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意想不到的旅伴
沙斯塔冲出那扇门,看见前方是个草坡,坡上长了一些石楠花,一路长到更前方的一些树下。现在他什么也不必想,也不用做计划,他只要拔脚飞奔就够了。他的四肢都在颤抖,肋旁也开始像针刺一样疼痛,满头的汗水不停流进他眼睛里,使他视线模糊,双眼刺痛。他的脚步也很不稳,有好几次踏在松动的石头上时,差点扭伤脚踝。
这片树木比之前的更密了,在比较空旷的地方,长着蕨类。太阳已经被云遮住,但这没让天气变得比较凉爽,反而变成一个闷热的阴天,苍蝇似乎比平常多出了一倍。沙斯塔的脸上停满了苍蝇,他甚至懒得把它们挥开——他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他突然听见一声号角,不是在塔什班城外听见的那种令人心悸震动的号声,而是十分悦耳的滴——啰——嘟——嘟——嚄!接着,他跑进了一片宽阔的林间空地,发现那里有一大群人。
至少在他看来是一大群人。实际上是十五到二十个人,都是带着骏马、身穿绿色猎装的绅士,有的人骑在马上,有的人站在马首旁。在空地中央,有个人抓着马镫好让另一个人上马。那个正要上马的人,有着胖胖的身材、圆圆的苹果脸、闪闪发亮的眼睛,简直就是你所能想到的、模样最快乐的国王。
沙斯塔一出现,这位国王就忘了要上马。他对沙斯塔张开双臂,一脸欣喜,以一种发自丹田深处、浑厚洪亮的声音喊道:
“柯林!我的孩子!赤着脚,一身破烂衣服!怎么——”
“不,”沙斯塔摇摇头,喘着气说,“我不是柯林王子。我——我——知道我长得像他……在塔什班城见过王子殿下……他向你问安。”
国王盯着沙斯塔,脸上的神情非常奇怪。
“你是鲁——鲁恩国王吗?”沙斯塔喘着气问,然后,没等对方回答,他又说,“国王陛下——快跑——回安瓦德,关上城门——敌人来了——拉巴达许和两百骑兵。”
“你确定吗?孩子。”有位绅士问。
“我亲眼看见的。”沙斯塔说,“我看见他们。从塔什班开始,我一路和他们赛跑。”
“用两条腿跑?”那位绅士微微抬起眉毛问。
“骑马——马在隐士家里。”沙斯塔说。
“达林,别再盘问他了。”鲁恩国王说,“我从他脸上看得出他说的是实话。各位,我们必须马上回去。那里有一匹备用的马,牵过来给这孩子。朋友,你能骑马快跑吗?”
沙斯塔一脚踏上牵过来给他的那匹马的马镫,翻身坐上了马鞍,以此作为回答。过去几个礼拜,他已经在布瑞身上练过上百次上马,这次上马,比起出逃的头一夜布瑞说他上马像爬干草堆似的,已经大不相同了。
他很高兴听见达林爵士对国王说:“陛下,这孩子是个真正的骑士。我敢保证,他一定有高贵的血统。”
“他的血统,嗯,那是个关键点。”国王说。然后他又目不转睛地看着沙斯塔,他那双镇定的灰眼睛里再次露出那种好奇到几乎是渴望的神色。
不过,这时整个群体开始以轻快的小跑出发了。沙斯塔的坐姿虽然绝佳,但他却不知道如何掌控缰绳,因为他骑在布瑞背上时,从来不需要使用缰绳。他非常小心谨慎地用眼角察看别人怎么做(就像我们参加宴会,搞不清楚怎么使用刀叉的时候,有些人也会这样偷瞄旁人),然后努力让自己的手指照着做。尽管如此,他仍不敢真的指挥那匹马,他相信这匹马会跟着其他的马跑。这匹马当然是一匹普通马,不是能言马,但是它够聪明,知道骑在自己背上的这个陌生男孩,既没有马鞭也没有马刺,不能真的掌握它前进的状况。所以,没过多久,沙斯塔就发现自己落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即便如此,他前进的速度还是很快。这时已经没有苍蝇了,风吹在他脸上非常舒服。他的呼吸也恢复了正常。而且他的任务达成了。这是从他到达塔什班之后(那似乎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第一次开始觉得轻松愉快,能享受眼前的情景。
他抬头张望,看离山顶还有多远。令人失望的是,他完全看不到山顶,只看见一团团的灰雾从上方朝他们滚滚而来。他从来没到过山区,因此非常惊奇。“这是一团云吧,”他自言自语说,“一团云滚下来了。我明白了。到了山的这个高度,人就等于是在天上了。我要来看看云里面像什么样子!太好玩了!我一直都很想知道的。”在他左后方很远的地方,太阳已经准备要下山了。
这时他们来到了一条崎岖不平的路,并且前进的速度非常快。沙斯塔的马依旧落在队伍的最后。有一两次,当路转弯时(这时两边都是连绵不断的森林),他会有一两秒钟的时间看不见前面的一行人。
接着,他们冲进了雾里,或者说,滚滚的浓雾包围了他们。世界变得一片灰蒙蒙的。沙斯塔从来不晓得云里会有多湿多冷,还有多黑。灰蒙蒙的雾色正以惊人的速度转变成黑暗。
队伍前方有人不时吹响号角,每次声音听着都比前次稍远一点。现在他已经看不见其他任何人了。之前他只要转过一个弯,就能看见他们,但现在转弯后,仍然看不见他们。事实上,他什么也看不见。他的马现在只走不跑了。“快点,马儿,快点。”沙斯塔说。接着,号角声传来,但非常微弱。布瑞总是告诉他,他必须把后脚跟保持向外,沙斯塔因而觉得,后脚跟戳到马腹,一定会发生很可怕的事。他认为现在似乎是个尝试的好时机。“听着,马儿,”他说,“你要是再不加把劲振作起来,你知道我会怎么做吗?我要用后脚跟戳你。我真的会的。”不过,那匹马毫不理会这项威胁。于是,沙斯塔牢牢坐在马鞍上,双膝夹紧,咬紧牙关,然后抬起后脚跟狠狠地朝马腹戳下去。
结果只是让那匹马敷衍地往前小跑了五六步,然后又恢复到原来慢慢走的状态。这时天色相当黑了,他们那一行人似乎已经放弃吹号角了。唯一的声音,只剩水滴从树枝上滴滴答答稳定掉落的声音。
“好吧,就算走路,我想我们也能走到某个地方。”沙斯塔自言自语说,“我只希望我们不要碰到拉巴达许和他的人就好。”
他继续往前走了很长的时间,始终都是散步的速度。他开始恨起这匹马来,同时肚子开始饿了。
这时,他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他正在想到底哪一条路才通向安瓦德,背后突然传来一个把他吓一大跳的声音。那是众多马匹奔跑的声音。“拉巴达许!”沙斯塔想。他完全猜不出拉巴达许会走哪条路,“要是我走这条路,”沙斯塔自言自语说,“他有可能走那条路;但是我要是待在这个岔路口不动,我肯定会被逮个正着。”他下了马,拉着马以最快的速度走上右边那条路。
骑兵队的声音越来越近,一两分钟之后,沙斯塔察觉他们已经到了岔路口。他屏住呼吸,等看他们会选择走哪一条路。
只听一声低沉的命令传来:“停!”接着是一阵马匹嘈杂的声响——喷响鼻声、马蹄刨踏声、嚼咬马衔声、拍抚马脖子声。然后一个声音发话了。
“全体人员注意,”那声音说,“现在我们离城堡还有不到一弗隆[1]的距离。记住我给你们的命令。我们明天日出的时候,应该能到达纳尼亚,届时你们要尽量不开杀戒。这趟冒险,你们要把纳尼亚人的一滴鲜血看得比你们自己的一桶鲜血更珍贵。注意,我是指这趟冒险。诸神会赏赐我们一个更快乐的、大开杀戒的时刻,届时从凯尔帕拉维尔到西部荒野,你们必须全部给我赶尽杀绝。但是我们还没到达纳尼亚。这里是阿钦兰,情况不一样。突袭鲁恩国王的城堡,最重要的就是迅速。拿出你们的勇气来。我要在一个小时之内拿下那座城堡。如果一切顺利,我会将整座城堡都交给你们。我自己不拿任何战利品。把城里所有蛮族的男人都杀掉,就连昨天出生的婴儿都别放过,其余一切全是你们的——女人、黄金、珠宝、武器、美酒——随你们高兴怎么瓜分就怎么瓜分。你们当中谁到了城门口不敢往前冲的,我会活活烧死他。奉我无敌不克、冷酷无情的塔什神之名,前进!”
接着是一阵很大的嘈杂声,队伍开始出发,沙斯塔这才吐出一口气,他们选择了另一条路。
沙斯塔觉得他们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通过路口,虽然他成天把“两百兵马”挂在嘴上,不时去想,但他实际上并不了解那究竟有多少。最后,所有的声音又归于寂静,只剩下他和水滴从树枝上滴滴答答落下的声音。
现在,他知道哪条路通往安瓦德了,不过,他当然不会这时候去,这会儿去只会向拉巴达许的军队自投罗网。沙斯塔自言自语说:“我该怎么办才好?”他重新爬上马背,继续沿着他选择的路往前走,怀抱着能够找到一间小屋,向人借宿并讨点吃喝的渺茫希望。当然,他也想过返回隐士那里去找阿拉维丝、布瑞和荷纹,但是他现在根本回不去了,因为他完全找不到方向。
“无论如何,”沙斯塔说,“这条路总会通到某个地方的。”
不过,这完全要看你说的某个地方,是指什么。这条按理会前往某个地方的路,两旁的树正变得越来越浓密,一片黑暗,水珠不停地往下滴,并且越来越冷。奇怪的是,冰冷的寒风不断把迷雾吹过他身旁,却始终不把雾吹散。如果他曾经在山区待过,他就会明白这表示他现在是在很高的地方了——说不定就正在隘口上方。但是沙斯塔对山岭一无所知。
“我确实认为,”沙斯塔说,“我一定是全世界有史以来最倒霉的男孩了。别人都是事事如意,只有我不是。那些纳尼亚的贵族和女士们都安全离开了塔什班,我被留下了。阿拉维丝、布瑞和荷纹都舒舒服服地和老隐士待在一起,只有我被派来干这差事。鲁恩国王和他的手下肯定都安全回到城堡当中,早在拉巴达许抵达之前就把城门关上了,但是我被抛在了外面。”
由于太累又太饿,肚子里什么食物也没有,沙斯塔忍不住悲从中来,两行眼泪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让他的悲伤骤然止住的,是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沙斯塔发现有个人,或某种东西,正走在他旁边。周遭一片漆黑,他什么也看不见。那东西(或人)的脚步极轻,他几乎听不到任何脚步声。他听见的,是呼吸声。这位看不见的同伴,呼吸量似乎很大,沙斯塔感觉它是一种非常庞大的生物。他到这时才注意到,这个呼吸声非常平顺,他无法想象它走在自己旁边多久了。这真是太吓人了。
他突然想到,很久以前曾经听人说过,这些北方国家有大巨人。他吓得咬住嘴唇。现在,他真的有大哭的理由了,但反倒不哭了。
那东西(除非那是个人)在他身边走得如此悄无声息,以至于沙斯塔开始希望那只是自己的幻觉。不过,就在他正想确定它是幻觉时,他身旁的黑暗中突然传来一声低沉、浑厚的叹息。那绝对不是幻觉。总之,他感觉到了那声叹息所呼出的热气吹到了自己冰冷的左手上。
如果他骑的马还有点本事——或者说,如果他知道怎么让这匹马展现出一点本事——他将会不顾一切策马狂奔而逃。但是他知道自己无法让这匹马快跑。他只能继续慢慢走着,那个看不见的同伴也在他旁边继续往前走,继续平缓地呼吸。最后,他再也忍不住了。
“你是谁?”他的声音低得像耳语。
“我是一直等你开口说话的那位。”那东西说。他的声音不大,但是非常浑厚洪亮。
“你是——你是巨人吗?”沙斯塔问。
“你可以这么喊我,”那个洪亮的声音说,“但我不是你称为巨人的那种生物。”
沙斯塔瞪大眼睛很费力地看了片刻后说:“我完全看不见你。”接着(因为他脑子里冒出一个更可怕的想法),他用近乎尖叫的声音说:“你该不是——不是某种死掉的东西吧?噢,求求你——求求你走开。我从来没有害过你吧?噢,我真是全世界最倒霉的人了!”
他再次感觉到那东西呼出的热气吹在他的手上和脸上。“热的吧?”他说:“这可不是鬼呼出的气息。告诉我你伤心什么事。”
这温热的气息让沙斯塔稍微消除了疑虑,他开始说自己的身世,他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他是被严厉的渔夫抚养长大的。接着他说了自己逃跑的故事,他们怎么遭到狮子追赶,被迫游泳逃命;还有他们在塔什班遇到的一切危险,他在古帝王陵度过的那一夜,那些沙漠中的野兽如何对着他号叫。然后他又说他们穿过沙漠时的炎热和干渴,以及他们快要到达目的地时,如何遭到另一只狮子追赶,阿拉维丝还被抓伤。另外,他还说了自己已经有多久没吃东西了。
“我不认为你倒霉。”那洪亮的声音说。
“遇到那么多狮子,你不认为这是我运气很坏吗?”沙斯塔说。
“只有一只狮子。”那声音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刚才已经告诉你了,第一天晚上至少有两只,而——”
“只有一只,但他脚程很快。”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那只狮子。”沙斯塔张嘴倒抽一口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声音继续说:“我就是那只逼你和阿拉维丝会合的狮子。我就是那只在死人坟堆里给你安慰的猫咪。我就是那只在你睡觉时把豺狼从你身边赶走的狮子。我就是那只让马儿吓得在最后一里路拼命飞奔的狮子,好让你能及时赶到鲁恩国王那里示警。我还是那只把船推到岸边的狮子,你不记得这事,那时你还是个婴儿,躺在船里奄奄一息,船到岸边,有个半夜睡不着的男人坐在那里,收养了你。”
“那么,抓伤阿拉维丝的是你?”
“是我。”
“那是为什么?”
“孩子,”那声音说,“我告诉你的是你的故事,不是她的故事。我只对人说他自己的故事。”
“你是谁?”沙斯塔问。
“我自己。”那声音说,低沉浑厚到了大地都为之震动。接着又再说一次:“我自己。”这次嘹亮、清晰又欢乐。然后是第三次说:“我自己。”声音轻柔到你几乎听不见,却像是从四面八方传来,连树叶都随着它沙沙作响。
沙斯塔已经不再害怕那声音是某种会把他吃掉的怪物或鬼魂了。相反地,有一股崭新又全然不同的战栗窜过他全身,令他感到喜悦。
迷雾从黑转灰,又从灰转白。这转变肯定有一阵子了,但他刚才只顾着和那东西说话,没注意到周遭的变化。此刻,周遭的白雾变成一片明亮闪烁的白,他开始不停眨眼睛。他听见前方某处传来鸟叫声。他知道黑夜终于过去了。现在他能很容易就看清他这匹马的脑袋、耳朵和鬃毛。一股金色的光芒从他们左边照下来。他想那是阳光。
他转过头来,看见走在他旁边的,是一只比他胯下的马还高大的狮子。他的马似乎不怕这狮子,或者根本没看见它。那金色的光芒是从狮子身上发出来的。从来没有人见过如此吓人又如此美丽的东西。
幸好沙斯塔一直生活在卡罗门偏远的南方,没有听过塔什班人交头接耳谈论的,一个总是以狮子的形貌现身,十分可怕的纳尼亚恶魔。当然他也不知道任何有关伟大的狮子阿斯兰的真实来历,不知道他乃海外大帝之子,是纳尼亚的万王之王。但是,在他瞥了一眼狮子的脸以后,他便滑下马鞍,跪在狮子脚前。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什么也不想说,并知道自己什么也不必说。
万王之王朝他俯下身来,他的鬃毛,以及鬃毛所饱含的一股庄严的异香,包围了他。他以舌头轻触他的额头。他仰起脸,彼此四目相对。刹那间,白雾淡淡的光芒和狮子那耀眼的金光融汇成一股灿烂的光辉,旋转着向上升腾,然后消失无踪。只有他独自和马儿站在绿草如茵的山坡上,头顶是一片蔚蓝的天空,远处有鸟儿在歌唱。
[1]弗隆(furlong),英国的长度单位,约八分之一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