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则 用赏贵信,用刑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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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不服人,罚不甘心者叛;赏及无功,罚及无罪者酷。
解读 论功行赏时不公正,就无法使人信服,处罚有过失的人却使他不甘心会导致叛乱;奖赏那些没有功劳的人,惩罚没有罪过的人,这些都是昏庸的酷吏才会做的事。
张注“非所宜加者,酷也。”
王氏曰“施恩以劝善人,设刑以禁恶党。私赏无功,多人不忿;刑罚无罪,众士离心,此乃不共之怨也。赏轻生恨,罚重不共。有功之人,升官不高,赏则轻微,人必生怨。罪轻之人,加以重刑,人必不服。赏罚不明,国之大病;人离必叛,后必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