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传】
(1526—1590) 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出为山东副使。以父难解官归。起大名副使,历浙江参政,山西、湖广按察使,广西布政使,太仆卿,以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迁南京大理寺卿,劾罢。起应天府尹,又劾罢。再起南京兵部侍郎,擢刑部尚书。才学富赡,与李攀龙同为“后七子”领袖,主盟坛坫,而年寿较长,影响尤大。其诗以高华典丽见称。亦工词,能以生动见长。有《弇州山人四部稿》、《续稿》,诗话《艺苑卮言》。词在集中。
望 江 南
浣 溪 沙
浣 溪 沙
临 江 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