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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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前面多次说过,在秦代大一统之后,中国读书人心目中就高悬起一个政治理想,叫“三代之治”。历代儒生都梦想着回到三代,他们认为,三代之治是天下为公,而秦之后却变成了天下为私。
那么,如何回到三代之治,或者吸取三代之治的有效因素改善政治治理呢?
朱熹、王阳明等人是从心性角度出发来讨论这个问题,他们的主张是改造人心。也就是说,不改变政治结构,只需除去人的私心,让人回复“光明的本心”,一切迎刃而解。
这显然只是一种延续了几千年的政治童话,并无新意。到了明末清初,天地巨变,沧海横流,体量巨大的明帝国的又一次迅速崩溃,让一些知识分子对大一统郡县制的弱点进行了更有深度的思考。比如顾炎武就认为,要把三代之治中的地方自治因素引入郡县制中,以防皇帝过度集权。“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要下放权力,把地方治理的权力归于地方,不仅要分权到县令一级,还要在一县之内继续分权,一直分到乡里保甲。而黄宗羲则提出了以“宰相”制来制约君主权力,以“学校”制来制约行政权力,以“方镇”制来制约中央权力的政治制度构想。这也是以“三代之治”济秦治之失的思路。
不过,明眼的读者一眼就能看出,顾炎武和黄宗羲的思路在已经刚性化的传统社会结构下也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因此,按照中国历史的逻辑,国人唯一的现实选择,是只能继续忍受秦制,要回到三代,似乎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