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政权机构和制度建设中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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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乡苏”即乡苏维埃。
红色政权在政权机构和制度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二十年代,当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上尚无直接经验的情况下,红色政权在结构模式上曾一度教条主义地照搬苏联苏维埃模式。这与多种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共产国际的指导有着密切关系。这种照搬模式有利有弊。利在能迅速形成一种新的完整的政权体系,弊在很容易犯教条主义错误,忽视双方在国情和革命阶段上的差别,如“苏维埃”乃是俄文“工农代表会议”一词的音译,普通中国人不懂俄文,也自然难以理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真谛。在政权的阶级构成上,红色政权在一定时期内排除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参加,这与中国国情和当时中国革命的性质和阶段是不相适应的。在选举上,对封建性的地主和作为“农村中的资产阶级”的富农没有区分,对大中小资本家没有区分,对封建剥削者本人与其家属没有区分,对剥削者和为剥削者服务的人没有区分,而一概剥夺了这些人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不仅犯了剥夺某些人不应被剥夺的政治权利的错误,而且也不利于争取可以争取的力量。另外,红色政权实行“议行合一”制,避免了“三权分立”下常有的相互牵制和扯皮现象,效率较高,这是其优点所在;但完全集立法权与行政权于一身,而不注意解决如何发挥社会和人民的监督作用,也容易导致专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