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沙斯塔到了纳尼亚
“这全都是梦吗?”沙斯塔很疑惑。但这不可能是梦,因为他看见在他面前的草地上,有一个又大又深、狮子右前爪的印子。想到这得多庞大的重量才能留下这样的爪印,就让人不能呼吸。但是还有另一件事比这大爪印更不寻常。就在他盯着那个爪印看时,爪印底部已经有水满起来。不一会儿,水就满到了边缘,接着溢了出来,形成一条涓涓细流从他身边流过,越过草地朝山下流去。
沙斯塔俯下身子去喝水——痛快畅饮了一番——然后把脸埋到水中,往头上浇水。这水极其清凉,又清澈如镜,令他感觉焕然一新。他起身甩甩头,把耳朵里的水甩掉,把前额的湿发甩到后面去,才开始打量周围的情景。
这时显然还是清晨。太阳刚刚从他右边很远很低的森林那边冒出头来,正在升起。他眼前的这片乡野是他从未见过的,全新的。这是个处处点缀着树木的青翠山谷,他从林木间瞥见一条波光闪烁的河流,大致朝西北蜿蜒流去。在山谷的那一边是一片高而平整的岩石山丘,不过这片山丘比他昨天所见的山峦要矮。他开始猜测自己是在哪里。他转身向后望,看见自己所站的山坡是属于一排非常高耸的山脉。
“我明白了。”沙斯塔自言自语说,“这就是位于阿钦兰和纳尼亚之间的那些大山。昨天我是在山的那一边。我一定是在夜里通过了隘口。我真是运气好,误打误撞穿过它!——其实也不是运气好,是他的缘故。现在我已经在纳尼亚了。”
他转身过去把那匹马的马鞍和辔头都卸下来——“虽然你是一匹糟透了的马,还是去吧。”他说。那匹马对这评论毫不理会,立刻开始吃起青草来,它非常瞧不起沙斯塔。
“真希望我也能吃草!”沙斯塔想,“现在返回安瓦德可不妙,它已经被包围了。我最好还是往下走到山谷里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东西来吃。”
于是,他往山下走去(浓重的露水使他的赤脚冰冷得要命),直到走进一座树林。林中有一条隐约可见的小径穿过,他顺着小径走了几分钟,就听见一个浓重的、呼哧呼哧的声音对他说:
“邻居,早上好。”
沙斯塔急急转头,想看说话的是谁,不久,他看见一个浑身是刺、面孔黑黑的小人,从树林中走出来。若说它是人,它的个子实在太小了,说它是刺猬,它的个子却很高大,而它确实是一只刺猬。
“早上好。”沙斯塔说,“但我不是你的邻居。事实上,我是第一次到这地方来。”
“啊?”刺猬带着询问的口吻说。
“我是翻山过来的——你知道,从阿钦兰来的。”
“哈,阿钦兰。”刺猬说,“那是好远的地方啊。我自己从来没去过。”
“我想,也许,”沙斯塔说,“该把这会儿有一支凶狠的卡罗门军队正在攻击安瓦德的消息通知某个人。”
“你不是当真吧!”刺猬回答道,“嗯,想想看。他们说卡罗门离这里有几千里远,是在世界的另一头,中间还隔着一片大沙漠呢。”
“没有你想的那么远。”沙斯塔说,“对于安瓦德遭遇到的这场攻击,我们是不是该做点什么?是不是该去告诉你们的最高王?”
“当然啊,当然该做点什么。”刺猬说,“但是,你瞧,我现在正要回家去好好睡上一觉呢。哈啰,邻居!”
最后这句话是对一只刚从小径旁蹦出来的、巨大的浅棕色兔子说的。刺猬立刻把刚从沙斯塔那里得知的消息告诉了兔子。那只兔子也认为这是个令人非常震惊的消息,应该有人去通知重要人士,然后做点什么事情才好。
消息就这样传开了。每隔几分钟,就有别的动物加入他们的行列,有些是从他们头顶的树枝上下来,有些是从他们脚下的地底小屋钻出来,最后整个队伍聚集了五只兔子、一只松鼠、两只喜鹊、一个人羊和一只老鼠,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一致同意刺猬的看法。事实上,在白女巫被杀及永远的寒冬消失之后,最高王彼得在凯尔帕拉维尔施行统治的年代,是纳尼亚的黄金年代,那些在纳尼亚的小森林中生活的居民,日子过得太平和幸福,都变得有点粗心大意了。
不过,不多久小树林里来了两个比较实际的人。一个是名叫道夫尔[1]的红矮人。另一个是一头美丽又高贵的雄鹿,它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腹侧布满圆形斑点,四条纤细优雅的腿看起来好像用两根指头就能捏断似的。
那个矮人一听到这消息,立刻大吼一声:“狮大王啊!”然后说:“果真如此,我们还站在这里七嘴八舌干什么?敌人已经打到安瓦德了!这消息必须立刻送到凯尔帕拉维尔。必须召集军队。纳尼亚必须去援助鲁恩国王。”
“啊!”刺猬说,“但是最高王不在凯尔堡啊。他到北方去严惩那些巨人去了。说到巨人,各位邻居,我倒是想起了——”
“谁能为我们传递消息?”矮人打断刺猬说,“在场谁的速度比我快?”
“我的速度快。”雄鹿说,“我该怎么通报?有多少卡罗门人?”
“有两百人,由拉巴达许王子率领。还有——”但是雄鹿不等说完已经撒开腿——四条腿腾空飞奔而去,眨眼之间,它白色的尾部已经消失在远处的树丛中。
“不知道他会去哪里。”一只兔子说,“你知道,他在凯尔帕拉维尔找不到最高王的。”
“他会找到露西女王的。”道夫尔说,“然后——哎呀!这个人类怎么了?他看起来脸色发青。哎呀,我相信他快要昏倒了。大概是饿坏了。小伙子,你上顿饭是什么时候吃的?”
“昨天早上。”沙斯塔虚弱地说。
“那么,来吧,来吧。”矮人说,并立刻伸出粗壮的小胳膊抱住沙斯塔的腰支撑他,“哎呀,各位邻居,我们真是丢人丢到家了!孩子,你跟我来。吃早饭!填饱肚子比说话重要。”
随着一阵闹哄哄的忙乱,矮人边低声模糊地数落自己,边半扶半拉着沙斯塔以最快速度往下坡的森林深处走去。这趟路比沙斯塔想的要远得多,就在他开始感觉双腿发软打战的时候,他们出了树林,来到一片光秃秃的山坡上。那里有一栋小屋,大门敞开着,烟囱正冒着烟。他们走到门口时,矮人扬声喊道:
“嗨,兄弟们!有个客人来吃早饭啰。”
一股令人愉快的香味混合着煎食物的嗞嗞声,立刻朝沙斯塔扑面而来。他这辈子从来没闻过这种味道,不过我希望你闻过。事实上,这是培根、鸡蛋和蘑菇全放在锅子里煎的味道。
“孩子,小心撞到头。”道夫尔说,不过已经太迟了,沙斯塔的前额已经撞到了低矮的门楣上。“好了,”矮人继续说,“你坐下吧,这张桌子对你来说矮了点,不过反正凳子也矮。这就对了。来,这是麦片粥——这还有一罐奶油——汤匙在这儿。”
等沙斯塔把麦片粥吃完时,矮人的两个兄弟(一个叫罗金,一个叫脆拇指)正把一盘培根、鸡蛋和蘑菇放上桌,另外一起摆上来的还有一壶咖啡、热牛奶和烤好的吐司面包。
这一切和卡罗门的食物完全不同,对沙斯塔来说既新颖又美味。他甚至不知道那一片片烤成金褐色的是什么东西,因为他从来没见过吐司面包。他也不知道他们用来抹在吐司面包上的、那金黄柔软的东西是什么,因为在卡罗门是用油而不是奶油抹面包吃。而且这栋房子本身,也和阿西西那又暗又闷又脏,满是鱼腥味的小屋,或塔什班的宫殿中,那些梁柱林立、铺着地毯的厅堂,都不一样。这房子的屋顶很低,所有的东西都是木头做的,有一座布谷鸟的钟、一张红白相间的方格纹桌布、一钵野花,镶嵌着厚玻璃的窗户上挂着小窗帘。矮人的杯盘和刀叉也让沙斯塔用得很不顺手。这意思是,他每次只能取很少量的东西,不过反正他要取多少次都行,因此他的杯盘总是装得满满的,矮人们自己也不停地说:“请把奶油递过来”,或“再来一杯咖啡”,或“我想再要一点蘑菇”,或“再煎个鸡蛋好吗”。最后,等到大家都撑得再也吃不下了,三个矮人就抽签看谁洗盘子,罗金运气不好抽中了。于是道夫尔和脆拇指带沙斯塔走到屋外,在靠着小屋外墙的长凳子上坐下,他们全都伸长了腿,满足地大大叹一口气,两个矮人点燃了烟斗。草地上的露珠已经消失了,太阳光很暖和。事实上,要不是有微风吹拂,天气就太热了。
“好了,陌生人,”道夫尔说,“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里的地理形势。你从这里几乎可以看见整个纳尼亚的南部地区,我们对这里的视野可是很自豪的。从你的左前方望过去,越过那些邻近的山丘,你看见的就是西方山脉。在你右边的那座圆丘,叫作石桌山。就越过——”
就这时,沙斯塔的鼾声打断了他,经过一夜奔波,又吃了一顿丰盛美味的早餐,他睡着了。两位好心的矮人一见他睡着了,立刻互相打着手势,意思是别吵醒他,而事实上,他俩的叽里咕噜低语、点头、起身和蹑手蹑脚走开,动静都不小,沙斯塔若不是那么累,肯定就被吵醒了。
他睡得很香——几乎睡了一整天,醒来时已经是吃晚饭的时候了。这屋子里的床对他都太小了,不过他们用石楠在地上给他搭了个铺,他安稳沉睡了一夜,连梦也没做一个。第二天早晨,他们刚吃完早饭,就听见屋外传来一声尖锐又令人兴奋的声音。
“小号声!”三个矮人异口同声地说,接着连同沙斯塔一起都跑了出去。
小号声再次响起。沙斯塔以前没听过这种声音,它不像塔什班的号角声那么洪亮严肃,也不像鲁恩国王的狩猎号角那般欢乐轻快,而是一种清晰、锐利又英勇的声音。声音从东边的森林中传来,不一会儿,这声音中又夹杂着马蹄声。片刻之后,一队人马从森林中走了出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佩瑞丹大人,他骑着一匹枣红色大马,手执纳尼亚王国的大旗——绿色的旗帜上有一只红狮子。沙斯塔一眼就认出他来。接着是三个并辔而行的人,其中两人骑着高大的战马,一人骑着小马。骑着战马的是爱德蒙国王和一位笑容可掬的金发女士,她戴着头盔,穿着铠甲,肩上挎着一张弓,腰间挂着一个装满了箭的箭囊。(“露西女王。”道夫尔低声说。)骑在小马上的是柯林。随后出现的是这支军队的主力:有骑着普通马的人、骑着能言马的人(在特殊的情况下,比如纳尼亚要打仗时,能言马也不介意让人骑),人马、严肃顽强的熊、高大的能言狗,最后是六名巨人。在纳尼亚境内有善良的巨人。沙斯塔虽然知道这些巨人是站在好人这边,但是第一次见到,他还是不敢看他们。这世上有些事物是你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习惯的。
国王和女王走到小屋前,三个矮人开始朝他们深深鞠躬致敬时,爱德蒙国王大声说道:
“现在,朋友们!停下来休息和吃点东西吧!”接着便是好一阵忙乱,众人纷纷下马,打开干粮袋,边吃边七嘴八舌地交谈,这时柯林跑到沙斯塔面前,抓住他双手喊道:
“哎呀!你竟然在这儿!你也平安逃出来了?我真是高兴。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耍耍了。真是幸运啊!我们昨天早上才在凯尔帕拉维尔的港口靠岸,下船后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雄鹿奇威,他告诉我们安瓦德受到攻击的消息。你想会不会——”
“殿下这位朋友是谁?”刚下马的爱德蒙国王问道。
“陛下,你不认得了吗?”柯林说,“就是我的替身啊,那个你在塔什班误认成我的男孩。”
“哎呀,他就是你的替身啊。”露西女王惊呼说,“就像一对双胞胎兄弟。这事真是太神奇了。”
“陛下,请您理解,”沙斯塔对爱德蒙国王说,“我不是奸细,真的不是。我不是故意听到你们的计划的。但是我做梦都不会把听见的事告诉你的敌人。”
“我现在知道你不是奸细了,孩子。”爱德蒙国王说着,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但是,如果你不想被当作奸细的话,下次不该听的你就别去听。不过,现在一切顺利。”
接下来,又是各种忙乱,大家说着话,到处走来走去,有好几分钟时间,沙斯塔没看见柯林、爱德蒙和露西。不过,柯林是那种你很快就会听见他在哪里的男孩,所以,不一会儿沙斯塔就听见爱德蒙国王大声说:
“我以狮子的鬃毛发誓,王子,你真是太过分了!殿下你就不能听话一点吗?我们整支军队加起来,都比你一个人省心!我宁可指挥一窝黄蜂,也比指挥你轻松。”
沙斯塔慢慢挤过人群,看到了满面怒容的爱德蒙和面带羞愧的柯林,一旁有个他不认识的矮人坐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有两个人羊在帮他把铠甲脱下来。
“我要是带着果露就好了。”露西女王说,“我能够马上治好他。但是最高王严令我不得随意带它上战场,并且只有在最危急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柯林才和沙斯塔说完话,军队里一个名叫刺霸的矮人便过来拉住他的手肘。
“什么事,刺霸?”柯林问道。
“殿下,”刺霸把他拉到一旁,说,“我们今天的行军,会一路穿过隘口直到你父王的城堡前。我们也许在入夜之前就开战了。”
“我知道,”柯林说,“那真是太好了!”
“不管好不好,”刺霸说,“爱德蒙国王严令我看管好殿下,绝不许参战。你可以在一旁观战,这对小小年纪的殿下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厚爱你了。”
“噢,这是什么鬼话!”柯林气得大吼,“我当然要打仗。你看,连露西女王都要加入弓箭手的行列,一起作战。”
“女王陛下当然可以爱干啥干啥。”刺霸说,“但是我负责看管你。要么你以王子身份慎重答应我,你骑着小马待在我旁边——连半步都不许超前——直到我许可殿下离开;要么就如陛下亲口说的,我们得像囚犯一样,把咱俩的手腕绑在一起。”
“你要是敢绑我,我就揍你。”柯林说。
“我倒要看看殿下你办不办得到。”矮人说。
像柯林这样的男孩子,哪里受得了这种话,眨眼之间,他和矮人已经激烈地扭打成一团。他们两人说来应该势均力敌,虽然柯林的手臂比较长,个子比较高,但是矮人年纪大有经验,也比较难缠。不过这场架却未分出胜负(在凹凸不平的山坡上打架是最糟糕的事),刺霸太倒霉了,他踩到一块松动的石头,扑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等他挣扎着要站起来,才发觉扭伤了脚踝,而且是严重扭伤,他至少两个星期不能走路或骑马了。
“殿下,看看你干的好事。”爱德蒙国王说,“马上就要开战了,你竟让我们凭空失去一名得力战将。”
“陛下,我会代他上阵的。”柯林说。
“呸,”爱德蒙说,“没有人会怀疑你的勇气。但是让一个小男孩上战场,只会造成我方的危险。”
这时有人请国王去处理别的事,于是柯林大方漂亮地向矮人道了歉,便急匆匆地跑到沙斯塔身边,低声说:
“快!现在空出一匹小马来了,还有矮人的盔甲没人用。趁没人注意,赶紧穿戴上。”
“干吗呀?”沙斯塔说。
“哎呀,当然是让你跟我可以上战场打仗啊!你难道不想去吗?”
“噢——啊,对,当然想去。”沙斯塔说。但是他从来没想过要这么做,并有一股最不舒服的、针刺般的感觉开始窜过他的背脊。
“这就对了。”柯林说,“从头上套下去。现在绑上佩剑的腰带。我们要骑在队伍的最后面,而且要安静得像老鼠一样。一旦开战,大家就会忙得没有时间注意我们了。”
[1]道夫尔(Duffle),这词的意思之一是粗厚起绒的呢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