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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农村改革率先突破
一 包产到户在争论中兴起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出台的农村新政,基本属于调整的范畴,并没有把人民公社体制的改革提上日程。它把政策底线画在维护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之上,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然而,政治环境变了。农村新政使农民获得了过去所没有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又使农民获得了利益刺激。随着为“地富”摘帽,“右派”改正回城,“农业学大寨”运动销声匿迹,这些信号明白地告诉农民:阶级斗争的时代确实过去,政治上的紧箍咒松动了。虽然农民选择包产到户还心有余悸,但实际承受的压力远不如从前。正是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农民敢于不断地冲击政策底线。
包产到组是对旧体制的第一波冲击。1979年春耕之前,全国有多少社队实行了包产到组,没有准确的统计。有的省估计有50%,有的省估计有20%。还有一些地方搞了包干到组,如安徽凤阳县湖马公社的10个生产队。包产到组保留了生产队的统一分配,而包干到组取消了生产队的统一分配,更带有“分队”色彩,“三级所有”实际上变成了“四级所有”,因而引起的争议更大。县委书记陈庭元得到地委书法王郁昭的支持和省委书记万里的默许,在凤阳县全面推行包干到组,在1979年最初的几个月里,凤阳就有2556个生产队分成了9074个小组,实行包干到组,还有202个单干户。①这个县的小岗村农民秘密搞起了包干到户,由于集体秘密按手印的传奇色彩,小岗村后来成了农村改革的明星,不过当时并没有暴露。
①凌志军:《历史不再徘徊—人民公社在中国的兴起和失败》,人民出版社,1997,第213—214页。
少数贫困县开始搞包产到户。1978年夏天,安徽省遭遇大旱,秋种无法进行。万里做出决定:凡是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可以借给社员种麦、种油菜,谁种谁收谁有,国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②肥西县山南公社首先进行了这种试验,大大加快了种麦进度,邻近生产队相继仿效。1978年底,肥西县有800个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③1979年2月6日,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讨论如何处置山南区的问题,正式决定把山南公社作为包产到户的试点。①在中央明令“两个不许”的情况下,以省委的名义把一个公社定为包产到户的试点,是需要很大勇气和胆识的。万里所依据的思想武器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给出的理由有两条:一是包产到户是好是坏要经过实验,一是小范围内试验风险不大。②当然,他也在向上寻求支持。1979年6月18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开幕式,会议休息时,万里到大会主席团对陈云说,安徽一些农村已经搞起了包产到户,怎么办?陈云答复:“我双手赞成。”之后,万里又找到邓小平。邓小平答复:“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③在这里,邓小平是默许试点,陈云的态度则更加明确。1962年,他直接向毛泽东陈言,主张在一些地方实行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单干以渡过难关,遭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因此,三中全会以后陈云赞成包产到户并不奇怪。
②杨勋、刘家瑞:《中国农村改革的道路》,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第100页。
③萧冬连:《崛起与徘徊—十年农村的回顾与前瞻》,第65页。
①吴象:《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曲折历程》,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223页。
②《万里文选》,人民出版社,1999,第121~122页。
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修订本)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第280页。
其实,除了安徽外,贵州、四川、甘肃、内蒙古、河北、河南、广东等省、自治区的一些贫困社队的农民,或明或暗地搞了包产到户或类似的包干到户,地方党委也并非完全不清楚。1978年6月,中共黔南州委给贵州省委的一个报告中就说:“5月底统计,发现分田单干和包产到户、包产到组、按产计酬的生产队共1886个,占生产队总数10.3%。”④广东省康海县北和公社谭葛大队南五生产队1978年就进行了包产到户的试点,取得丰产。受此鼓舞,1979年谭葛大队全队悄悄地搞起了包产到户。“像北和公社这么早就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后来发现各地都有。”1978年,广东省还采取借冬闲地给社员耕种的办法,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全省借地达80万亩以上。①1979年3月26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情况反映》登载,丰都县有10%左右的生产队,有的公社有20%~30%的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②1979年上半年发现,甘肃省宕昌县哈达埔公社、武威县的一些社队,内蒙古托克托县中滩公社等地,也在搞包产到户,多数秘而不宣。③在河北大名县,万北一队则早在1977年夏收后就试行包产到户。④农村问题学者卢迈分析认为:“上述事例都因为得到了地方干部的支持而得以记录下来,实际上,全国各地都有实行分田单干、包任务、包上交的生产队。”⑤
④池必卿等:《贵州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前前后后》,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269页。
①林若:《回忆八十年代初期湛江地区的农村改革》,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310、330页。
②赵文欣:《振兴农业的良方—四川农村改革初期的回顾》,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379页。
③《农业经济丛刊》1981年第4期。
④杨泽江:《谈谈河北农村的“大包干”》,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412~413页。
⑤卢迈:《中国农村改革的决策过程》,(香港)《二十一世纪》1998年12月号,第50期。
各地农村不同形式责任制的在干部中引起很大争议。首先引起公开争论的,还不是包产到户,而是包产到组即所谓“分队”问题,因为包产到户多数还保守着秘密。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甘肃读者张浩来信并加编者按语,反对包产到组,认为这是解散了集体经济。其背景是前一天,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给《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写了一封信,指出要稳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绝不能倒退回去,要求《人民日报》要站出来说话。⑥“张浩来信”在安徽、甘肃、河南等地农村引起波动,肥西县山南区的试验不敢搞了,在安徽省委领导人出面支持下才又稳定下来。报社收到500多封来信,大多是批评“张浩来信”和按语的,也有少数表示支持。3月30日,《人民日报》不得不发表观点相反的读者来信和本报记者调查记,力陈包产制的好处,以平息纷争。①
⑥李克林:《为有源头活水来—农村改革初期回忆片断》,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123页。
⑦刘堪:《回顾1979年七省农口干部座谈会》,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89页。
①《人民日报》1979年3月30日。
3月12~24日,国家农委召开农村工作座谈会,专门讨论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围绕联产计酬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邀请广东、湖南、四川、江苏、安徽、河北、吉林七省农村工作部门和安徽全椒、广东博罗、四川广汉三县的负责人参加(称为“七省三县座谈会”)。会议由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主持。会上的争论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包产到组实行什么制度安排,一是对包产到户应采取什么态度。对允许包产到组比较容易地达成了共识,争论大的是包产到户。来自地方的与会者赞成包产到户的占多数,而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强调集体经济特别是统一调配劳动力的优越性。20日,华国锋到会讲话,他以洞庭湖区农业生产的经验,证明分工协作的必要性和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出发点在于巩固集体经济制度。②然而,华国锋的语气是和缓的,他的论证也是经验性的,并未强调意识形态。这就有了讨论的余地,既然可以拿经验证明集体化的优越性,也可以拿出更多的经验事实证明包产到组之类责任制的优越性。与会者达成妥协,对于群众搞了包产到户“不要勉强去纠正,更不能搞批判斗争”。最后,华国锋同意“深山、偏僻地区的独门独户,实行包产到户,也应当许可”。③4月3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农委党组上报的会议纪要。一方面指出,包产到户“本质上和分田单干没有多少差别,所以是一种倒退。搞了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地方,要积极引导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另一方面把“不勉强纠正”“独门独户”的话写进了会议纪要。会后,各地没有硬性“纠偏”,没有人受到批判,一些地方是“你说你的,我做我的”。这个文件并没有阻止包产到户的扩展。1979年下半年,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发展很快,党内党外争论不断,许多地方出现农民与政府“顶牛”的现象。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的基本精神仍然是不要搞包产到户,但把“不许包产到户”改成了“不要包产到户”,口吻温和了。文件规定:“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①这实际上对包产到户开了一个小口子,一是特殊的副业生产可以搞,二是单家独户可以搞。
②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87—88页。
③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第106页。
①《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992页。
1980年初,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露出水面。于是从年初开始,全国上下争论的焦点从包产到组转到包产到户,争论远远越出了实行包产到户的农村地区,从农村到城市,从地方到军队,从基层到领导机关,从理论界、新闻媒体到社会舆论,都在争论。反对者的理由有两类:一类来自意识形态,指责包产到户姓“资”不姓“社”,或担心它会冲毁集体经济、滑向资本主义。另一类基于现实的考虑,担心单家独户无法使用大型机械,实现规模经营,将阻碍农业现代化。与以往不同,在各级党委第一把手中都有包产到户的支持者,省委书记以安徽万里为代表,还有贵州池必卿、内蒙古周惠、甘肃宋平等,地委书记有王郁昭(安徽滁县)、林若(广东湛江)等,县委书记有陈庭元(安徽凤阳县)、陈光宝(广东康海县)等,公社书记有汤茂林(安徽肥西山南公社)等,还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字。
1980年1月11日至2月2日,国家农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王任重重申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杜润生安排安徽周曰礼在会上做了两个小时的发言,介绍安徽包产到户的情况,引起激烈争论。一部分人把主张包产到户斥为刮单干风,另一部分人则热情支持农民包产到户,两种意见争持不下。1月31日,杜润生向中央政治局汇报,华国锋在听取汇报后讲话,重申了他在七省三县座谈会的意见,强调集体经济的优势,要求对搞了包产到户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群众觉悟,逐步引导他们组织起来”。李先念也插话说:“总是要坚持集体方向嘛!不管怎样,把树砍了,把拖拉机卖了,这是什么方向道路?”最后邓小平讲话,他说,对于包产到户这样的大问题,事先没有通气,思想毫无准备,不好回答。①可见,决策层的主导意见仍然是不赞成包产到户,但并没有压制不同意见。由于两种意见相距甚远,中央书记处没有批转这次会议的纪要,3月6日以国家农委名义印发。纪要对包产到户问题讲了两句话,一是从全局说“不要包产到户”;二是搞了包产到户的也“不要硬性扭转”,“更不可搞批判斗争”。②国家农委希望遏制住包产到户的蔓延之势。《农村工作通讯》3月号发表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的文章,提醒大家包产到户有瓦解集体经济滑向单干的危险。文章指出:“包产到户不应作为方向提倡,只要领导稍微放松点,背后的经济力量就会使它滑向单干的道路上去,最后非冲破集体经济不可。”当然包产到户也能增产,但这是多年来集体的积极性没有发挥的缘故。文章规劝大家把希望放在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积极性上,如果包产到户,“人心一散,各奔前程,集体经济没有了,基本建设也不搞了,科学种田也搞不起来了,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就被破坏了”。③这是杜润生在会上讲话的修改稿。《农村工作通讯》是国家农委主办的内部刊物,有相当的官方色彩,而杜润生本人又是公认的农业权威,因此被理解为主管部门很强的信号。不过,知情者说,这并不反映杜润生的真实态度。④比较准确的判断可能是,杜润生不希望大面积蔓延,但主张允许地方试验。对于包产到户的看法,此时杜润生还没有定型。
①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259~260、327页。
②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编《中国新时期农村的变革·中央卷》(上),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第86页。
③《农村工作通讯》1980年第3期。
④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象说,杜润生屡受挫折,是王任重把他弄到农委当副主任的,对王任重比较有好感,“他那两句话是王任重后来审改时加的,改了以后没有给他看”(萧冬连对吴象的访谈,2008年5月9日、5月21日、7月16日)。杜润生在自述中说:王任重修改稿中把李先念所讲“几千年来都是小农经济,已经试验过了还要试验什么?”的话加到了杜的讲话中,把原稿中“准许地方试验”的话删去了,修改稿未经他校正就拿去发表了(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第108页)。
面对难以遏制的包产到户的趋势,地方党委的态度各不相同。有些率先支持包产到户试点的省份出现了反复,如安徽省。1980年2月,万里调离安徽赴京任职,新任省委书记张劲夫坚决不主张搞包产到户,提出“要坚决刹车”,“对越轨的,必要时要采取行政手段”,要以“破坏三个秩序论处”。由于“纠偏”的风是从省委刮下去的,结果造成了很大的思想混乱,许多地方形成农民与干部“顶牛”。1980年安徽粮食减产共31亿斤,减产主要发生在包产到户动荡不定的地区。①
①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263页。
有些省份在与农民激烈的“顶牛”中由反对、犹豫转向支持、领导,如贵州省。1980年1月,贵州省委通知各地、州、市、县,再次强调“三不许”。随后省委派工作组下基层去“纠偏”,各级也纷纷派出工作组。由于认识不一致,有的“纠偏”认真,甚至采取压制的办法;有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农民要求包产到户越来越强烈,有的生产大队农民“罢耕”、上访,出现僵局。为了稳定农村,保证春耕,省委不得不让步。3月17日省委决定:“立即停止纠偏”,不要再跟群众“顶牛”。这一次“顶牛”对省委第一书记池必卿震动很大。他到黔东南州调查了六个县,感到农村生产关系需要调整。正在这时,得到消息: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长期规划会议上,有四位副总理都提到一些地方可以包产到户,其中包括了贵州。5月12~21日,省委召开了为期9天的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农业政策。7月15日,省委正式发出《关于放宽农业政策的指示》(省委38号文件),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居住分散、生产落后、生活贫困的生产队可以实行包产到户,少数连包产到户也困难的生产队可以包干到户。一个省委做出明文指示,领导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在全国还是首家。
有的地区更带有农民的自发性特点,如广东省。在广东省,农村包产到户是在省、地、县政府一次次“纠正单干风”中扩大的。②当时的省委主要领导人坚持反对包产到户,1980年5月27日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教育引导农民回到社会主义的正轨上来,首先要把分田单干和变相单干的纠正过来。随后,省委从省直机关调了230名干部,组成调查组分赴惠阳、湛江、梅县、汕头、海南五个地区的16个县,帮助解决所谓分田单干和变相单干的问题。这些调查组发现,广东一些地区实行所谓分田单干和变相单干的生产队已经不少,甚至比反映到上面的数字还要大,“单干风”纠一次扩大一次。原因在于最先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普遍增产,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当然,也有少数地、县领导干部违背省委的指示,支持和同情农民包产到户,如湛江地委书记林若、康海县委书记陈光宝等。其实,其他县也有这种情况,但多数不敢声张,怕受到上级批评。湛江地区包产到户或分田单干的,1979年已有2万多户,1980年上半年增加到6万多户。按林若的说法,到1980年上半年,包产到户在全区“即成燎原之势,到处冒烟”。①
②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308—372页。
①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