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家塾教育的回顾
我们的传统,遵照《礼记》的精神,童子六岁入小学,每个人到了六岁以上,便应该开始读书识字,但是在过去农业社会的乡村或城市中,国民经济与风俗习惯,并不能做到人人都在六岁的时候,便可读书受教育。第一,并无公家设立的学校,全靠大家凑足人数和财力,专请一位老师设立一个“蒙馆”——等于现在的小学和幼稚园的“家塾”,真不容易办。第二,一般乡村情形,并不都像孟子说的:“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事实上,却是“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这便是清朝末代的大体现象。所以农村子弟,至于比较生活安定的,也大都是“儿童未解供耕织,也旁桑阴学种瓜”。读书、考功名、做官,那是某一些人专有的职业,一般人们,好像本来就不存非分之想似的。
如果有了适当的“家塾”,一个子弟开始进入学馆去“启蒙”求学时,那真如办一件相当慎重的大事似的。当然那时只限于男孩而言,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少之又少,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事。稍能注重子弟入学的家庭,在开始上学的一天,便先要他跪拜了祖宗的灵位,背着书包,由大人陪送他去入学。到了“学塾”里,先要跪拜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圣像或神位以后,然后再拜老师。安好桌位,才由老师慢慢地开始教授读书和写字。距今三十年前,我们对于老师,都是尊称为“先生”,或者在先生之上,加上一个姓氏。至少,我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称教学的“先生”叫老师的。一般学生抑或学手工艺的学徒,都称老师叫“师傅”。只有民间社会,对一般工匠叫“老司”或“老师”。我所知道在江南一带,大致相同。现在时代的风气变了,在这二三十年来,叫“老师”做“先生”的,却认为是不礼貌。由此可知是非礼义的标准,完全是因时因地的人为而定,哪里会有一成不变的绝对规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