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韩泰自代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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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
公自潮州移刺袁州,举泰以自代。时元和十五年春也。
使持节漳州诸军事守漳州刺史韩泰
泰 永贞元年十一月,坐王叔文之败,贬虔州司马。元和十年三月,迁漳州刺史。〔补注〕沈钦韩曰:穆宗 长庆元年,韩泰量移彬州。
【原文】
右伏准建中元年正月五日制:常参官及刺史授上讫,三日内举一人自代者。前件官词学优长,才器端实;早登科第¹, 亦更台省²;往因过犯,贬黜至今,十五余年。自领漳州,悉心为治,官吏惩惧,不敢为非;百姓安宁,并得其所。臣在潮州之日,与其州界相接,臣之政事,远所不如。乞以代臣,庶为允当。谨录奏闻。
【注释】
¹贞 元十一年,泰登第。
²贞元中,泰累迁至户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