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雾里看花话夏商
夏商时期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历时千年,国家权力掌握在王族和少数世袭的巫史手中。当时祭祀和战争是政治生活中的两件大事,国家机构比较简单,王的亲族成员和巫史构成了国家官吏的主体,总数约100多人。国家事务还没有明确的职务分工,职能也不太明确。除王族和巫史外,管理王家事务的臣、宰人员,也参与政治事务。
在夏王左右,设有四辅臣,即前疑、后丞、左辅、右弼。他们是夏王的高级顾问,遇有重大国务,夏王要向他们请教。以下的政务官员有“六卿”,也叫“六事之人”,遇有战事,要统军随夏王一起出征。此外还设有羲和、太史、官师、遒人、大理、啬夫等官员。羲和掌管历法,夏朝的历法常用来指导农业生产,所以羲和的职位很重要。太史是记事的史官,并兼管天文气象及立法事务。担任太史职务的官员有一定的知识,因而地位比较高,常负有谏王过失的任务。相传夏桀荒淫无道,经常不上朝。太史终古哭着进谏,桀斥责终古多管闲事,终古知夏桀已不可救药,就投奔了商汤。官师是主管教育的官,也有谏王职责,对王权进行制约。可见,当时的政权形态尚未脱离氏族时期的色彩。遒人宣布政令,同时也搜集民间庶民对朝政的建议。大理调解诉讼,掌管刑狱之事。啬夫负责征收赋税,征集农产品,以供王室贵族成员享用。除以上国家官员外,还设有一些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为夏王养蛇的官员叫御龙,为夏王管理车辆的官叫车正,还有庖正,主管夏王的饮食事务。夏王除了自己直接统治的地域外,与地方其他部落之间关系松散,隶属关系不明确,各部落独立性较强。
夏桀荒淫无道,诸侯离心。商汤在名相伊尹谋划下,起兵伐桀,在鸣条(今河南商丘一带)击败夏军。商军在后紧追,桀匆忙携带妃子妹喜和珍宝,渡江逃到南巢(今安徽省巢县)。后又被成汤追上俘获,放逐在此。长达五百年的夏王朝至此结束。
商朝建立后,统治区域比夏朝更大,官职设置也较夏完备。在商代的国家机构中,巫史的地位最为重要。商汤伐夏桀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子畏上帝,不敢不正”,打出“天命”的旗号,鼓励军队去执行上天的意志,诛杀无道。但天上的上帝与地上的下帝(商王)人神相隔,难以交流。为了领悟上天的旨意,下帝通过巫与上帝沟通,巫就成为沟通天上与人间的信使。商代重大事务都通过占卜请示天意而定,几乎每天每事必占卜,而巫史可以“上达”天庭,是神权的体现者,他们对政事往往有实际的决定权。他们不仅直接掌握占卜、祭祀大权,还控制着军事、司法、教育、历法、记事等大权。随着政权的不断完善,巫史的职权被分割,有些职官从巫史中分化出来,如师保、卿史、太史、太师、乍册、内史等。师保是最有实权的行政官员,如商王太甲即位后,不遵汤法,师保伊尹将太甲放逐桐宫。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伊尹迎回太甲而授之政。卿史是处理朝政的官员,主管祭祀、军事、占卜等国家事务。太师是掌管音乐的官,一般乐工称为师。太史为商王起草收发文书,同时也是记史官。乍册是正式的史官。内史又叫守藏史,保管王朝典籍。此外,还设有掌管武事的官员,如射、戍等,遇有战事,要率军出征。还有掌管农业事务的官员,如籍臣、小籍臣。担任王官警卫的武官叫多亚,多亚常奉命出巡商的臣属部落,带有监察性质。商朝也设有专门服务王室的官员。宰是王室事务的总管,与商王关系密切,常常参与国家大政。为商王管理车马的官员称“服”,管理百工的叫“司工”,管理猎区的称“兽正”,管理放牧的叫“牧正”,掌酒的叫酒正,掌王车的叫车正,为商王管理粮仓的称“啬”或“廪人”,等等。
商王朝在直接控制区设置“邑”,作为行政区划单位,邑设置“族尹”,职责是掌管一“邑”的行政、军事事务,督责奴隶春种夏收,秋盖冬藏。还设有“百姓”这种官职,由一邑中有势力的贵族出任,协同管理邑中政务。
商王朝的中心权威相对来说要高一些。商王自称“予一人”,以表示其唯我独尊的地位。商王朝对地方诸侯的控制相比夏朝而言,要严密一些。在王朝势力范围之内的诸侯,“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当然地方诸侯依然享有较大的政治自主权。当时,各部族之间为争夺土地和人口,时常发生兼并战争。战争各方只要矛头不指向商朝控制区,并且定期向商王交纳贡赋,商王朝一般不予干涉。甚至商王有时也命令地方诸侯远征其他部落,使他们相互残杀,彼此削弱,以便坐收渔翁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