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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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志不必及人物 地理言四至八到
【何本載閻云】萬斯同季野曩謂余云:「撰一統志奚必及人物,人物自有史傳諸書。」予甚駭其説,及近覽元和郡縣圖志、太平寰宇記,意果不足重在此,一州内或人物無,或僅姓名貫址,即間舉生平,亦寥寥數語,不似明一統志誇多泛濫,令人厭觀。乃悟著書自有體要,苟其人其事無關地理,不容闌入。善乎,杜君卿有云:「言地理者,在辨區域,徵因革,知要害,察風土。」李弘憲云:「飾州邦而敘人物,因丘墓而徵鬼神,乃言地理者通弊。至於丘壤山川,攻守利害,反略而不書。」元和宰相之言,施於譔述如此。若南軒論「修誌不可不載人物,典刑繫焉,世教補焉」,此則儒生之見。以此點綴郡邑志則可,非所論大一統之書、卷帙浩繁者也。
【又云】地理東至某地若干里,南至某地若干里,西至某地若干里,北至某地若干里,謂之「四至」。東南到某地若干里,西南到某地若干里,西北到某地若干里,東北到某地若干里,謂之「八到」。惟杜氏通典係刻本,宛然具存。若元和郡縣志、太平寰宇記繕寫本多譌,或原有不備者矣。
【又云】古書中言地理者,舉東可以該南,舉西可以該北,非若東之與西、南之與北截然不相通也。知此乃觸處無疑。
【何云】通典舉「四至」,郡縣志詳「八到」,寰宇記仍李弘憲之例。
25 水經引天下之水數 水經有郭酈二家注 水經撰者考辨 前人撰書後人附益 水經注經文注語多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