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隶
【题解】
在中国的民俗文化中,凡是人力不可抗拒者——主要是天灾人祸,往往归之于命运。本篇正是借助于民俗鬼神之口,揭露了明末清兵在山东屠戮之惨烈。证之以谈迁《国榷》卷九十六和卷九十七:“崇祯十二年(1639)正月,庚申建虏陷济南,……巡按御史宋学朱、左布政使张秉文、历城知县韩丞宣……俱死之。……德王由枢被执,诸郡王并见杀。济南燹掠一空。”“戊辰,命云南御史郭景昌巡按山东,及核失事情形,景昌至,痤济南城中积尸十三万馀。”《鬼隶》可谓借鬼话说历史。至于“扛尸百万”,可能有点夸张。或许是加上济南附近州县被杀的人数,辗转流传,加以渲染的缘故。
【正文】
历城县二隶¹,奉邑令韩承宣命²,营干他郡³,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城快皂⁴,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⁵。”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⁶。”隶问:“公文何事?”答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⁷。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岁除⁸,恐罹于难⁹,迟留恐贻谴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¹⁰,屠济南,扛尸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注释】
¹历城县:清属济南府,位于济南市区东南部,现为济南历城区。
²韩承宣:字长卿,蒲州人。崇祯七年(1634)进士,曾任山东淄川县知县,后调任历城县。见光绪《山东通志·职官志》。《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卷六:“历城知县韩承宣,蒲州人,大学士孙。崇祯十一年,济南破,与妻妾同死。”
³营干:办事,办公。
⁴快皂:捕快。旧时州县地方担任缉捕的役卒。
⁵殊昧生平:从来不认识。昧,暗。
⁶东岳:泰山东岳大帝。民间传说东岳大帝掌管世人生死祸福。
⁷正朔:正月初一。“正”和“朔”分别为一年和一月的开始。
⁸岁除:年终的一天,除夕。
⁹罹(lí):遭受。
¹⁰北兵:指清兵。
【译文】
历城县有两个差役,奉县令韩承宣的命令,到别的郡去办公事,到了年底才回来。途中遇到两个人,穿着打扮也像是公门里的差役。这二人自称是郡里的差役。县差问道:“济南府的捕快皂隶,十有八九我们都认识,但两位好像从来没有见过。”郡役说:“实话对你们说:我们是城隍的鬼隶。现在要到东岳大帝那里去送公文。”县差问道:“公文上说的是什么事?”鬼隶回答说:“济南将要有一场浩劫,公文上报的就是杀人的数目。”县差吃惊地问有多少,鬼隶说:“我们也不太清楚,大约近一百万。”县差又问是什么时间,鬼隶回答说是“正月初一”。两个县差吃惊地互相看了看,算了一下行程,赶到济南府正好是除夕,恐怕会碰上这场大难,但如果停留拖延又会受到谴责。鬼隶说:“违误期限罪小,赶上大难可是大祸。应该躲到别处去,暂时先不要回家。”两个县差听从了他们的话。不久,清兵蜂拥而至,在济南屠城,尸横百万。两个县差由于逃亡在外幸免于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