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草必枯干——花必凋谢”
第二十二章 “草必枯干——花必凋谢”[1]
时光流逝,对我们大家来说是如此,对我们的朋友汤姆也是如此。两年就这样过去了。尽管离开所有的亲友,尽管思念远方的家乡,汤姆却始终没有感到一种切肤的痛苦,因为人的感情就像一架竖琴,其琴弦调整得十分完美,如果不是啪的全部断裂,是不可能完全破坏它的和谐的。因此回首往事,虽说有的时期好像艰难困苦、痛苦万分,但我们仍不会忘记那每一刻悄然流逝的时光,也曾给我们带来过快乐和安慰,所以我们既不是非常地快活,也不是非常地悲痛。
汤姆在他唯一的藏书中读到,有一位圣徒,他“学会在任何景况下都能知足”的本事。[2]他认为这一教义很好,而且很有道理,和他阅读圣书后养成的思考习惯十分一致。
我们前一章已经讲过,他写信回家后不久就收到了乔治少爷代笔的家信。信是用小学生的圆笔体写成的,十分漂亮,按汤姆的说法,“在屋子哪头都可以看得很清楚”。信里写了家里不少令人兴奋的消息,这些内容各位读者已经知晓,说到克洛大妈已受雇于路易斯维尔一家糕饼铺,她在那里靠做点心的本事赚不少钱,说这些钱要存起来,以筹齐他的赎金;说莫斯和皮特两个孩子已经长大,小宝贝在萨莉和全家的照料下,已经能满屋子跑了。
汤姆的小屋眼下关着,不过乔治说,等汤姆回家时,他打算把小屋好好拾掇一下,还生动细致地描述了一番要做的装饰和补充。
信的其余部分列出了乔治在学校学习的科目,每个科目都用一个花体大写字母开头;此外,他还把汤姆离开后庄园上新添的四匹马驹的名字告诉了他;接着乔治还提到自己的父母身体很好。信写得十分简洁扼要,但汤姆却认为这是近代作文中最优秀的范文。他百看不厌,甚至还跟伊娃商议要把它用镜框装起来挂在屋里。可是,困难的是信的正反两面都有文字,他无法使两面同时看到,所以此事才未能实现。
汤姆和伊娃的友谊随着伊娃的渐渐长大而日益加深。不过,很难说清她在她忠诚可靠的奴仆温柔善感的心中究竟占据何种地位。他把她作为人世间娇弱的孩子那样呵护着,同时又几乎把她作为天国的圣人那样崇拜着。他像意大利水手凝视小耶稣神像那样凝视她——怀着崇敬和温柔的心情。汤姆最大的快乐就是迁就她各种各样优雅的兴趣,满足她成百上千简单的想望,它们如彩虹般包围着孩子的童年。早晨在市场上,汤姆的目光总是不停地扫视着鲜花摊,为她寻买奇花异草,做成花束;每次还要在口袋里装上最好的桃子和橘子,准备回家后给她。最令汤姆心花怒放的是,每次他走近家门时,就看到她从大门里探出可爱的脑袋,满脸稚气地问道:“嗨,汤姆叔叔,今天你给我带回了什么?”
伊娃对他作出回报,帮助他的热情和他的一样高。尽管她还是个孩子,朗读起来却很出色;她的耳朵灵敏而富有乐感,想象力活跃而富于诗意,生来赞同那些庄重和圣洁的事物,因此她念起《圣经》来是那样的悦耳动听,汤姆以前从未听到过有人念得那么好。开始,她念这本书只是为了让她这个谦卑的朋友高兴;但是不久,她那诚挚的天性伸出了它的卷须,紧紧缠绕住了这本伟大的圣书。伊娃喜爱这本书,因为它唤起了她心中某种奇妙的想望和一些强烈、模糊的感情,一些充满激情和想象力丰富的孩子所喜爱的感情。
她最喜欢的部分是《启示录》和先知们的预言书——其中那些隐约奇妙的意象和热情的语言,她研究了半天仍弄不明白,但因此给她的印象也就更加深刻。她和她那单纯的朋友——一个老孩子和小孩子——感觉是一样的。他们只知道里面讲的是即将展现的天国——一个奇妙的未来世界,他们的心灵为此而欣喜,然而却不知原因。在精神科学上,不像在物质科学上那样,不能理解的东西并不总是无益的。因为,在灵魂苏醒时,在两个模糊的永恒——永恒的过去和永恒的未来——之间醒来时,发现一切都那么陌生,不禁会浑身颤抖。光明只照耀着她周围的一小片地方,因而她必定十分向往未知的天地,透过云遮雾罩的灵感柱,她听到嘈杂的人声,看到朦胧移动的人影,这些都会在她期待的心灵中找到反响和应答。那种神秘的意象,就如许许多多刻着无人认识的象形文字的驱邪物和宝石。她把这些珍藏在心头,希望自己将来有一天能透过帷幕读懂它们。
这时,我们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全家正搬到庞恰特雷恩湖边的别墅去避暑了。炎夏的暑气把那些有能力离开酷热而污浊的城市的人都赶往湖区,去寻找凉爽的海风了。
圣·克莱尔的避暑别墅是一幢东印度式的房子,周围是竹子组成的细巧游廊,四面都通向花园和游乐场所。公共起居室面对一座大花园,花园里种着各种各样的热带植物和琪花瑶草,馥郁芳香,几条蜿蜒曲折的小径通往湖边。茫茫的湖水银光闪闪,在阳光下起伏不定——一幅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而且越变越美丽的图画。
此刻正是日落时分,金色的晚霞笼罩着大地,把地平线映成一片辉煌,使湖水变成另一爿天。湖面上呈现出一道道玫瑰红和金色的波纹,只有白帆点点像幽灵似的在湖面上穿来掠去,一颗颗金色的星星在落日的余辉中微微闪烁,俯瞰着自己在水中颤动的影子。
汤姆和伊娃在花园尽头藤蔓架下一个布满苔藓的小石凳上。这是一个礼拜天的黄昏时分,伊娃把《圣经》摊在自己的膝头上,她念道:“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其中有火搀杂。”[3]
“汤姆,”伊娃突然停住不念了,指着湖面说,“那儿不就是吗?”
“什么,伊娃小姐?”
“你没有看见吗?——那儿!”小女孩说,指着玻璃般的湖面,只见湖水上下起伏,映现出空中道道金色霞辉。“那儿就是玻璃海,其中搀杂着火光。”
“一点没错,伊娃小姐,”汤姆说,随后唱了起来:
啊,要是我有黎明的翅膀,
我将飞往迦南岸边;
光明的天使将引我回去,
回到我的新耶路撒冷。
“你说新耶路撒冷在哪里,汤姆叔叔?”伊娃问道。
“嗯,在云彩上啊,伊娃小姐。”
“那我想我已经看到它了,”伊娃说。“你瞧那些云彩啊!看起来就像一扇扇珍珠大门;你可以看到云彩上面很远很远的地方,全是一片金色。汤姆,唱那首《光明天使》吧。”
汤姆唱起了那首著名的循道宗圣歌来:
我看到一群光明天使,
沐浴着天国的慈恩;
他们身着洁白无瑕的袍子,
手持象征胜利的棕榈树枝。
“汤姆叔叔,我看到他们了,”伊娃说。
汤姆丝毫也不怀疑,丝毫也不惊奇。如果伊娃告诉他她去过天国,他也会认为那是完全可能的事。
“那些天使有时到我的梦中来,”伊娃露出梦幻般的眼神,嘴里还轻轻地唱着:
他们身着洁白无瑕的袍子,
手持象征胜利的棕榈树枝。
“汤姆叔叔,”伊娃叫道,“我要去那儿。”
“去哪儿,伊娃小姐?”
小姑娘站起身来,用小手指着天空;霞辉照耀着她金色的头发和潮红的脸颊,给她蒙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她两眼热切地凝望着天空。
“去那儿呀!”她说,“去光明天使那里,汤姆,我很快就要去那儿了。”
那忠诚可靠的老奴仆突然感到一阵心痛,他想到最近半年来,他常常注意到伊娃的小手越来越瘦,皮肤越来越透明,呼吸越来越急促。以前她可以在花园里一边奔跑和玩上几个小时,现在一会儿就疲累不堪、虚弱无力了。他还常听到奥菲莉娅小姐说,小姑娘有点咳嗽,任何药物都治不好。就是现在,伊娃烫乎乎的脸颊和小手都在发热呢。但是直到现在,他才开始明白伊娃那些话的含义。
世上有过像伊娃这样的孩子吗?有的,有过的,但是他们的名字总是在墓碑上才能看到,他们那可爱的笑容,脱俗的眼睛,超凡的语言和习俗都已如宝藏般深深地埋在亲人思念的心田里。在那么多家庭里你可以听到这样的故事,说活着的人的一切优点与美德和一个已经谢世的亲人独特的魅力比起来简直算不上什么。仿佛天国有一群特别的天使,他们的任务就是到人间来逗留一小段时间,让任意枉为的人心接近他们,好在飞向天国时带上这些人。当你看到孩子眼中闪着深沉的灵性之光时——当这幼小的心灵用比普通孩子更甜蜜、更聪明的话语显示自己的灵魂时——别指望能保住这孩子,因为在他身上已经盖上了天国的印记,他的眼内射出的是永恒的灵性之光。
可爱的伊娃,你就是这样的孩子啊!一颗属于天国的美丽的星星!你正在慢慢地离去,但最最爱你的亲人对此却一无所知。
汤姆和伊娃的对话被奥菲莉娅小姐急急的叫声打断了。
“伊娃——伊娃!嗨,孩子,下露水了,你不能待在外面了!”
伊娃和汤姆赶紧回到屋里。
奥菲莉娅小姐有了年纪,善于护理病人。她来自新英格兰,对于那种缓慢、隐伏的恶疾初期狡猾的足迹知道得十分清楚。这种恶疾卷走了那么多最美丽最可爱的生命,当你的生命线看起来还一根都未折断时,却已无可挽回地打上了死亡的印戳。
她早已注意到了伊娃有轻微的干咳,双颊日渐发亮;小姑娘眼睛闪闪发光,由于发烧而引起的虚幻的兴奋都欺骗不了她。
她试着对圣·克莱尔说了自己的担忧,但都被他焦躁不安而且无礼地顶了回来,完全不像他平常那样满不在乎、和蔼可亲。
“别说这种不祥的话,堂姐——我讨厌听!”他总这么说,“你没看到孩子只是在蹿个儿吗?孩子们长得快的时候,总是虚弱一些。”
“但是她在咳嗽啊!”
“哎呀,那一点点咳嗽有什么!算不了什么!她可能是着了点儿凉。”
“可是,伊丽莎·简恩还有埃伦和玛丽亚·桑德斯就是这样走的啊。”
“好啦,别说这些奶娘们讲的骇人传说啦!你们这些老经验过于敏感了,这孩子咳嗽一声或打个喷嚏,都会马上看出不行了、要完了似的。我看只要照顾好她,别让她晚上着凉,别玩得太累,她肯定会好好长大的。”
圣·克莱尔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越来越担心和不安。他嘴里不断地重复说,“那孩子没事儿,”“那点咳嗽没什么问题,”“她只是胃有点不舒服,这是孩子们常有的事,”由此看出他每天都心焦地在关注着伊娃。他待在孩子身边的时间比以前多了,也更经常带她出去遛弯儿,隔几天就带回一张药方或是补药方,说道,“不是因为孩子需要吃药,但是吃一点对她也没有害处。”
说实话,最使他感到痛心不已的是,伊娃这孩子的思想和感情一天天在成熟。她仍然保留着一个孩子爱幻想的特点,与此同时,她常常下意识地讲出一些思想深邃、超凡脱俗而充满智慧的话来,听起来好像是一种神灵的启示。每逢这种时刻,圣·克莱尔总会突然感到毛骨悚然,于是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仿佛这样深情的拥抱能挽救她的生命似的。他的心里升起一种强烈的决心:一定要保住她,决不能让她离去。
伊娃似乎把全部身心都倾注在做好事和善事上。这孩子向来待人宽厚,但现在谁都注意到,她的身上多了一种至为感人的女性特有的体贴周到。她仍然爱和托普西及其他黑孩子一起玩耍,只是现在她好像更多的是在旁边看,而不是参加游玩。她有时会一连坐上半个小时,笑嘻嘻地看着托普西古怪的表演——随后,一阵阴云会从脸上闪过,眼神变得恍惚朦胧起来,思绪飞向遥远的地方。
“妈妈,”一天她突然对母亲说,“我们为什么不教仆人念书?”
“多怪的问题,孩子!人们从来没这么做过。”
“为什么呢?”伊娃问道。
“因为念书对他们没什么用处,不会使他们干活干得更好;他们生来就是干活的料。”
“可他们应该念《圣经》啊,妈妈,好懂得上帝的旨意啊。”
“嗯,需要的时候可以由别人念给他们听啊。”
“妈妈,我觉得《圣经》应该是每个人自己读的。许多时候他们需要它,可没有人念给他们听。”
“伊娃,你真是个古怪的孩子,”她母亲说道。
“奥菲莉娅小姐不已经在教托普西念书了吗,”伊娃继续说道。
“不错,可你看到有多大用处呢?托普西是我见到过的最坏的东西!”
“还有玛咪!”伊娃说,“她那么喜爱《圣经》,多盼望自己能念啊!我要是不能再给她念了,那她怎么办呢?”
玛丽忙着翻找抽屉里的东西,一面答道:
“嗯,当然啦,伊娃,你除了给仆人念《圣经》外,还会有许多别的事要考虑,我不是说你那样做不对,我以前身体好的时候也这样做过。但是等你到了梳妆打扮去参加社交活动的时候,你就没有时间了。你看!”她又说,“等你将来参加社交聚会时,我把这些首饰送给你。我首次参加舞会就是戴的这几件首饰。我告诉你,伊娃,当时我可是引起了轰动的啊。”
伊娃拿过首饰盒,从里面拿出一条钻石项链。她那双大眼睛沉思着盯住它,显然思绪已经飞向别处。
“你怎么这样严肃啊,孩子!”玛丽说道。
“这东西值很多钱吗,妈妈?”
“当然啦,是爸爸派人到法国去买来的,可花了一大笔钱呢。”
“我要是能用它来做我愿意做的事就好了!”伊娃说。
“你想用它来做什么?”
“我想把它卖掉,在自由州里买些产业,把我们家的仆人送到那儿去,请老师教他们读书写字。”
母亲的笑声打断了伊娃的话。
“想办一所寄宿学校!你大概还想教他们弹钢琴、在平绒上画画吧?”
“我想教会他们自己念《圣经》,自己写信,会念写给他们的信,”伊娃语气坚定地说,“妈妈,我知道他们不会读书写字心里都很难受。汤姆是这样,玛咪也是,其他许多人都是。我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好啦,好啦,伊娃;你还只是个孩子!你还根本不懂这些事,”玛丽说,“而且,你的话让我听了就头痛。”
头痛是玛丽的杀手锏,只要人家的谈话不合她的意,她就把它抬出来。
伊娃悄悄出了房间,但从此以后,她开始一丝不苟地教玛咪认字了。
[1] 出自《圣经·新约·彼得前书》第1章第24节。
[2] 前半句中的“藏书”指的是《圣经》,“圣徒”指耶稣的门徒保罗;后半句出自《圣经·新约·腓立比书》第4章第11节,原文为:“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
[3] 出自《圣经·新约·启示录》第15章第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