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赵巧儿送灯台〉读后》
读《〈赵巧儿送灯台〉读后》[1]
关于全文的结构、语言,同意陈戈华同志的意见,的确像一个发言稿,不像一篇严谨的文章。又因为见解还不够深刻,有些话虚浮,有些话分量也不够准确。全文冗散,问题是分析得不够具体,肯定《赵巧儿送灯台》和否定《葫芦滩》、《臭牡丹》,都不能使人明白到底邵子南哪些地方做对了,哪些地方做错了。
《赵巧儿送灯台》的整理方法十分值得重视。这不是一般的整理工作,这不是根据一个材料整理一个故事;不是根据几个材料整理一个故事,而是把关于一个人物的原来按照不同观点、从不同角度创作出来的种种故事集中起来,连串起来,成为一个叙述一个性格统一的人物的完整的故事。
首先,这样做是不是合适,有没有必要?哪些故事可以,需要这样做,哪些故事不需要?其次应该怎样处理?分析这样的问题必须从具体的材料出发,不能单凭印象。要分析哪些故事是从不同的阶级观点出发因而互相对立;哪些故事因为流传的地区、传述的人不同而互有歧异;哪些看来相反而实相成——各说明着人物性格的不同方面……同时,故事能不能连串起来,必须看看这些故事是不是有连串起一个的可能,故事当中是不是天然地关联,有没有内在的统一性,能不能构成情节——群众是不是在希望它完整起来。
从整理出来的故事看,从论文的初步分析看,《赵巧儿送灯台》大概是可以或应当集中为一个故事的。但是,也可能这里也有简单化的地方。比如,赵巧儿的“聪明、伶俐”和“骄傲自满”,自作聪明,不一定就是“不统一”。鲁班的性格也似乎有绝对化起来的倾向。论文作者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是十分笼统的,只是说“有的传说中,他是以聪明、伶俐的形象出现,给人以新鲜活泼的印象,有的又是以自满浮夸的形象出现,给人以鄙薄厌恶的感觉”,这是毫不切实的,不能说明问题、使人信服,因而,对于邵子南的工作也不能作出公正中肯的判断,不能使人看出它的重要意义。同样,在批判时也是仅仅以印象为依据。我们要求作者深入地分析一下原来的故事,再来比照一下邵子南的作品。
又,论文作者有些观点是有问题的。如每个流传得较为广泛和久远的民间故事和传说,虽然都有它的明确主题思想,但这往往是非常单纯的,也可说是较为原始的。故事情节也如此。因此,他认为,在“有助于主题的突出”的原则下,每一个故事就是“真正属于人民的,主题也是健康的部分”,都需要加工或修改。我看这样的强调加工修改,实际上是贬低民间作品的思想性,是由于对于民间作品缺少深入的认识,因而缺少必要的尊重,因此,作者对于邵子南的肯定或否定,尤令人怀疑这里是不是主观主义的成分。
又作者说在加工时,除了使故事的情节和人物的性格在不破坏原有风格的前提下,使它更为生动和完整外,更重要的是使它原有的主题思想变得更丰富和突出。似乎主题思想可以脱离人物性格和情节而存在,这也是不妥当的。
以上两点不是主要问题。
关于《王抄手打鬼》,所引起的鬼的问题,我觉得并不那样简单。鬼故事,有一部分是可以归入神话范围或带有神话色彩的,这一类故事可以说是古老的,是人民对于客观世界的幼稚的解释,是幻想性的东西,但确实有一部分鬼故事不是神话,也并不古老,是故事,是对于客观世界的成熟的解释。有许多鬼故事甚至比“人故事”对于人情世态刻画得还要具有现实性。我倒是同意邵子南的看法,鬼故事很多带有很大的影射意义,是在指鬼骂人——这从样式上可以区别出来,一个是一本正经的说鬼,文体必严肃,一是嬉笑怒骂的说鬼,是喜剧的乃至闹剧的,充满幽默与讽刺,如《王抄手捉鬼》即是。
我想,谁要是找一点材料写一篇《谈鬼》(可从马健翎的《游西湖》谈起),倒是很有意思的事。
[1]本篇据手稿编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