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肜日
祭之次日又祭,叫做肜。商高宗尝行肜祭于祢庙,其日有雊雉之异。贤臣祖己,因进戒高宗,欲其修德弭灾。史臣录其语为书,即以“高宗肜日”名篇。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
越字,是发语辞。雊,是鸣。雉,是野鸡。
史臣记高宗肜祭祢庙之日,忽有雉鸡飞来,鸣于鼎耳之上。夫雉本野鸟,而鸣于庙中,殆天以是警高宗黩祀之失也。
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祖己,是当时贤臣。格,是正。
祖己感雊雉之异,将进戒于高宗,先自家商量说:“凡天降灾祥,必应于事,而人事得失,皆本于心。今王黩祭于祢庙,其事固为失矣,而推原其故,实自媚神求福之一念启之。我今进戒,必先格王之非心,而后正其所失之事。庶几王心易悟,而吾言易入也。”祖己之言如此,可谓得进谏之道矣。
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
典字,解做主字。义,是行事合宜。年,是寿数。永,是长。
祖己欲先格王心,乃训戒于高宗,说道:“天之监视下民,其祸福予夺,惟主于所行之义与不义。如其义,则天降之年必然长永;如其不义,则天降之年必然不永。故人之不获永年者,非天无故夭折其民,乃民之所行不义,而中道自绝其命耳。夫寿夭之数,皆由自致如此。然则祈天永命之道,亦惟务民之义而已,何必谄渎鬼神为哉!”盖人主富贵已极,其所欲者寿耳。高宗祷祠之举,未必不以祈年请命为先。故祖己言此,以破其媚神徼福之心,诚格心之第一义也。
“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
若德,是顺理。听罪,是服罪。孚字,解做信字。孚命,是以妖孽为信验而告戒之。台字,解做我字。
祖己说:“斯民之中,有等不顺乎理,而肆意妄为,又不服其罪,而饰非拒谏,及天既以妖孽为信验而告戒之,欲使恐惧修省,以改正其德,于此而知所警焉。天犹未遽绝之也。乃复悍然不顾,以为妖孽之生,特出于偶然耳,其将奈我何。如此,则终陷于不义之归,而天必诛谴之。所谓民之不义而自绝者如此。然则人君于天戒之临,可不深自儆省,而自恕以为不必畏哉!”
“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
司,是主。胤字,解做嗣字。丰,是厚。昵,是亲近。
祖己既格王之心,至此乃直正其所失之事,叹息说道:“天以斯民而付之王,王之职,主于敬民而已。凡重民生,恤民隐,兢兢然不敢自肆者,乃王之事也。舍此而徼福于神,岂王之事乎?况祖宗列圣虽有亲疏远近之不同,然无非继天之统,为天之嗣。吾王承其后而主其祭,只当一体孝敬,岂可专顾私恩,而独丰厚于亲近之祢庙乎?夫不务敬民而务渎神,一失也;不并隆于祖而独丰于祢,又一失也。天心仁爱,故出灾变以告之,雊雉之异有自来矣。王可不戒哉!”高宗此时,必是专祭于其父小乙之庙,而有越礼以用情者,故祖己戒之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