,身居要地,应该乘时起义,恢复明室,且为宋朝复仇。
岳钟琪大吃一惊。在此以前,成都已有谣言,说他要起兵造反,亦是拿为宋明复仇作为他要造反的理由;岳钟琪上疏自辩,虽蒙皇帝谅解,说这几年谗言岳钟琪的“谤书盈箧”,但他深信岳钟琪忠贞不贰,并命四川巡抚严究谣言的来源。
但岳钟琪知道,雍正的疑心病极重,而且向来使用先奖许,后翻脸的手段,眼前的安抚,并不表示他真正的信任,现在又有这样一个人来投书,越发会加重雍正的怀疑。
因此,他对处理这件事,非常慎重,处处站稳地步,先把臬司硕色请来,说明经过,将硕色安置在一间密室中;而相连的另一间密室,则是他接见张熙之处,命坐赐茶,颇为礼遇,然后和颜悦色地问他夏靓是什么人。
张熙只说是他的“老师”。再问他以及他的老师的住址,张熙便不肯说了,只说“老师”只命他来投书,他非所知,至于他本人,连年漂泊,并无一定的住址。
其时陕西巡抚西琳,得信赶到了,此人是个草包,贸贸然闯入密室,大声喝问,问不出实话,一怒之下,叫仆役动手“掌嘴”。岳钟琪虽是总督,但汉人遇到跋扈的旗人,即令是属下,也只能容忍。好在他的目的只求表明心迹,便任凭西琳去处置。
倒是硕色头脑比较清楚,急忙出面阻止,悄悄劝告西琳,此人有备而来,莫说“掌嘴”,便行杖,亦未见得能有实供。虽说“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但如所本无供,熬刑不过,胡说一通亦是常有之事。那时他的话无从判断真假,如何复奏?
岳钟琪亦认为这样的大案,如果不能以实情复奏,不但是他本人,巡抚与臬司亦脱不得干系。因而建议,仍旧由他来处理,只请西琳与硕色从旁监视好了。
于是岳钟琪好言相慰,推衣解食之余,提议与他一起在神案前焚香设誓,这样才把张熙的实话骗了出来。
原来所谓“南海无主游民夏靓”本名曾静,字蒲潭,湖南郴州永兴人,在安仁县设馆教书,由于偶然的机缘在郴州得读浙江遗民吕留良评选的诗文,内有严夷夏之防及井田、封建等等论说,曾静大为倾倒,特遣他的学生张熙专程到浙江石门县吕家,访求吕留良的遗书。
吕留良的儿子吕毅中,送了他一部《吕子文集》,其中多慷慨不平之鸣,曾静大受影响,反清复明的念头,油然而生,而且进一步与吕留良的弟子结成至契,谈剑论兵,大义凛然。
其时雍正杀年羹尧,杀允禩、允禟,王府属下,多充军到滇桂边瘴之地,而入西南必经湖南,沿途宣扬雍正的种种恶德,使曾静越发觉得这样的无道暴君,应该推倒,于是想到岳钟琪,因而特派张熙到西安来投书。
内幕既明,岳钟琪一面敷衍张熙,一面飞递密折,雍正派刑部侍郎杭奕禄、正白旗前都统海兰,驰驿到湖南,会同巡抚王国栋,拘提曾静,连同张熙一并解到京里。当然,吕家亦是大祸临头,吕留良的子孙门生,都是浙江巡抚李卫奉旨抄家搜捕,锒铛入狱。
曾静到京后,雍正命六部九卿,反复审问。雍正还有个破天荒的举动是,以皇帝之尊,与自称“弥天重犯”的曾静辩驳,朱笔亲书“问讯曾静口供”,先是十三条,随后又加二十四条,曾静一一服辩,不但如此,雍正还特地检出岳钟琪的奏折及他的朱批十来件,交曾静阅看,表示他们“君臣一德”,绝无如曾静所想象的,岳钟琪因为是岳飞之后,可能会起兵为宋明复仇。
这一件清朝开国以来,最骇人听闻的“钦命案”,从雍正五年秋天开始到雍正七年秋天结案,整整办了两年,内阁九卿共同拟议的罪名是,曾静谋反大逆,凌迟处死,祖父以下亲族,男丁十六岁以上皆斩立决;十五岁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其子的妻妾,给付功臣家为奴。张熙共谋,照律亦应凌迟处死。
此奏一上,谁也想不到的是,雍正竟赦了曾静与张熙,说是曾静、张熙“误听人言,今已悔悟,情有可原,特加宽宥”。又说他“望天下之人改过,过大而能改,胜于过小而不改。如实能改过,则无不可赦之罪”。可是吕留良的子孙亲族,以及门生故旧受牵连的,皆杀无赦。
对于雍正的处置,举朝骇异,私下议论纷纷,最有力的一派看法是,曾静该不该杀,姑置不论,但与吕家的情形比照,执法显失其平,因而由怡亲王领衔,抗疏力争,说曾静师徒“枭獍性成,阴谋不轨,诬谤悖逆,罪恶弥天。律例开载,十恶凡谋反、叛逆及大不敬,皆常赦之所不原,是曾静等之罪,乃三宥之所不及”,因而请求“按律处决,碎尸悬首,查其亲属逆党,尽兴歼除”。
在此以前,雍正曾特召亲贵大臣至乾清宫,亲口宣谕,说他之不杀曾静,另有隐衷,张熙投书以后,对他的来历,坚不吐实,岳钟琪无可奈何,只得“许以同谋,迎聘伊师,与之盟神设誓”,张熙始将实情供出。上谕中说:“彼时岳钟琪具奏前来,朕披览之下,为之动容。岳钟琪诚心为国家发奸摘伏,假若朕身曾与人盟神设誓,则今日亦不得不委屈,以期无负前言。朕洞鉴岳钟琪之心,若不视为一体,实所不忍。”意思是岳钟琪当日与张熙有同生共死、祸福同当的誓约,鬼神昭鉴,不可违背。如果曾静、张熙伏法,岳钟琪亦将应誓,不能独生,冥冥中将为鬼神所诛。
雍正自觉话已说得很透彻,而怡亲王等仍旧重申前请,使得他深感困扰,只好断然抹杀一切了,他说:“曾静这件案子,本来是臣下所无法表示意见的,天下后世,以我的处置为是,或以为非,都是我自己负责,与大小臣工不相干。我的决定是再三考虑过的,以前谕旨,剖析详明,诸王大臣,不必再奏。倘或各省督抚、提督、总兵等,凡有类似陈奏,由通政使将原本发还,不必呈进。”
这些上谕,辑成专书,题名《大义觉迷录》颁行各省,每逢朔望,由当地的学官,集合生徒讲解。
这本书曹雪芹亦曾读过,当时的困惑,不止一端,此刻跟何谨谈了起来,勾起重重疑云,并作一句总话问道:“先帝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居然赦免了曾静?这器量实在也太大了。”
“他没法子!非表示器量大不可。为什么呢?”何谨自问自答,“为的是要表示曾静的话,毫无踪影,都是八阿哥允禩、九阿哥允禟门下所捏造的。曾静随口附和,就像‘犬吠鸱鸣’,不必理他,世上岂有听见狗跟夜猫子在叫,就要杀狗、杀夜猫子的?不但如此,他还得谢谢曾静。”
曹雪芹越发诧异,“老何!”他问,“你这叫什么话?”
“一说你就明白了。当时宫里闹得天翻地覆,雍正爷以为外面不知其详,也不敢说,等看到曾静亲笔所写的口供,才知道已经通国皆知了。不是曾静,永远没有哪个大臣或者督抚,敢把外面有这么难听的话告诉他;如果不是曾静,他不知道真相,更没有借曾静这一案来辩解的机会。岂非要谢谢曾静?”
“原来是这样的用心,不过假得太过分了。”
“做官的,没有一个不假的,当皇上的,假仁假义,更是天经地义。”
“此所以我对做官,一点兴致都没有。”
“这话——”何谨沉吟了一回,摇摇头说,“咱们这会儿不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