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三
461字 下载全书
[来书云:“前日精一之论,即作圣之功否?”[一]]
“精一”之“精”以理言,“精神”之“精”以气言。理者,气之条理;气者,理之运用。无条理则不能运用,无运用则亦无以见其所谓条理者矣。精则精,精则明,精则一,精则神,精则诚;一则精,一则明,一则神,一则诚,原非有二事也。但后世儒者之说与养生之说各滞于一偏,是以不相为用。前日精一之论,虽为原静爱养精神而发,然而作圣之功,实亦不外是矣。
【注释】
[一]来书云:“前日精一之论,即作圣之功否”:底本原无此十五字。佐藤一斋说,王贻乐本(即王贻乐编刻《王阳明先生全集》)有此十五字,诸本并脱。陈荣捷、邓艾民亦有相近说法。此据佐藤氏、陈氏、邓氏之说补出。
【翻译】
[来信说:“前日关于精一的论述,是不是作圣的功夫?”]
“精一”的“精”字是从理的角度言,“精神”的“精”字是从气的角度言。所谓理,乃是气的条理;所谓气,乃是理的运用。没有条理就不能运用,没有运用也就无法体现其所谓条理。能惟精则能精微,能惟精则能明照,能惟精则能专一,能惟精则能入神,能惟精则能至诚;能惟一则能精微,能惟一则能明照,能惟一则能入神,能惟一则能至诚,精一原本就并非二事。只是后世儒者的说法与养生的说法各自执滞于一偏,所以不能互相为用。前日关于精一的论述,虽然是为原静你爱养精神而提出来的,然而作圣的功夫,其实也不在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