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
凡例
一、《荀子》一书,刘向校定为三十二篇,称《荀卿新书》。《汉书·艺文志》称《孙卿子》,著录有三十三篇,当为三十二篇之误。唐代杨倞始为之作注,重排篇次,新编目录,分为二十卷,改题为《荀子》,其名其制遂相沿至今。杨注本瑕瑜互见,且历经传抄翻刻,讹误不少。清中叶后,校释《荀子》者辈出。光绪年间,王先谦以谢墉本为主,略作订正,且采摭诸家之说,间附己见,撰为《荀子集解》(下简称《集解》)。该书思贤讲舍初刊于光绪辛卯(1891)季夏,一问世,即成为近世最通行之《荀子》读本。上海商务印书馆编印“万有文库”、“国学基本丛书”,上海世界书局编印“诸子集成”,北京中华书局编印“新编诸子集成”,皆以辑入。当今之注释本,亦皆取以为底本。然此类翻刻本、注释本文字多误,故本书原文仍以《集解》初刻本为底本,并校以其他善本旧刻及古注、类书引文与古籍异文(所据文献详见附录),进行订正。凡所订正,均于注释中加以注明。凡无版本及古籍异文为据者,即使确实有误,亦仅于注释中说明之而不加妄改。
二、《集解》初刻本书首刊有考证及杨倞《荀子序》;每卷卷首于第一行上端标明该卷卷数,于第二行下端署有“唐登仕郎守大理评事杨倞注”,于第三行下端署有“长沙王先谦集解”七字;每卷卷末则标有卷终字样;第二十卷末刊有刘向校定之《荀卿新书》三十二篇目录及《孙卿书录》。今一并删去。至于其分卷情况,则可征诸目录。
三、原文之繁体字以及如今已废除之异体字,除个别必要者予以保留外,其余均用简化字以及现今之常用字替代之。其中有两字之替代,因其非一般之异体字,故于此略作说明:一为“势”字,《集解》除《子道》篇“势不可也”一句用“势”字外,其余均作“埶”;而宋浙本、“古逸丛书”本则或作“势”,或作“埶”;今一律改用“势”字。二为“第”字,《集解》除正文最后一篇篇目《尧问篇第三十二》用“第”字外,其余均用“弟”字;而宋浙本、古逸丛书本乃至王先谦所依据之底本谢墉本,概用“第”字;今一律用“第”字,以复《荀子》之旧。
四、原文重加分节,且加标篇节数,以便在注释中采用参见法。
五、对篇题作简明扼要之题解。
六、前人于古书之歧说谬解,《荀子》为甚。故本书译、注,虽以通俗普及为用,但仍以学术考校为体。其解释虽与前人多所不同,但均经过考校参证、反复斟酌而成。要在求得确诂,以供各科研究者及辞书编纂者采摭参考之用,而不在于苟求标新立异。故既力免墨守成训而尟会通之弊,又力戒故弄玄虚而多臆说之病,力求实事求是,踏实可靠。其是非得失,读者在与前人之注、译比较后自可断定。
七、注释力求准确、简明。尽量博采前人之善说,但为了节省篇幅,一般不称名引用,而仅于罕见之字义或疑难之处注明“×××说”,以便读者进一步查考其考证详情。对于前人之说皆不足取者,则立新说。为了信而有徵,故对罕见之字义也略列证据。由于前人之误说驳不胜驳,故只立新说而不作纠驳。对相同之词语,一般不重注,必要处则用参见法,此不仅为节省篇幅,更欲便利读者贯通全书。凡从译文的对照中可明确推求出词义者,一般亦不出注,以省篇幅。
八、译文以直译为主,以便读者从中推求原文之字义。但为了流畅,亦辅以意译。必要时稍加词句,不仅是为了使译文流畅,同时也是为了充分揭示原文之义蕴,以弥补注释之不足。
前言
荀卿其人,废死兰陵,在当时郁郁而未得志。然其书则卓然立于诸子之林,不但为戴德、戴圣、韩婴所采录(1),而且历千百年而不废,此必有其所以不朽之道。郭沫若曾以《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为先秦散文“四大台柱”,其言云:“孟文的犀利,庄文的恣肆,荀文的浑厚,韩文的峻峭,单拿文章来讲,实在是各有千秋。”(2)此虽论文之言,然按诸其说,荀子亦卓荦大家,巍巍然少与伦比。
荀子之书,乃为“嫉浊世之政”而作(3),故其“遗言余教,足以为天下法式表仪。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观其善行,孔子弗过”(4)。其书颇多洞察社会政治、道破人情世故,指示立身行事之论。故读是书,非但可知古人之学术思想,亦必有益于立身处世。为助读者披阅,今将其人其说,略述于下。
荀子,名况,战国末赵国(今山西安泽)人,约生于公元前335年(5)。年十五曾游学齐国稷下(在齐国国都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善为《诗》、《礼》、《易》、《春秋》。齐襄王(公元前283年~前265年在位)时,曾任稷下学官祭酒,时人尊而号为荀卿,后人亦谓之孙卿子(6)。后遭谗适楚,楚相春申君以为兰陵(今山东苍山县兰陵镇)令。公元前238年,春申君死而荀卿废,遂家于兰陵,疾浊世之政,发愤著书数万言而卒。李斯、韩非、浮丘伯皆尝受业为弟子。《史记》有传,可参见。
纵观《荀子》全书,凡哲学、伦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乃至语言学、文学,皆有涉猎,且多精论,足为先秦一大思想宝库。
以哲学观而论,荀子乃先秦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之代表。荀子以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又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应时而使之”(7)。既揭示了自然规律之不可抗拒,又强调人类之能动性。至如《解蔽篇》之探讨思维原则,《非相篇》之反对相术,亦皆为研究哲学者所当注意者。
荀子为性恶论者,以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8)。
荀子之性恶论运用于政治领域,则为礼治主义,以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9)。人之欲无穷,故必隆礼;隆礼之至,则必重法。故荀子之论礼,又每每与法相提并论,其言云:“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8)当然,有法无礼亦不可,“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10)。然则何以得其人?则唯礼义之用,“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11)。荀子融礼、法为一炉,兼重道德教化、法治刑赏,其政治思想之要义盖在此。至于其称先王之外,又首唱法后王之论(12),则又较孔、孟之只道先王为进步。
政治之基础在经济,故荀子又详论“足国之道”,主张“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主张“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以为“如是则国富矣”(13)。荀子又以为“国计之极”,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13)。此一财政原则,向为两千年来发展封建经济之金科玉律,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战国时政局动荡,战争不断,故荀子又专门论及军事,以为“仁人之兵”无敌,以为“好士者强,不好士者弱;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民齐者强,民不齐者弱;赏重者强,赏轻者弱;刑威者强,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强,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是强弱之常也”(14)。此皆不刊之论。至于其论“六术”、“五权”、“三至”等等,亦多可采,实为将兵者所当详察。
荀子倡性恶论,故特别强调后天之学习,所谓“枸木必将待檃栝烝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⑧,故其论学甚详,《劝学》、《修身》、《不苟》等篇,每多修身进学之警策。
其他如《非十二子》篇评论各家思想,《正名》篇阐述其正名学说与语言理论,亦发前人之所未发。而以民歌形式所写之韵文《成相》篇,乃后世弹词之祖;至于《赋》篇,又开汉代辞赋之先河。此皆为研究先秦学术思想、语言文学者所当深究。
以上所述,乃其荦荦大者。要而言之,荀子之学,出于孔氏而深广于孔,其中心虽以礼义为治,然其思想之博大,乃集各家思想之大成,决非“儒家”所可包容;其足以取资者,亦非上述所可详尽,读者自可得之。
张觉
1989年3月26日初稿于上海流水斋
1993年1月13日修改于五角场铁屋
[注释]
(1)见《大戴礼记》、《小戴礼记》、《韩诗外传》。(2)见郭沫若《十批判书·荀子的批判》。(3)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4)见本书《尧问》篇。(5)考证见张觉《韩非子全译》之《难三》题解。(6)“荀”、“孙”音近而讹。或以为汉人避宣帝刘询讳而改曰孙卿子,非。(7)见本书《天论》篇。(8)见本书《性恶》篇。(9)见本书《礼论》篇。(10)见本书《君道》篇。(11)见本书《王制》篇。(12)见本书《不苟》、《非相》、《儒效》、《王制》等篇。(13)见本书《富国》篇。(14)见本书《议兵》篇。
这是第一篇劝学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