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序言
一 史前各文化阶段1.蒙昧时代
2.野蛮时代
二 家庭
三 易洛魁人的氏族
四 希腊人的氏族
五 雅典国家的产生
六 罗马的氏族和国家
七 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
八 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
九 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
写于1884年3月底—5月26日
1884年以单行本在苏黎世出版
署名: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原文是德文
俄文是按1891年版本译的,并根据1884年版本校对过
[29]“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著作之一。在这部著作中科学地分析了人类早期发展阶段的历史,揭示了原始公社制度解体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形成的过程,阐明了阶级社会的一般特征,弄清了各个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中家庭关系发展的特点,剖析了国家的起源和实质,证明了国家随着没有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彻底胜利而消亡的历史必然性。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是恩格斯在1884年3月底至5月底这两个月内写成的。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手稿时,发现了马克思在1880年到1881年间对美国进步科学家路·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所作的详细摘要,其中包含有马克思的许多批语和马克思自己的论点,以及其他补充材料。恩格斯研究了这个摘要以后,确信摩尔根这本书证实了马克思和他两人所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他们对原始社会的看法,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广泛利用马克思的批语,以及摩尔根这本书中的某些结论和实际材料,来写一部专门的著作。恩格斯把这看做“在某种程度上是执行”马克思的“遗言”。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恩格斯引用了他自己研究希腊和罗马、古代爱尔兰、古代德意志人等等的许多种类不同的补充材料(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所载的恩格斯著作“马尔克”、“论日耳曼人的古代历史”和“法兰克时代”,以及其他著作)。
起初恩格斯打算把自己的著作发表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公开理论刊物“新时代”上,但是后来放弃了这个计划,因为他认为,在实行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条件下,这部著作按其政治方向来说,是不可能在德国发表的。1884年10月初,本书在苏黎世问世。最初德国当局阻挠这本书的发行,但是后来这些困难被克服了,本书的后两版(第二版在1886年,第三版在1889年)已经是在斯图加特出版了。同第一版相比较,这两版未做任何修改。本书的第一批外文译本(波兰文译本、罗马尼亚文译本和意大利文译本)于1885年出版,而且意大利文译本是恩格斯亲自审定的。恩格斯还审定了1888年出版的丹麦文译本。第一版也译成了塞尔维亚文。
1890年,由于积累了有关原始社会史的新材料,恩格斯便着手准备把这本书出新版。在新版准备过程中,他研究了有关这个问题的全部最新文献,其中包括俄国科学家马·马·柯瓦列夫斯基的著作,对原文作了许多修改和订正,并且考虑到考古学和民族学的最新成就,特别对“家庭”这一章还作了重要的补充(在第四版中所做的最重要的修改,在本卷脚注中都加以说明)。但是,这些修改和订正并没有触动恩格斯的结论,相反地恩格斯的结论在新的科学资料中得到了新的证实。这些结论就是在以后也完全保持了自己的意义;后日的科学发展证明了恩格斯著作的基本论点的全部正确性,虽然从摩尔根的书中引来的某些细节,需要根据新的科学的资料做一些订正(例如,摩尔根的原始历史分期法,以及他因此而使用的术语等)。
恩格斯这本书的经过修改和补充的第四版于1891年底在斯图加特出版,以后就再也没有做任何修改了;恩格斯还为第四版写了一篇新的序言,这篇序言曾以“论原始家庭的历史”为题作为单篇文章发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2卷第246—259页)。
恩格斯生前还出版了两版——第五版(1892年)和第六版(1894年),这两版都是第四版的翻印。这一版还首次被译成法文(1893年,译文由劳拉·拉法格校订,并经恩格斯审阅)、保加利亚文(1893年)、西班牙文(1894年);本书只是到1902年才用英文出版。恩格斯这本书的俄文译本第一次于1894年在彼得堡出版,是由德文第四版译出的;这是在俄国公开出版的恩格斯的第一部著作。在十月革命以前,在1894—1910年间,本书在俄国共出了十版。后来,本书又不止一次地用俄文和其他文字出版,有几版是十月革命后出版的。——第27页。
第一版序言
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执行遗言。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着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原来,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四十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正如德国的职业经济学家多年来热心地抄袭“资本论”同时又顽强地抹煞它一样,英国“史前”科学的代表对摩尔根的“古代社会” [注:《Ancient Society,or Researches in the Lines of Human Progress from Savagery through Barbarism to Civilization》.By Lewis H.Morgan.London,Macmillan and Co.,1877〔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或人类从蒙昧时代经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进步过程的研究”伦敦麦克米伦公司1877年版〕。该书在美国刊印,在伦敦极难买到。作者已于数年前去世。],也用了同样的办法。我这本书,只能稍稍补偿我的亡友未能完成的工作。不过,我手中有他写在摩尔根一书的详细摘要[30]中的批语,这些批语我在本书中有关的地方就加以抄录。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是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然而,在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这种社会结构中,劳动生产率日益发展起来;与此同时,私有制和交换、财产差别、使用他人劳动力的可能性,从而阶级对立的基础等等新的社会成分,也日益发展起来;这些新的社会成分在几世代中竭力使旧的社会制度适应新的条件,直到两者的不相容性最后导致一个彻底的变革为止。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社会各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取而代之,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在这种社会中,家庭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从此自由开展起来,这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直到今日的全部 成文历史的内容。
摩尔根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在主要特点上发现和恢复了我们成文历史的这种史前的基础,并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团体中找到了一把解开古代希腊、罗马和德意志 [注:见本卷第149页注①。——译者注]历史上那些极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的钥匙。但是,他的著作决不是一朝一夕的劳动。他研究自己所得的材料,到完全掌握为止,前后大约有四十年。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他这本书才成为今日划时代的少数著作之一。
在后面的叙述中,读者大体上很容易辨别出来,哪些是原来属于摩尔根的,哪些是我新补充的。在关于希腊和罗马历史的章节中,我没有局限于摩尔根的例证,而是补充了我所掌握的材料。关于克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章节,基本上是属于我的;在这里,摩尔根所掌握的差不多只是第二手的材料,而关于德意志人的章节——除了塔西佗以外——还只是弗里曼先生的不高明的自由主义的赝品[31]。经济方面的论证,对摩尔根的目的来说已经很充分了,对我的目的来说就完全不够,所以我把它全部重新改写过了。最后,凡是没有明确引证摩尔根而做出的结论,当然都由我来负责。
[30]指卡·马克思“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载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库”1941年俄文版第9卷第1—192页。——第29页。
[31]指爱·奥·弗里曼“比较政治”1873年伦敦版(E.A.Freeman.《Comparative Politics》.London,1873)一书。——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