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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
6
两个星期后,艾略特抵达克拉里奇酒店,之后不久,我就顺道前去看他。他已经为自己定制了几套正装,而且不厌其烦地一一告诉我他选的是什么样的料子以及为什么做此选择。当我终于能够插句话进去的时候,我就问他拉里的婚礼举行得如何。
“根本就没有举行。”他面色阴沉地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婚礼举行前三天,索菲突然失踪了。拉里满巴黎到处去找她。”
“咄咄怪事!他们吵架了?”
“没有。根本不是。什么都准备好了。我还要担任把新娘交给新郎的重任呢。他们原本计划婚礼后就马上去搭乘东方快车的。如果你问我的话,我觉得拉里倒真是幸免了一难。”
我猜想伊莎贝尔已经把一切都告诉艾略特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唉,你该记得那天我们跟你在里兹饭店一起午宴的事儿。伊莎贝尔带她去了慕尼丽丝。你还记得索菲的那身打扮吧?糟糕透顶。你注意到那身衣服的肩部了吗?衣服裁剪得好坏,你只要看肩部是否合身就行了。当然了,可怜的姑娘,她是负担不起慕尼丽丝的价格的,不过伊莎贝尔,你知道她是多么慷慨的,毕竟她们打小就认识,伊莎贝尔主动提出送她一套衣服,如此一来至少她结婚的时候能有套像样的衣服穿。她自然是高兴都来不及。总之,长话短说吧,伊莎贝尔请她某一天的三点钟到她的公寓里来,她们好一起去服装店进行最后的试穿。索菲是按时来了,可不幸的是伊莎贝尔必须带一个孩子去趟牙医诊所,一直到四点钟才回到家里,而那个时候索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尔以为她肯定是等得不耐烦,自己先去慕尼丽丝了,于是她也马上赶了过去,可是索菲并没有去那儿。最后伊莎贝尔也只得不再管她,自己回家去了。他们本来约好晚上一起吃饭的,拉里晚饭时过来的时候,伊莎贝尔首先就问他索菲在哪儿。
“拉里完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给索菲的公寓打电话,可是没人接,于是他就说他亲自跑去看看。晚饭的时间拖了又拖,可是他们俩谁都没有出现,所以他们也只得自己把饭吃了。你当然知道你们在拉普路意外碰到索菲之前,她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你竟然带他们去那种地方,真亏你想得出。总之,拉里花了整整一宿的时间,把索菲过去经常出没的地方全都找遍了,可哪儿都找不到她。后来拉里又跑到索菲的公寓去找,可concierge[42]说她一直都没回来过。拉里花了三天的时间到处找她。她就这么平白地消失不见了。然后在第四天上,拉里又去了趟她的公寓,concierge告诉他索菲回来了一趟,收拾了个包裹,叫了辆出租车就走了。”
“拉里是不是非常难过?”
“我没见过他。据伊莎贝尔告诉我,他是相当不好受。”
“索菲连个字条什么都没留下?”
“什么都没有。”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
“你对此怎么看?”我说。
“我亲爱的伙计,还不是跟你的看法一模一样。她打熬不住了,重新又喝上了呗。”
情况摆明了就是这样,可尽管如此,还是有些蹊跷。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偏偏选择在那个时候突然间撂挑子逃婚。
“伊莎贝尔有什么反应?”
“她自然是很遗憾,可她是个明白事理的姑娘,而且她还告诉我,她一直都觉得拉里如果当真娶了这样一个女人,对他简直就是场灾难。”
“拉里呢?”
“伊莎贝尔对他非常体贴。她说最难办的是,拉里不愿意跟她讨论这件事。他会没事儿的,你知道;伊莎贝尔说拉里从来就没爱过索菲。他娶她只不过是出于一种误入歧途的骑士精神。”
我不难想象,对于这一完全遂她心愿的突发变故,伊莎贝尔肯定可以勇敢面对的。我可以肯定下次见到她的时候,她一准儿会不失时机地向我强调,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不过,直到几乎一年之后我才又见到她,虽说那时候我本可以把索菲的一切情况告诉她,那是会促使她好好想想的,可是有鉴于当时的境况,我实在也懒得说了。我在伦敦待到将近圣诞节,然后因为归心大盛,就直接回到里维埃拉,中途并没有在巴黎停留。我开始写一部长篇,所以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都离群索居、闭门谢客。我偶尔能见到艾略特。他的身体显然是每况愈下,可尽管如此,他还是硬撑着照常过他的社交生活,看着真让人替他难受。他因为我不肯驱车跑上三十英里的路程前去参加他继续定期举办的社交晚会而对我大为不满。他觉得我宁肯选择坐在家里工作,未免表现得有些过于自命不凡。
“这个社交季也真算得上非比寻常地光彩夺目了,我亲爱的伙计。”他告诉我,“像你这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对社交界的一切活动一概不闻不问,简直就是犯罪。而且你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在里维埃拉一个完全不时髦的部分居住,我就是活上一百岁也实在搞不懂。”
可怜、可亲而又可笑的艾略特;很明显他是活不到这个岁数了。
到六月份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小说的初稿,觉得自己应该享受一个假期了,于是,收拾好行囊,登上那艘夏天我们经常乘坐了前往福斯湾洗海水浴的单桅纵帆船,沿海岸线向马赛驶去。由于只有时断时续的微风,大部分航程我们只能靠辅助的发动机驱动呼哧呼哧地向前爬行。我们在戛纳港过了一夜,在圣马克西姆过了第二夜,在萨纳里过了第三夜。然后就到了土伦。这是个我一直都非常喜欢的港口。法国海军的军舰赋予它一种既浪漫又友善的气息,在它那些古老的街道上漫步徜徉,从来都不会让我感到厌倦。我可以在码头上流连几个钟头,看那些离船登岸的海员成双结对或带着他们的姑娘们四处闲逛,看本地的老百姓来回地溜达,就仿佛在这个世上除了享受美好的阳光之外再没有任何事情可做了。由于无论是那些军舰也好、渡船也罢,全都是要将这熙攘的人群带往这个辽阔海港的各个地方,土伦给你一种将这广阔世界的条条道路全都汇聚于一处的终点站的感觉;当你坐在一家咖啡馆里,被亮闪闪的大海和天空晃得有些眼花缭乱时,你的幻想会带你踏上金光灿烂的旅程,去往这个世界上的天涯海角。你会跳上一条长艇,在太平洋的一座珊瑚岛上登陆,四处都是椰林环抱;你会步下舷梯,登上仰光的码头,然后坐进一辆黄包车;或者当你的轮船朝太子港[43]的码头疾驰而去时,站在上层的甲板上观看岸上那群沸反盈天、朝你手舞足蹈的当地黑人。
我们上午较晚时到达,下午三点左右我上岸沿着码头溜达,看看街边的店铺、身边经过的行人,以及坐在各个咖啡馆遮阳篷下面的客人。突然间,我看到了索菲的身影,而同时她也看到了我。她微笑着向我打了个招呼。我停下来跟她握了握手。她一个人坐在一张小桌子旁边,面前摆着个空酒杯。
“坐下来喝一杯。”她道。
“你跟我一起喝一杯。”我回答道,拉了把椅子坐下。
她穿了件蓝白条子的法国海员的海魂衫,一条亮红色的宽松长裤,脚蹬一双凉鞋,露出趾甲涂得血红的大脚趾。她没戴帽子,头发剪得很短,烫成卷发,淡淡的金色浅到简直近于银色,跟我们在拉普路上初见时一样浓妆艳抹。从桌子上的杯托可以看出她已经喝了一两杯,不过人并没有醉。见到我她貌似并没有什么不高兴。
“巴黎的朋友们都还好吗?”她问。
“我想都挺好的。自从那天我们大家一起在里兹吃过那顿午饭后,我还谁都没见着。”
她从鼻孔中喷出一大团烟,大笑起来。
“我终究还是没有嫁给拉里。”
“我知道。为什么呢?”
“亲爱的,事到临头,他虽然想做耶稣基督,我还是做不来他的抹大拉的马利亚[44]。做不到,先生。”
“是什么让你在最后关头改了主意呢?”
她面带嘲讽地望着我。她那傲然微仰的脑袋,那小小的胸部和窄窄的腰身,加上那身装扮,她看起来活像个邪恶的男孩儿;不过我必须承认,跟我上次见到的她相比,她可是有魅力多了,上次她穿的那身红裙子透着一股子乡气的时髦劲儿,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她现在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得很黑,虽然皮肤的黝深将颊上的胭脂和眉上的黛黑衬托得越发咄咄逼人,但那种俗艳的效果却并不乏诱惑的魅力。
“真想听?”
我点头。侍者把我为自己叫的啤酒以及为她叫的白兰地和德国赛尔脱兹矿泉水送了上来。她就着刚吸完的caporal[45]的卷烟又点着了一根。
“我当时已经有三个月滴酒未沾,烟也是一次都没抽了。”她看到我略微惊讶的神色,呵呵一笑,“我说的不是烟卷。大烟,鸦片。我真是难受死了。你知道,有时候我一个人的时候,都快把房子给喊塌了;我会喊,‘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实在坚持不下去啦!’有拉里陪在身边的时候还不怎么难受,可是他一走,那简直就是下了地狱。”
我一直注意地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时,我对她观察得就更仔细了;我注意到她的瞳孔缩成了针眼般大小,就知道她已经又开始抽上了。她那双眼睛真是绿得惊人。
“我的结婚礼服是伊莎贝尔送的。不知道她拿那套礼服怎么办了。真漂亮。我们约好我来找她,然后一起去慕尼丽丝试穿。在这上头我得为伊莎贝尔说句公道话,她对衣服实在是懂行。我到他们公寓的时候,他们的男仆说她带琼看牙医去了,留下口信说她很快就回来。我走进客厅。咖啡具之类的都还摆在桌子上,我就问那男仆能不能给我来杯咖啡。那时候我就靠着咖啡给我提提神了。男仆说他这就给我煮点过来,然后把空杯子和咖啡壶拿走了。托盘里还剩了一瓶酒。我看了一眼,原来就是你们在里兹谈得热闹非凡的那种波兰玩意儿。”
“朱波洛夫伏特加。我记得艾略特说他会送伊莎贝尔几瓶的。”
“你们全都可劲儿吹嘘它闻起来有多香,搅得我非常好奇。我拔下瓶塞,闻了一闻。你们还真没瞎吹,闻起来真他妈不错。我点了根香烟,没过几分钟那男仆就端着咖啡进来了。咖啡也很不错。他们一直都吹嘘法国咖啡有多好,让他们喝去吧,请给我美国咖啡。那是我在法国唯一想念的东西。可是伊莎贝尔的咖啡真不坏,我当时正感觉非常糟糕,一杯咖啡下肚后,终于觉得好了一点。我看着竖在那儿的那瓶酒。那可真是个可怕的诱惑,不过我暗道,‘滚他妈的蛋,我才不会惦记它呢。’然后又点了一根烟。我以为伊莎贝尔随时都会回来,可她一直都没出现。我变得紧张不安到了极点。我最恨等人,而且房间里什么可以翻阅的东西都没有。我开始四处走动,看看墙上挂的画儿,可眼睛还是不断地去看那该死的酒瓶。然后我想,我就倒一杯出来,不喝,就看看它。那颜色实在是好看极了。”
“淡绿色。”
“没错。有趣,它的颜色就跟它的味道一模一样。就像是你有时候能够在一朵白玫瑰的花心中看到的那种绿。我非得尝尝看它的味道是不是也像它的样子那样不可,我当时想,就尝一尝对我也不会有什么害处的,我就只想抿那么一口,这时我听到有个声响,我还以为是伊莎贝尔进来了,就一大口把那一杯酒都吞下去了,我可不想被她抓个现行。可那并不是伊莎贝尔。天哪,那感觉可真棒,自打我戒酒以来还从没有过这么舒服的感受。我真的是开始觉得我又活过来了。要是那时候伊莎贝尔真的进来的话,我想我现在已经嫁给拉里了。我很好奇,若是果真如此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这么说她没有进来?”
“没有。我当时怒得很。她以为她是谁,就让我这么等着她?然后我就看到那个利口酒杯又满了;我想我肯定是不假思索又把酒倒上的,可是,信不信由你,我还真不记得我这么做过。再把它倒回去可就太傻了,所以我就把它给喝了。无须否认,味道真是太棒了。我感觉就像变了个人;我真想开怀大笑,我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没有这种感觉了。你还记得那个老娘娘腔说他看见波兰的那帮家伙就直接用大酒杯往下灌,连眉头都不皱一皱吗?哼,我想,那些波兰狗娘养的做得到,老娘我也不含糊;一不做,二不休,已然如此了,我就把咖啡杯里剩下的那点残渣往壁炉里一泼,倒了满满一大杯的酒。说他娘的什么甘露琼浆——扯他娘的臊!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就有点迷瞪了,不过我敢说等到我喝得尽兴以后,瓶子里应该没剩下多少了。后来我想到,我最好趁伊莎贝尔还没进来之前赶快溜掉。结果差一点就跟她撞个正着。我刚走出前门就听见了琼妮[46]的声音,我赶紧跑上通往公寓上面一层的楼梯,等她们母女俩都进去了,才一溜烟奔下来,钻进了一辆出租车。我叫司机死命地开,他问我到底去哪儿时,我直冲着他的脸哈哈大笑。那感觉爽得就像捡到了一百万美元。”
“你回自己的公寓了?”我问,虽然明知道她没有。
“你把我当傻瓜吗?我知道拉里会跑过来找我的。那些我原来常去的地方我一个都不敢去,所以我就去了哈基姆那儿。我知道拉里是绝对不会找到那儿去的。再者说,我也想过过烟瘾了。”
“哈基姆是个什么地方?”
“哈基姆?哈基姆是个阿尔及利亚人,你只要出得起钱,他总能给你弄到鸦片。他是我一个很不错的朋友。你想要什么他都能给你弄得到,不管是男孩儿、男人、女人,还是黑人。他手边总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供他差遣。我在他那儿待了三天。我都不知道到底干了多少男人。”她咯咯地开始笑起来,“各种身材、各种尺寸、各种肤色,一应俱全。总算把失去的时间找补回来了。可你知道,我还是很害怕。我待在巴黎觉得不安全,我怕拉里会找到我,再说我的钱也全都花光了,那些畜生,你得付钱他们才跟你睡觉,所以我就离开了那儿,回到我的公寓里,我给了concierge一百法郎,跟她说要是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离开这儿了。我把行李收拾好,当天夜里就乘火车来到了土伦。直到我到了这儿,才真正感到安全了。”
“打那以后你就一直在这儿?”
“那还用问,而且我打算一直待下去。鸦片是要多少有多少,都是水手们从东方贩了来的,上等货色,可不是巴黎他们卖给你的那些粪土垃圾。我在那家旅馆里有一个房间,你知道,就是那家Commerce et la Marine[47]。你晚上一走进去,那过道里全都是鸦片烟味儿。”她贪婪纵欲地猛吸了一口气,“又香甜又辛辣,你就知道他们都在自己房间里抽呢,这给你一种回家的舒适感觉。而且他们才不管你带什么人回来呢。他们还会在早上五点钟来砸你的门,把水手们叫起来回到他们的船上去,所以你什么心都不用操。”然后,她毫无过渡地又说,“就刚才我还在码头边那家书店里看到有你的一本书;要是早知道能碰到你,我就买下来请你签个名了。”
刚才路过书店的时候,我停下来浏览了一下橱窗里摆放的新书,注意到有一本我的小说的法译本是新近才出版的。
“我想你不会觉得有多大意思的。”我说。
“我倒不明白你何出此言。我能看书的,你知道。”
“而且你还能写呢,我相信。”
她飞眼瞟了我一下,大笑起来。
“没错,我小时候是经常写写诗什么的。想来肯定是糟糕透顶,可是我当时还觉得挺好的。我想拉里告诉过你了。”她迟疑了片刻,“人生反正是地狱,可如果真能在里头找到点乐子的话,你还不去及时行乐,那你活该就是个该死的傻瓜。”她挑衅地把头往后一扬,“我要是买了那本书,你愿意在上面写几个字吗?”
“我明天就离开这儿了。你要真想要,我就买一本奉送,就留在你旅馆里吧。”
“那敢情好。”
正在这时,一艘海军的汽艇停在了码头上,一群水手蜂拥而出。索菲用目光扫了他们一遍。
“那是我的男朋友。”她朝其中一位挥舞着手臂,“你可以请他喝一杯,然后你最好就闪了。他是个科西嘉人,就跟我们的老朋友耶和华一样善妒。”
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看到我时稍稍迟疑了一下,不过见索菲向他招手,就走到我们桌前。他个头高挑,皮肤黝黑,脸上刮得很干净,黑得发亮的深色眼睛,鹰钩鼻子,一头乌黑的鬈发。他看起来不会超过二十岁。索菲把我介绍为她打小就认识的美国朋友。
“笨嘴拙舌可是漂亮帅气。”她对我道。
“你喜欢这种强悍的男人,是不是?”
“越强悍越好。”
“总有一天你会叫人家把喉管给割断的。”
“那没什么好意外的,”她咧嘴一笑,“早死早超生。”
“人要讲法语的,是不是?”那水手厉声道。
索菲转过身去向他嫣然一笑,笑中带有一丝嘲弄。她讲的一口流利、俚俗的法语,带有浓重的美国腔,不过,她平时爱用的那些粗俗淫猥的法国俚语却因此而带上了一种独特的喜剧风味,简直让人忍俊不禁。
“我刚才是在跟他说你长得有多漂亮,可是怕你不好意思,这才用英语说的。”她又对我道,“而且他可壮了。他的肌肉就像个拳击手。摸摸看。”
那小水手满脸的阴云被她这么甜言蜜语地一哄,马上云开雾散,他面带得意的微笑弯起臂膀,把二头肌给鼓起来。
“摸摸,”他说,“来呀,摸摸看。”
我摸了摸,表达了适当的赞赏。我们聊了有几分钟。我付了酒账就站起身来。
“我必须走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了你的书。”
“不会忘的。”
我跟他们俩握了握手,漫步走开了。回去的路上我在那家书店停了一下,买了那本小说,写上了索菲和我的名字。然后,因为一时间想不起别的什么好写,就灵机一动,把突然间想到的龙萨[48]那首可爱的小诗的第一行写了上去,那首诗是所有的文选都会收录的:Mignonne,allons voir si la rose...[49]我把书留在了索菲的旅馆。那家旅馆就在码头上,我自己也常在那儿住宿,因为一大早就被呼唤那些上岸夜宿的水手们返回岗位的号声惊醒时,旭日正跃出海港那雾霭茫茫的平静水面,为那鬼魅般的舰船蒙上一层氤氲朦胧的美丽面纱。第二天我们就启碇驶往卡西,我想在那儿买点葡萄酒,然后去往马赛,换上我们预先定做的新帆。一星期以后,我回到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