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劳动供给:家庭生产与生命周期
在上一节中我们是从个人的角度(或者说是将一个家庭看作一个整体)来研究 劳动供给行为的。在这一节中,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劳动供给行为。首先,我们深入 到家庭内部,研究家庭成员(主要是夫妻之间)是怎样进行劳动分工的。其次,我们 研究一个人如何在一生的生命周期中安排自己的收入一闲暇组合,来追求整个生 命周期内的效用最大化。这两项研究工作都是由美国芝加哥大学的诺贝尔奖得主 贝克尔(G. S. Becker)开创的。
52.1家庭生产和夫妻分工
在经济学的发展历史中,贝克尔的一项突出贡献是将生产理论运用于家庭行 为的研究,从而开创了“家庭经济学”这门新的学科。在贝克尔的理论中,他认为家 庭就好像一个生产企业,它的投入品是时间,产出是家庭的效用(或者说满足感)。 这个基本的理论起点对于理解家庭行为非常有用。家庭经济学广泛地涉及家庭的 分工、婚姻、生育等行为,而在这里,我们只涉及家庭成员分工问题。确切地说,我 们只以夫妻分工为例来讨论家庭分工。
【阅读】
5劳动供给(丄:劳动时间与劳动力数量
爱情也是经济学可以分析的吗?
有一次,中央电视台的水均益采访贝克尔,他的问题可能代表了很多人的疑 惑。他的问题是,家庭是基于爱情的,难道这也能用经济学分析吗?贝克尔的回答 是,即使是爱情,也最终是给人带来效用和满足感的,它就是家庭的“产品”。因此, 爱情也是能够被纳入经济学分析的。
夫妻之间更多相处能够增进爱情,但更多的相处是以减少工作和收入为代价 的,因此,多少时间用来工作,多少时间用来过家庭生活,就是一个可以用效用最大 化的分析方式来解释的。比如说,收入高的人往往显得不太顾家。在大多数情况 下,在夫妻之间是丈夫收入高.于是,妻子往往觉得丈夫不够顾家,其实,如果“更顾 家”(更多时间呆在家里)是以减少收入为代价的,对家庭来说并不一定是最佳选 择,而是另一种形式的“不顾家”。不过,这里的分析是针对那些真正的最大化家庭 总效用的家庭的,不能用来为那些因为个人原因而整天不回家的人找借口。
如果男性和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水平存在着差异,这就好比夫妻之间 在通过劳动生产“效用”时的生产率有差异,那么,当家庭追求效用最大化时,就需 要在家庭成员间进行分工,谁能够挣得的工资越高,谁就应该更多地就业,而另一 位则更多地从事家务劳动。①
贝克尔认为,男性和女性生理上固有的差异是导致家庭内部分工的重要原因。 因为存在着生理的差异和社会角色的差异,女性将更多地在生育和照料孩子的人 力资本上投资,而男性则更多地在有利于提高其市场活动的生产率的人力资本上 进行投资。这种人力资本投资的差异是导致已婚男性的市场工资率超过已婚女性 市场工资率的一个原因。
后来,经济学家们还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女性就业难和工资较 低的现象作了解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必然是追求企业的利润最大 化,因此,企业就希望在市场上寻求劳动能力较强和就业稳定性较强的劳动力为企 业工作。但企业在市场上聘用职工的时候,并不知道谁的工作能力更强,谁在工作 后会有更强的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根据关于劳动力能力和工作稳定 性的概率分布来做出雇用决策。一般来说,人们都知道在一些特定的工作岗位(尤 其是重体力活)上,男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由两性的生理差异造成的。另
① 有兴趣的读者如果想了解更深入的分析,可参见Becker, G.S., 1981, A Treatise on the Fami切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第二章。(中译本《家庭经济分析》•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劳动和人力资源经济学
外,男性员工一般具有更强的工作稳定性,而大多数女性员工(尤其是年轻女性)都 需要生育和抚养孩子,在这一过程中,很多女性会选择辞去工作呆在家里,用经济 学的语言来说,就是退出劳动力队伍。这些信息都会给雇主一个信号,雇用男性职 工更加有利于实现自己的利润目标。结果是,一方面企业倾向于多雇用男性员工, 另一方面女性劳动者会适当地屈就于较低的工资水平。也是因为同样道理,企业 会更倾向于将企业培训的机会给离职倾向较低的男性员工。
既然女性工资水平较低在很大程度上是两性人力资本投资的对象不同以及劳 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这样的因素造成的,那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丈夫更多地从事 市场活动,妻子更多地从事家庭活动就可能是达到家庭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 可见,经济学家从家庭分工出发为劳动力市场上对女性劳动力的工资和就业“歧 视”提供的解释是比较中性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经济学家不需要关心由于女性 工资低、就业难而带来的一些其他社会问题。贝克尔指出:“已婚男女之间劳动分 工的性质已经意味着男人比姐女有更大的能力几次结婚,同时通过一夫多妻制或 通过离婚或遗弃妻子而连续几次结婚。因此.婚姻法和婚姻契约主要是保护在家 庭内专门化的妇女反对离婚、被遗弃以及受到其他不公平的待遇。”①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还能够理解为什么生育保险是重要的,因为当女性职工 在生育期间的收入由社会提供时,企业就不必再担心其雇用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 请假而企业却要继续为她们付工资,这就使得企业更加愿意雇用女性职工。在中 国,上海市率先建立了女性生育保险制度,这将对促进女性就业和保障女性权益起 到积极的作用。从经济学逻辑出发从而得到具体的政策建议,显然要比空泛地呼 吁“保护女性权益”要更为实在。
最新的家庭内部劳动分工的研究认为,家庭成员并不一定像传统理论所认为 的那样最大化整个家庭的总效用,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还具有动态的策略性的一 面。新的理论将家庭分工看作夫妻双方通过谈判分享分工收益的过程。一般来 说,女性的工资较低,因此她们通常在家务劳动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是,如果女 性真的选择分工并在家里从事家务劳动,那么,由于长期脱离劳动力市场,她们在 市场上就业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弱,当未来再与丈夫谈判分享家庭分工的收益时,她 们的谈判能力就下降了。考虑到这一点,女性劳动力就可能倾向于选择就业,而不 是呆在家里。最近几十年来,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离婚率都在上升,这就给 女性发出一个信号,为了家庭而放弃就业越来越不值得了,于是,她们就会更多地 走向社会去就业,从而导致家庭分工程度下降。
讨论:如果女性考虑到离婚的风险,出于上述策略性的考虑,不愿意分工 于家务劳动,这并不一定是家庭效用最大化的选择。这时,能不能设计一种保 险机制,来提高女性的效用,并且提高家庭分工程度和家庭总效用?与之相关
①参见贝克尔,1987:《家庭经济分析》,华夏出版社,第32页。
的是,婚后财产均分制度实际上是否就是一种保险?
(提示:请参考陈钊、陆铭、吴桂英,《考虑离婚的动态家庭分工理论及一个 提高分工效率的保险机制》,《经济学(季刊)》,2004年第三卷(中国经济学年 会专辑).167—190页。同时,可在网上查阅一下“婚姻保险”这样的词条,看 看有什么发现。)
【背景】
劳动供给丁) ••劳动时间与劳动力数量
上海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资料来源:根据《文汇报》2001年10月11日和11月19日相关报道整理。
调查显示,女性比男性平均每天多做1.9小时家务。虽然女性的社会地位越 来越高,但是即使在上海也分别有43.8%的男性和37.4%的女性认同''男人以社会 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传统分工模式,支持率居然比10年前分别上升了 9.2和 6.8个百分点。
城镇在业女性的年均收入只有男性的70%,因为即使在相同职业中,女性的 职务、职称往往低于男性。尽管上海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已经高于男性,但 由于职务职称低,女性的收入还是只占同类男性收入的62.4%。
在“家庭投资或贷款”和“买房、盖房”的决策上,妻子参与决策的比例分别为 83%和85.5%,不但比10年前大有提高,还分别比全国髙22.3和13.8个百分点。
当家庭面临决策问题时,上海由夫妻共同决定及主要由妻子决定的比例达 85.1%,比10年前提高了 11.4个百分点。
95%以上的女性表示,她们可以自己做主“购买个人的高档商品”或资助“自己 的父母”,其决定个人事务的自主权巳经略高于男性。
女性在继承权问题上也享受到了更多的平等,数据表明,有48.4%的男性赞同 出嫁女与兄弟平等继承家庭遗产,还有21.4%的男性赞同“孩子可随母姓”,比10 年前提高了 13个百分点。
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性,79.6%的女性表示,即使配偶的收入足够高,或者家 里有大量钱财,还是会自己工作或劳动。
5.2.2生命周期内的工作决策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般来说是在中年达到所谓的“年富力强”的时期,也就是 从事市场活动的生产率最高的阶段。在年轻的时候,刚刚跨岀学校大门,没有实际 的工作经验,这时生产率较低。而当中年过后,一个人则会面临体力精力下降、知 识经验老化的困境。如果一个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能够保证一个人根据他的生产
劳动和人力资源经济学
率获得工资报酬的话,那么他的生产率和工资曲线就如图5.7(a)所示,呈倒U形, 在美国那样的市场经济国家,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参阅本书第5章的图5.1)。根据 这条工资曲线,一个人达到生命周期内效用最大化的选择应该是工作时间越来越 多,到中年时达到峰值,然后再逐渐减少(如图5.7(b)所示)。①
图5.7生命周期内的就业决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女性劳动力在生命周期内的劳动供给比较特殊。因为女 性需要在家庭内承担生育孩子和抚养孩子的职责,所以很多女性会选择在孩子出 生到长大这段时间里退出劳动力市场。于是,女性劳动力在生命周期内的劳动供 给曲线在年轻和中年以后出现两个峰值,呈驼峰状,这种现象被称为女性的“双头 就业”或者型就业”。目前,中国的女性劳动力中也岀现了一些退出劳动力市 场的现象,由于中国在计划经济年代强调两性平等,当时女性劳动参与率畸高,因 此,在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一部分女性劳动力,特别是家庭其他成员收入较高的 女性,可能会为了追求家庭总体效用的最大化而选择退出劳动力市场。因此,不能 笼统地将不工作的女性都作为就业困难对象予以帮助,而应该进一步区分自愿不 工作和想工作找不到工作的两类女性,后者才是真正需要政府和社会帮助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