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的“弃婴”
多诈的人渺视学问,愚鲁的人羡慕学问,聪明的人运用学问。
——培根
这是纽约普通的一天,沃德洛和索伦森这对丹麦籍夫妇推着一辆婴儿车,漫步在繁华的大街上,车上安睡着他们14个月大的女儿。只见他俩来到一间餐厅外,将婴儿车安置在靠窗的地方,便信步走入餐厅,坐在了窗子的另一侧。
夫妻二人一边悠闲地享用着美食,一边透过玻璃窗用慈爱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的宝贝。
忽然,警笛声惊醒了熟睡的婴儿,一辆警车停在了餐厅外,两名纽约警察走下警车,来到婴儿车旁,准备将孩子带走。沃德洛夫妇被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惊呆了。他俩冲出餐厅,试图阻止警察的行动,然而,警察非但不听他们的解释,还将夫妇俩一同带回了警局。
原来,对于美国人而言,婴幼儿必须由监护人片刻不离地陪伴,因此,当过路的行人看到这个被“抛弃”在街边“无人照管”的“小可怜”时,便毫不犹豫地拨打了911。
倒霉的沃德洛夫妇就这样被冠以虐待儿童及妨碍公务的罪名拘留了4天,他们襁褓中的女儿也因此住进了纽约儿童收容所。面对记者的采访,索伦森依旧无法相信发生的一切,他说:“这真是一场噩梦,是我这辈子最可怕的噩梦。”
接下来的日子里,沃德洛夫妇不仅要走上刑事法庭面对指控,还要去家庭法院出席关乎女儿监护问题的听证会,这将决定他们是否继续拥有对女儿的监护权。
此事一经媒体曝光,丹麦本国舆论大哗。多数丹麦人都认为美国人疯了,因为随便漫步在丹麦街头,你都能看到婴儿在餐厅外的推车里酣睡,因为丹麦人认为餐馆里混浊的空气和嘈杂的环境根本不适合婴儿,他们宁可让宝宝在户外呼吸新鲜的空气。
但纽约儿童收容所所长可不这么想,他认为让襁褓中的孩子单独留在外面长达一个小时,简直太危险了。按照美国的法律,父母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他们将因此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
对此,索伦森辩解说:“我们只不过隔着一扇玻璃窗,离孩子几米远而已。”但纽约警察局官员斩钉截铁地告诉她:“这里是纽约,不是丹麦!”
针对虐待儿童的指控,索伦森则认为,纽约的儿童收容所才应该成为被告,别看他们披着保护孩子的外衣,但事实上孩子正遭受着他们的虐待。
丹麦一家报纸援引精神病专家的话说,索伦森的女儿由于远离熟悉的亲人并被带到陌生的儿童收容所而大哭不止,孩子可能已经遭受了精神创伤,丹麦民众强烈要求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为此事道歉。
究竟应该如何定义虐待儿童呢?丹麦和美国的民众各执一词。
丹麦民众大骂美国人“疯狂”,而美国民众则认为这一切都是丹麦人“罪有应得”。
心灵明镜
这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界,每个国家的法律都会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和风土人情而有所不同,有些你认为奇怪的事情,也许在当地人眼中再普通不过。作为一个成年人,当我们置身于一个新的环境时,首先要学习的应该是融入,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护自己,“适者生存”四个字永远是这个自然界不二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