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三十回的《红楼梦》
我在《红楼梦辨》卷下有这一篇,现在因为改动太多,不得不重写。当一九二二年四月,我在杭州,因披阅有正书局印行的戚蓼生序本,想去参较它和高鹗本底异同得失却无意中在这书评注里发现一种“佚本”,所叙述的是八十回后情节,真是一种意外的喜悦,当时以为这是一种续书,不过比高鹗续得早了一些。忽忽过了二十多年,发现了两个脂砚斋评本,一个是胡适藏的十六回残本,一个是昔年徐星曙姻丈所藏,今归燕京大学的七十八回本。(即八十回本缺了两回。)从这两书里,知道戚本底评注也是“脂评”,所谓佚本乃是曹雪芹未完而迷失了的残稿,这可说是“意表之外”的喜悦了。
八十回书雪芹虽未整理得十分完全,(见另文)但他的确写了后半部,所谓后三十回是也。这件事我在当初没有料到,误认原作为他人所续,但所辑有正本底评注至今日仍不失其重要,所以我把它拆散加入本文中,再稍加以补充。补充材料底来源即在上述两个脂评本中,跟戚本底评原是一回事。脂砚斋究系何人,疑莫能明。或以为雪芹底族兄弟,后来又以为即作者。或以为是书中的史湘云,鄙人未敢信以为然。在《红楼梦辨》里曾抄录《戚本脂评》数条,兹选存,以明批书人底身份。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第一回。脂甲戌本同,胡曰:“这样的话当然是作者自己说的。”)
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第五回。脂甲本“盖”上有“点题”二字)
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也?”(同回。脂甲本作“余又曰”。又另外一人用墨笔批“石头即作者耳”)
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第二十一回)
还有一条,可约略表示评书底年代。
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载“原非本脚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矫酸姣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举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确,(脂庚作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第十八回。脂庚辰本同)
这个人三十年前已曾养过梨园子弟,跟诸世家子弟议论此等事,起码已有二十岁左右。到了三十年后看了《石头记》再来评书,起码已有五十岁。但雪芹只活了四十岁。可见所谓脂砚斋大概与作者同时,辈份还早些。脂砚就是作者之说似未可信。
那所谓“三十年”,脂甲、脂庚本还有好几条,却不知是脂砚斋所题否。或者是畸笏叟罢。畸笏跟脂砚是否一人,亦不得而知。
“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第三十回,脂甲本眉评。脂庚本朱笔眉评同,惟“全”字用墨笔点去,改作今。曲作屈。三十作卅。恸作痛)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同回之末,脂甲本眉评)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同回之末,脂庚本眉评)
这是一个人底口气。脂庚这一条乃雪芹死后所题。其他批语中每自称“老朽”、“朽物”,脂甲本载删去秦可卿死事,有“命芹溪删去”之文,芹溪可以命令得,这儿又称人为后辈,可见他底辈行是很尊的。他曾看见作者底原稿,告诉我们后半部佚稿情形和许多事迹。
这后半部到底有多少回呢?在戚本第二十一回开首总评上有明文。脂庚本也有的,且多了一首怪诗,原应在二十一回前的,却附在二十回之后,这是装订底错误。兹改引脂庚本之文。因这怪诗也很有意思。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凡是书题者,不可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石矣。(平按,此文稍有脱误,以上戚本缺)按此回(第二十一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卅回(戚本作‘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脂庚本第二册末)
这是后半部一共三十回的明证,其他评中或称“后数十回”。这些都是不连八十回算的。连算的戚本也有一条。(不见于脂庚本,因脂庚本第一册一至十回并无脂评,疑是抄配的本子)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第二回开首,总评)
八十加三十,应是百十回,怎说一百回呢?说是举成数,也不见得对。这个问题,我在另一文中已解答了。因为回目有多少,分回有大小。作者初稿分回分得大,所以计划着一百回;后来分回较细,便成了百十回。所以这百十回事实等于一百回。列表以明之:
四十二回=初稿三十八回(脂庚本第四十二回总评)依比例推算之:
八十回=初稿约七十三回
三十回=初稿约二十七回
故订正本百十回=初稿百回(即三十八回当于百回三分之一而有余;语亦见第四十二回总评)
这无须申说了。作《红楼梦辨》时,尚未知这些事实,却说“或者虽回目只有三十,而每回篇幅极长,也未可知”,(下卷一二页)这总算被我矇对了。
后部底回数已经明白,而且回目也已有了。《红楼梦辨》里“原本回目只有八十”标题虽错,但意思注重在今本后四十回之目非真,并不曾很错。现在我们知道了一些后三十回底回目,更可证明高本回目底捏造了,这犹之清儒引了真古文《尚书》底佚文来驳斥伪古文《尚书》。可惜剩得不多了,两句完全的只有一回,一句完全的只有一处。
一句完全的:“花袭人有始有终。”(脂庚本第二十回朱评)
一回完全的:“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总评)
不知标着第几回,不过“花袭人有始有终”应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以前,因二十一回总评下文说“而袭人安在哉”,可见宝钗讽谏宝玉,袭人已去了。
其他回目,零零碎碎还有三条:(1)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脂庚本第二十六回畸笏叟墨笔眉批。回目全文无考,但有“狱神庙”三字,因脂甲本第二十七回夹缝朱评说“狱神庙回内方见”,可见“狱神庙”三字也是回目上有的。(2)记宝玉为僧,有“悬崖撒手”一回,这四个字当然是回目。(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四回评)原书到此已快完,却还非最后。(3)末回是“警幻情榜”。(脂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畸笏评)。
这儿要稍说明,作者当时写书次序很乱,有书的不一定有回目,现在八十回中还有这痕迹可证。同样,有回目不一定有书,即如“悬崖撒手”一回可能亦有目无书,所以畸笏叟说,“叹不能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脂庚本第二十五回眉评朱笔,署丁亥夏,其时雪芹已死了四五年。脂甲本亦有此批,原文未见)究竟是写了迷失呢,还是原本没写,事在两可之间。
至于佚文,评注中称引得极少,只有三条,真成吉光片羽了。
(1)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脂庚、戚本第二十回评,详见下)
(2)“落叶萧萧,寒烟漠漠。”(脂庚、戚本第二十六回)“只见凤尾森森,龙吟细细”下评曰“与后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一对,可伤可叹”。
(3)“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脂庚、戚本第十九回评引“情榜评”,并详下)
所叙情事,可考的比较多些,仍依旧作按贾氏、宝玉、十二钗底次第,分别说之。
(1)贾氏抄家后破败。
第二十七回脂庚本朱批,“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
贾氏败落底原因很多,详《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中,但最大、最直接的原因是“抄没”。第二个原因便是自残,第七十四回,探春说“自杀自戕”,又本篇前引怪客题诗云,“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评者认为“深知拟书底里”,尤其明显。其结果非常凄惨迥和高本不同,所以说,“从此放胆,必破家灭族不已,哀哉!”(戚本第四回评)“使此人(探春)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悲哉,伤哉!”(脂庚、戚本第二十二回评。)因为这个原故,所以宝玉大约也被一度关在牢狱里,后来很贫穷。(宝玉狱神庙事,见下红玉、茜雪条。)
(2)宝玉很贫穷。
第十九回脂庚本、戚本评,“补明宝玉何等娇贵,以此一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
这和敦诚赠雪芹诗“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来对照,也很有趣味的。“寒冬”十字可能也是本书底佚文。
(3)宝玉做和尚。
第二十一回脂庚、戚本评,“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21
宝玉为什么做和尚呢?在这上文说因有“情极之毒”,但也不很明白。
同书同回评,“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
我们看不到后半部,故无法洞明。“情极之毒”即末回情榜所谓“情不情”也。
(4)这块玉也曾经丢了,后来不知怎样回来的。
脂甲本第八回,袭人摘下通灵玉来,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评曰,“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一回伏线。”
通灵玉底遗失,乃被误窃了去,跟今高本写得十分神秘不同。怎样回来的呢?这可能有两说:(1)凤姐拾玉。(2)甄宝玉送玉。我想凤姐拾玉,或者对些。在大观园失窃,怎么会到甄宝玉手里去呢?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三回“刚至穿堂门前”句下评,“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
同书第十八回“仙缘”戏目下评,“伏甄宝玉送玉。”
今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来送通灵玉,这儿却改用甄宝玉送,想必也和宝玉出家有关,却不知是怎么一回事。
(5)黛玉泪尽夭卒。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评,“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
同书第二十二回评,“若能如此,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世间亦无此一部《红楼梦》矣。”
一说泪枯,再说泪尽,又和宝玉砸玉作对文,可见在后半部有另一段大文章;而且说明黛玉之所以死,由于还泪而泪尽,似乎不和宝钗出闺成礼有何关连。我尝疑原本应是黛玉先死,宝钗后嫁。又钗黛两人底关系,不完全是敌对的,详下宝钗条。描写潇湘馆底凄凉光景,已见上引。
(6)宝钗嫁宝玉后有下列三件事:①讽谏宝玉而宝玉不听,其时袭人已嫁。②与宝玉谈旧事。③宝钗追怀黛玉。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总评,“后回‘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日从二婢说起,后文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之宝玉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
又曰,“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阴事却天壤矣。多少眼泪洒与此两回书中。”
第二十七回评,“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
脂庚本第四十二回总评,“钗玉名虽二人,人却一身,此幻笔也。……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也。”
这最后一条四十二回底总评,戚本是没有的,却特别重要。这对于读《红楼梦》的是个新观点。钗黛在二百年来成为情场著名的冤家,众口一词牢不可破,却不料作者要把两美合而为一,脂砚先生引后文作证,想必黛玉逝后,宝钗伤感得了不得。他说“便知余言之不谬”,可见确是作者之意。咱们当然没缘法看见这后半部,但即在前半部书中也未尝没有痕迹。第五回写一女子:“其鲜妍妩媚有似宝钗,其婀娜风流则又如黛玉。”又警幻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这就是评书人两美合一之说底根据,也就是三美合一。
(7)湘云嫁卫若兰,卫也佩着金麒麟。
脂甲本第二十六回总评,“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按,侠者豪侠之意。脂庚本亦有此文,却分作两段,墨笔眉批,两条下各署“丁亥夏畸笏叟”)
脂庚、戚本第卅一回起首总评,“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脂庚同回回末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这三条文字里,第一条告诉我们,卫若兰射圃文字也是“侠文”。豪侠之文对于描写闺阁本来是间色法。(此说据二十六回脂庚本另条眉批)作者也已经写了出来,只是迷失了。第二条说,金麒麟对于通灵玉金锁又是间色法。所谓间色法者就是配搭颜色而已,并非正文,“何颦儿为其所惑?”不料后来补红楼的,要使宝湘结婚,皆为其所惑也。第三条写在回末,很可注意。戚本亦有,却写明“总评”,其实不是的,看脂庚本是没头没脑附在回末的,此评专为湘云找着了宝玉底金麒麟而发,故曰:“正此麒麟也。”非总评甚明。我在《红楼梦辨》有一段话是对的。今略修节抄录之。
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即是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我揣想起来,似乎宝玉底麒麟,辗转到了若兰底手中,或者宝玉送他的,仿佛袭人底汗巾会到了蒋琪官底腰里。所以回目上说“因”、“伏”,评语说,“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现在只剩得这“白首双星”了,依然费解。湘云嫁后如何,今无可考。虽评中曾说,“湘云为自爱所误。”也不知作何解。既曰自误,何白首双星之有?湘云既入薄命司,结果总自己是早卒或守寡之类。这是册文曲子里底预言,跟回目底文字冲突,不易解决。我宁认为这回目有语病,八十回的回目本来不尽妥善的。
(8)凤姐结局很凄惨,令人悲感。曾因“头发”事件,跟贾琏口角。
脂甲本、戚本第五回“一从二令三人木”下注,“拆字法”。脂庚本、戚本第十六回评,“回首时无怪乎其惨痛之态。”
同书第二十一回起首总评,“后回……‘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但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运蹇,亦何如是耶?人世之变迁,倏尔如此。”(此与宝钗谏宝玉连说,参看(6)宝钗项下所引两条。)
“拆字法”当然不懂,我看连高鹗也不懂,所以后四十回中毫未照应,评书人看见了原作后半,他当然懂了,所以说“拆字法”。我记得有一晚近的评本,猜作“冷来”二字,或者是的。但冷来亦不可解。“知命强英雄”很好的回目,也应该有很好的文章写出她末路的悲哀,所以令人洒泪也。《红楼梦辨》里以为琏凤夫妻决裂,凤姐被休弃返金陵,亦想当然耳,今不具论。此外更有“头发”事件。第二十一回,写贾琏密藏情人底头发被平儿发现了,她庇着贾琏瞒住凤姐,贾琏认为放在平儿手里,“终是祸患,不如我烧了它”,便抢了过来。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评,“妙。设使平儿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贾琏抢回,后文遗失,方能穿插过脉也。”
原来贾琏明说要烧,并不舍得烧,却收着,结果又丢了,被凤姐发现,想必夫妻因此大闹,或竟致于反目。
(9)探春远嫁。惜春为尼。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二回灯谜,探春底是风筝,评曰,“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
她似乎一去不归的样子。惜春底谜是海灯。
同书同回评曰,“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所谓缁衣乞食可作比丘底词藻看。她是正式出家为尼,与册子上画的大庙正合。还有两条均见第七回,惜春跟水月庵的小姑子说话一段。
脂甲本朱评,“闲闲笔,却将后半部线索提动。”戚本评,“总是得空便入。百忙中又带出王夫人喜施舍事,一笔能令千百笔用。又伏后文。”
是惜春底结局,作者已有成书了。
(10)袭人在宝玉贫穷时出家前,嫁蒋玉菡。他们夫妇还供奉宝玉、宝钗,得同终始。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回评,“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语,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同书第二十一回起首总评,“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
脂庚本第二十回眉批朱笔,“袭人正文标昌(疑明字或曰字之误)花袭人有始有终。”
脂甲本、戚本第二十八回总评,“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脂甲作棋)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非泛泛之文也。”
看这四条袭人大约得了宝玉底许可,嫁给蒋玉菡的,出嫁以后仍和宝玉、宝钗来往,所以回目说她“有始有终”,评注说她“得同终始”;这又和传统的红学评家观念绝对相反的。即我在前书里亦深责袭人,不很赞成像这样的写法。现在知道,这是我们的一种偏见而已。不过却有一层,本篇为后半部辑佚,材料悉本“脂评”,而脂评与作者之意,中间是否仍有若干距离?评者话虽如此,作者仍可能有微词含蓄不露而被忽略了,亦未可知。因为在八十回中作者对袭人一向褒贬互用,难道到了后三十回叙她嫁琪官,便一味的褒吗?按之情理殆有不然。我们固应当重视“脂评”,但若迳以它代作者之意,亦未免失之过于重视了。
(11)麝月始终跟着宝玉,直到他出家。这有两条评注:一条在第二十一回,已见本文(3)“宝玉做和尚”项下引;另一条即前引袭人说“好歹留着麝月”底上文,兹引如下: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回评,“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
这当然合于第六十三回“开到荼蘼花事了”底暗示的。揣袭人“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底口气,大约宝玉要把所有丫环一起遣去,袭人、麝月一并在内,袭人不得已自去,又不放心宝玉,故说留下麝月也。
(12)红玉(即小红)、茜雪在狱神庙慰宝玉。这段故事很重要,在今本后四十回是毫无影响的,在残稿里却有一大回书。未引证以前,先得谈谈茜雪。这个人在后文出现,成为一个重要脚色,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在八十回里,茜雪已被撵了,事见第八回、第十九回、第二十回、第四十六回。第八回宝玉喝醉了摔茶钟,为大家所习知。今引十九、二十、四十六回之文以明茜雪的确已去了。
李嬷嬷道,“你也不必装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第十九回)
李嬷嬷见他二人来了便诉委屈,将前日吃茶茜雪出去和昨日酥酪等事,唠唠叨叨说个不了。(第二十回)
鸳鸯红了脸向平儿冷笑道,“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和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儿。去了的茜雪……”(第四十六回)
可见茜雪之去,远在宝玉诸人移居大观园以前,怎么在后三十回里又大显身手呢?莫非又把她叫了回来吗?还是她自动回来呢?这总是奇怪的。评书人当然知道,所以这样说,“茜雪在狱神庙方呈正文。”(脂庚本第二十回)大概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暂隐于前,活跃于后;换句话说,在第八回里所以要撵茜雪,正为将来出场底张本,眼光直注到结尾,真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了。以下更引脂评又关于红玉的三条。
脂甲本第二十七回总评,“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
同书第二十六回朱评,“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同书第二十七回叙红玉愿跟凤姐去,夹缝朱评,“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方见。”
所谓于宝玉有大得力处即狱神庙也。看这第三条似乎狱神庙事并牵连凤姐,她亦曾得红玉之力。脂庚本评更有自己打架的两条:
脂庚本第二十七回眉评朱笔,“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确之误)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一七五九)冬夜。”
同前,“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一七六七)夏,畸笏叟。”
相隔有十二年之久,殆系一人所批,而前后所见不同。红玉也是早先离开怡红院,后来大得其力,和茜雪的生平正相类,作者底章法固如此。评书人最初亦不解,必俟看了后文始恍然耳。在此又将抄没跟狱神庙连文,可见抄没以后,贾氏诸人关进监牢,宝玉、凤姐都在内。其时奴仆星散,却有昔年被逐之丫环犹知慰主,文情悽惋可想而知。(“慰宝玉”明文在脂庚本二十回,见下引)
(13)末回情榜备载正副十二钗名字共六十人,却以宝玉领首。每个名字下大约均有考语,现在只宝玉、黛玉底评语可知。
脂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初叙妙玉下有长注,眉评朱笔,“树(误字)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有人说,“壬午季春雪芹尚生存。他所拟的末回有警幻的情榜。这个结局大似《水浒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这回迷失了,似乎于原书价值无大损失。”(跋脂庚本)我底意见和他不很相同,如此固落套,不如此亦结束不住这部大书;所以这回底迷失,依然是个大损失呵。
十二钗底“正”、“副”、“再”、“三”、“四”,共计六十人。正册早有明文不成问题,副册以下,问题很多,值得注意的即上文所谓那段长注,兹节抄如下:
脂庚本、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注,“……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脂庚原作苗云,两字均系抄写形误,戚本作素云乃后人不解妄改,以致大误)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这儿提出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原来香菱不在副册,却在又副册里。我以为这个分法是对的,其理由在此且不能详说。那末,第五回宝玉看香菱底册子是怎样叙述的呢?这问题是必须回答的。兹引程甲本、戚本、脂庚本之文,(脂甲本不在,不能检查)在宝玉看了又副册晴雯、袭人以后。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去开了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程甲本)
从这书看,香菱在副册上甚明,但再看下引: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一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戚本)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副册,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脂庚本)
脂庚本有脱落,如“橱门”两字是不能少的,而“副册”上又落了一个很重要的字。戚本最好。“一”字虽系误字,但却保存了“副册”上还有一个字底痕迹,如把这“一”字校改成“又”字,便完全对了。程伟元、高鹗不解此事,或者看了抄本作“一副册”而不可解,便删去“一”字,又或者他所据本根本没有这“一”字,如今脂庚本;他们以为宝玉先开又副橱门,后开副册橱门,即无所谓“又”,于是把“又去开了”底“又”字一并删去;香菱从此安安稳稳归入副册,而且高居第一位,实在她是又副册里第三名呵。这段公案现在总算明白了,却因此未免多费笔墨哩。“情榜”既不可见,上引脂本底评注,因评书人既亲见这榜,自然不会错的。
“情榜”六十名都是女子,却以宝玉领头,似乎也很奇怪,第十七回起首戚本总评,“宝玉为诸艳之冠”是也。(脂庚本作贯。)而且各人都有评语。现在剩得宝黛底两个了。观下引文,知宝玉列名情榜为无可疑者。
脂庚本、戚本第十九回评,“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同书第三十一回总评,“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金玉姻缘已定,又写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别处还偶然说到今不具引,最重要的只这两条,情榜评得真很特别,自非作者不能为也。
上举凡十三项,我们现今所知后三十回底情形,大概不过如此,真所谓“存什一于千百”,此外便都消沉了。当时究竟写了多少,写成怎样一个光景也很难说。回目确是有的,是否三十回都有回目呢?假如都有,便是结构完全了;假如不都有,便还只有片段。揣其情理,既曰“后三十回”,似目录已全,不然评书人怎么知道这个数目字呢?不过话也难定,也许作者口头表示过,我还有三十回书如何如何。这总之都是空想。至于本文如何,更不好决定了。我想没有完全写出,至少没有完全整理好。这个揣想不会大错。因若果有成书,便可和八十回先后流传,或竟合成一部付诸抄写,不会有亡佚之恨了。即在前半部中且尚有未完文字,如第二十二回畸笏叟即叹其未成而芹逝矣,岂但“悬崖撒手”文字不能得见已也。所以本书底未完,不成问题,不过已完成的确也不太少,东鳞西爪有好几大段,不幸中之不幸,一起迷失了。
评文屡称“迷失”,这儿我又来这一套“迷失迷失”,究竟怎样会迷失了呢?我想,在读者是必有的问题。我引脂庚本朱批一段,有一部分上已分引,因为重要,不避重复再引之。
脂庚本第二十回眉评,“茜雪在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看这段批评,我所提出两个问题都已解答了。原来雪芹生前,后三十回书有五六段的誊清稿子,(可能这五六稿并连接不起来)却被一个人借看轻轻把它丢了。这位先生眼福真奇绝,却无端成为千古罪人!
这样丛残零星的稿子,因雪芹死的时候景况非常萧条,所以很快地就散失了。到高鹗续书时(一七九一)不到三十年,残迹全消,即后回之目录也不见人提起,所以程高二子才敢漫天撒谎,说什么“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在故纸堆中找到二十余卷,又在鼓儿担上凑足了十余卷,非但狗尾续貂,而且鱼目混珠自夸自赞;虽然清代也有几个人点破这个,(如张问陶诗)可是大家总不大去理会,只囫囵地读了下去,评家又竭力赞美这后四十回,光阴易过,不觉一混就一百多年,直到今日接连发现了几个脂砚斋评本,方始把这公案全翻了过来。我这文虽然写得很不完全,却也把有些零星的材料汇合整理一番,使读者了解作者底意思比较容易一些;能够这样,在我又是意外的喜悦了。
一九五〇,十,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