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风还是不小,天也阴着。一会儿,风把云撕开了,月亮在奇形怪状的云层里颠簸。一会儿,云又合拢。街道两边那些低矮的屋顶,一会儿变得灰白,一会儿又变得昏黑。光秃秃的枣树枝在风中互相碰撞,发出响声。亮着灯的窗户上都拉着窗帘,光线显得很暗。杨树吐花了。这是个早春的夜晚。
他步履蹒跚地走着,仰起头朝路边那些屋顶上张望,卷起舌头,“嘞儿嘞嘞儿嘞嘞儿嘞”地在嘴里打着嘟噜儿,呼唤。他仍然不相信,他的鸽子会飞走,会不再回来。每条胡同都是那么深长、冷清。风声间歇的时候,就光听见他“哧啦——哧啦——”的脚步声。他不愿意用拐杖,宁可不时站下来,用手撑一撑自己的腰,歇一会儿。
都是因为风,他心里说。这风太大了,要不“点子”不会飞走,不会不回来。他一直都信得过他的鸽子。它肯定是飞不动了,不定在哪儿盼着他来呢,再怎么也得去找它,他想,再怎么也得把它找回来。他可是懂得盼望是什么滋味儿,总是盼望不到是什么滋味儿。有一回,他出去了一整天,把“点子”锁在了屋里。就是他第一次去拜访那个青年作家的那天。下着雨,别人带他去的,他把自己写的东西给那个青年作家看了。晚上回来的时候,一开门,“点子”就扑楞楞地飞到了他怀里,一个劲儿咕咕咕地叫,他才想到“点子”盼了他一整天了。他急忙给它喂食、倒水。“点子”又顾着吃,又顾着他,不时抬起头看看他,好不容易盼回来了,怕他再走了。他心里的滋味儿说不清。他自己盼望的事要是也能盼到就好了,他自己想要办到的事要是也能办到就好了,哪怕是十年八年呢,哪怕更长呢。
可是直到如今,他什么也没有盼来。他盼望的两件事,哪一件都没有办到。
路灯晃荡着,弯曲的树影在墙上移动。几片揉皱了的锡纸在墙角里打转儿,一闪一闪的,吱吱地响。半天才遇见一两个行人。够晚的了。他还没有吃什么,临出来时在兜里掖了一个馒头,但他不想吃。他这会儿只盼望一件事:鸽子。他的鸽子飞走十天了,说死说活也得找到它。他觉得这里面有一种命运的征兆,如果他能够找到他的鸽子,他就能办到他盼望的事了,就能转运。
他蹒跚地走着,不断地呼唤。
风还是那样,一阵不比一阵小。
从太阳落山的时候起,他一直在走,一直没歇。双腿残废后,他还从没有走过这么远。也不知道是到了什么地方,胡同口上的路牌正好在一片阴影里,看不清。他揉揉眼睛,还是看不清。其实也没有必要非弄清是哪儿不可,鸽子哪儿都飞,风还不是哪儿都刮吗?
他扶着路边的砖堆喘口气,捶捶变了形的双腿,点了支烟。
一缕细细的烟升起来了,飘飘摇摇,来了一阵风,把它刮碎了,刮得无影无踪;风过后,它又飘摇起来。小时候他爱画画儿,总也画不好烟,母亲端来一盆清水,用墨笔在水里点了一下,墨散开了。“真像烟!”他喊,高兴极了。“烟你可画不好,你弄不清它要怎么着,你得随它去。”母亲说着把一张白纸按进水里,白纸上印下了烟,丝丝缕缕……可不是么?你弄不清它要怎么着,他望着那缕飘摇着的轻烟出神。得随它去。它太轻、太小、太弱了,可以改变它的命运的东西太多了。那些云强大得多,可还不也是一样弄不清下一步将要碰上什么样的气流,将要怎样地被撕扯开?都说,人更是强大得多,那么人呢?譬如说,有一个瘸腿的人,在一个风很大的夜晚,到处去找他的鸽子,在一颗小小的星球上的一座小小的城里。谁能担保他准能找到他的鸽子呢?谁能保佑他的鸽子,不被这大风刮到一个他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去呢?谁能说得清,他应该沿着哪条路去找呢?风却是依然地刮,天照样阴沉着,并不把这样的小事放在心上。虽然这件事对他来说也许非常重要,是他的心血,他的感情,甚或他的生命……
在这种时候就抽抽烟吧。
月亮在云层中闪了一下,又立刻被遮住了。
他划着了火儿。
“不行!不许你抽!”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一个声音,“真讨厌,又抽!烟的位置比我还重要吗?!”
划着的火儿被风吹灭了。他不觉朝幽暗的胡同深处望了望,并没有那件白袖子的连衣裙或是那条淡蓝色的小围巾。往事像是一片温暖的幻景,和这火一样,被风吹灭了。罩拢着火的两手中间只剩了一缕轻烟,也迅速被风刮散。他又划了一根火柴,点着了烟,看着那一点红光上慢慢长出一层灰白的粉末,轻轻一弹,灰白的粉末掉了,红光上立刻又长出一层。什么东西能长久呢?那声音曾经离他很近很近,他还记得为了抽烟的事她冲他喊,气得脸都发白。如今这声音多么远,多么虚幻。即使将来还能见到她,她也会为别的事忙得不可开交,顾不上他了。他的心突突地跳。不是因为累。他笑了笑,笑自己。也许只有这颗突突地跳着的心是真实的,能长久地总跟他在一起。跳着,在一起;不跳了,就一起离去。还有“点子”。
喔唷!他几乎喊出了声,急忙掐灭了烟。还不到十点钟,肯定还不到十点钟,他想,又往前走去。
“嘞儿——嘞儿——”他呼唤。不断地呼唤着,往前走。
头九天里所以没有找到“点子”,就是因为不到十点钟就歇下来的缘故。他常常会有些连自己也觉得可笑的想法。他觉得“十”是个吉利的字眼儿,象征着竭尽了全力,又象征着圆满。他想,第十天,十点钟以前不歇着,就能找到“点子”。刚才那不算是歇,幸亏没有坐下来,他在心里庆幸。
风把他的呼喊声吹得很远。
小城里的很多人都听到过,很多人都还记得。大伙也都希望他能把“点子”找回来,他不能再失去他的鸽子了。
那个姑娘走了好些年了。传说,姑娘走的时候,给他留下了那只黑尾巴、黑脑瓜顶的鸽子……
那时候“点子”还没有长大,才几个月,还不会飞,身上还净是那种软软的绒毛。它在桌面上走来走去,神经质地探着头(她总说“点子”的脖子里好像有一根弹簧),一对圆眼睛询问般地看看他,又看看她,似乎也感到气氛不同往常。“点子”一出世就认得了这两个人,它住在她家,经常跟着她到他这儿来,到这桌面上来待老半天。他和她总是没完没了地说话,嘁嘁嚓嚓的,一会儿又大声笑。今天有点特别,他和她互相躲闪着对方的目光,也不怎么说话。
说也是说些无关紧要的话。
“真怪。”
“什么真怪?”他问。
“为什么这样的鸟儿就叫‘鸽子’呢?”
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因为它的叫声。”
“那人呢?为什么就叫‘人’了呢?”
他记得,她总是爱提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你就是你呢?为什么我就是我呢?她这样问的时候,目光中总是透出认真的迷茫。多少年之后他才懂得,那迷茫中包含了一种愿望……只是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也说不清。
斑驳的墙壁上映着几方夕阳的黄光,正在慢慢地变红。嘀嘀嗒嗒的钟声。她偷偷地看表,他也偷偷地瞥了一眼闹钟,都怕提醒了对方:分别的时间快到了。
“人!”那时候他说,“不过是偶然。”
又是那种认真的迷茫。
“有很多事,本来就没‘为什么’可言。”
“总应该有原因的。”她说。
“偶然。偶然也是原因。”
“一弄不清了就说是偶然。一说偶然就好像什么都解决了。”
他现在想:没准儿就是这么回事。
那时他们继续说些无关紧要的话,装得挺平静。
分别的时间已经到了。不过他知道,还有最后十分钟。在他们相处的那些年里,她总是把必须(!)分别的时间往前说十分钟,那样,当说到的那个钟点到了的时候,就似乎还可以“意外”地赚到十分钟。
街上的孩子们在踢足球,撞得山墙砰砰直响。“点子”不安地叫,跳到她胳膊上。
“别害怕,没关系。”她对鸽子说,捋捋它的羽毛。
“别忘了喂‘点子’,”她又对他说,“装玉米糁儿的口袋就在床底下。”
他看着屋顶。纸糊的顶棚上有一个窟窿,黑洞洞的,很深。
“把水放在窗台上,‘点子’自己会喝。”
“放心吧,‘点子’会照顾自个儿。”
她听出他是在说他自己,低下头,搂着鸽子。
他赶紧冲她笑笑,吹了几声口哨——胡乱凑起来的几个音。他们说过,要平静地告别,反正她还会回来。这样的分别是最好的了,不会更好了。有一个希望:她还回来。
墙上的阳光剩了窄窄的几小条,显出了玻璃上的竖纹。他永远记得那揪心的颜色。直到现在,他都不敢独自看墙上的夕阳,看了会觉得心里空寂、落寞,觉得一切都缥缈、虚幻。夕阳在最后一瞬间红得发抖。
到了。那个钟点到了,或者是立刻就要到了。说不清是什么东西在心里停顿了一下,他等着。
“还能再待十分钟,我今天少说了二十分钟。”她说。
她这个小小的计谋没有成功。两个人都没有像以往那样甚至于欢呼起来。再有十个十分钟又怎么样呢?以往的“还有十分钟”只是意味着暂停,而今天意味着结束。这些年来,她说过多少次“还有十分钟”呀!他或者欢呼,或者生气,现在算是听完了。用不着欢呼,也用不着生气了。她要走了,到遥远的南方去,去好几年。谁知道这好几年中会发生什么事呢?难说这不是结束……唔!得抓紧时间再说点什么,把气氛搞得欢快点,否则,分别之后两个人都要难受。可是他什么也说不出来。抓紧时间。这些年来他们的幸福总得抓紧时间!有期限的!“徒刑”是无期的,而“探监”总是有期限的!
当然,别的恋人们也不会总在一起,也有暂时分别的时候,但在一起的时候就坦然地在一起,用不着总去想“还有几分钟”,用不着提心吊胆地怕超过了期限。可是,在他们相爱的那些年里,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恐惧总压在他们心头——她不能回家晚了,不能在应该回家的时候不回家,否则她的父母就又要怀疑她是和他在一起了,就又要提心吊胆或者大发雷霆。他就像是瘟疫,像魔鬼;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像是在探监;他们的爱情像是偷来的……这些感觉就像是一把“达摩克利斯剑”[2],悬在他们心上,使幸福的时光也充满了苦难。现在她就要走了,到很远很远的南方去了。他觉得出她有一种轻松感,虽然她说她一定还要回到他身边来。她自己没有意识到,但是有,她有一种被解放了的感觉。这些天她总在说起南方,说的时候就变得欢快起来。“我们学校就在海边。”“是吗?”“说还有椰子树,相当高的椰子树。”“可能。会有。”“最多只穿毛衣就行了,相当暖和。”“嗯。”“没这么冷,也没这么多风沙。”“也许连空气中的氧分子都比北方多吧?”他说。她笑笑,没有回答,依然想象着南方。一会儿,欢快的表情在她脸上渐渐消失。他知道,她的思绪又回到北方来了;北方,和他,和“达摩克利斯剑”。果然,她说:“你放心,我肯定回来。”但那种轻松感没有了……
他隐约地感觉到,生活又到了一个转折点。他看着她唇边的那颗黑痣,觉得空间和时间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一会儿把人们拉得这么近,一会儿又把人们分开得那么远。时光正在四周流逝。墙上还有些发亮,是阳光消逝的地方。支撑在床上的胳膊有些发酸、发麻,但他不敢换个姿势,生怕一动便送走了现在。还有几分钟?两个人都不敢想这件事。
砰砰砰的敲门声。他们惊惶地对视,希望那是街上的孩子们把足球踢在了门上。但是,有人叫他的名字!他猛地坐起来。她急忙走近他……砰砰的敲门声,像是心在胸腔里撞……
“好好写,好好写你的小说。”
“当然。”
“你能成功,真的,你行。”
“谁知道。”
“听我的,你能写好,我不骗你。”
…………
临走时,她又喂了一把玉米糁儿给那只鸽子。她强笑着和他握了握手,也和那个不合时宜的客人握了握手,蓦然转身,走了。只剩下那个呆头呆脑的客人喋喋不休地说着。他一点也听不懂那个客人都说的是什么,只想着她此刻走到了哪儿,想着她走出门去那一瞬间的样子,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她才又能推开那扇门走进来……他不知道应该恨这位客人,还是应该感谢这位客人。假如没有这位客人,他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平静地和她分别;假如现在只剩了他自己,他不知道怎么打发眼下的时间。但他又深切地感到了那种常常涌上心头的东西:被歧视,而且被歧视得如此正当,如此理所当然!这位客人绝不会相信,自己正妨碍了一对恋人的别离。假如这位客人有那么几秒钟显出有点尴尬,或者沉默那么一会儿,或者有点坐立不安,那么,他那种受歧视的感觉就不会又涌上来。然而这位客人连一秒钟的疑惑都没有,叮叮当当地说着,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神态那么自然。可这位客人是知道她就要走了呀!也许是这位客人没有觉察到他和她的关系?不,要是想觉察,谁都会觉察到的。她总到他这儿来,认识他的人都知道。是根本没打算觉察——不可能发生的事,有什么必要去觉察呢?于是负责觉察的神经就会变得迟钝之极。他为什么不向别人介绍一下呢?“这是我的女朋友。”他很羡慕别人可以这样坦然而自豪地说。他很想自己也能这样说,哪怕只说一回!但他不能,“达摩克利斯剑”随时会掉下来。如果掉下来只是刺死他,倒也满值得。问题是她父母都有病,岁数都挺大了。她是个好女儿,“达摩克利斯剑”会刺在她善良又孝顺的心上。这不是法律所能保护的事。所以他不能。他连到车站去送送她都不能,因为她的父母、亲友都要去的。他和她只能在这间小屋子里告别。他只有默默地为她祈祷,心上响着隆隆的火车声,但愿每一个扳道工都认真……南方,海,椰林和白帆……祝她一路平安吧……
竟连别离也得偷偷摸摸,似乎是在犯罪。他理解了她的那种轻松感。谁的天性不是愿意过一种轻松的生活呢?他自己之所以没有设法逃开这残废的生活,仅仅是因为他没法逃开,这双残废的腿长在他自己身上。命运,并不是说谁注定要双腿残废,而是说当这一类玩意儿落到谁头上,谁就注定要与这残废的生活打交道打到底了。
“点子”站在桌上梳理着羽毛,不时歪起头来东张西望,也许是在寻找它的女主人,也许是在纳闷儿顶棚上的那个黑窟窿。有一次他一生气,把一本书扔上了顶棚,砸开了那么一个窟窿。发怒也没有用,如果有用,就又不算是命运了。
他把“点子”托在掌心里,看着鸽子的眼睛。和平。和平都包含什么呢?歧视也是战争。不平等是对心灵的屠杀!这么想也许过分了吧?他知道,她的父母、亲友都是好人。
在姑娘走后的那天晚上,他和“点子”在一起,心里一直唱着那支歌:
马车从天上下来,把我带回我的家乡;马车从天上下来,把我带回我的家乡……
那是一首黑人的灵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