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春秋十賦屬對之工 熊虎之狀對豺狼之聲 馬將爲櫝對鶴有乘軒 于奚辭邑對晉侯請隧 星已一終對亥有二首 雞犧斷尾對象齒焚身 虞不臘矣對吴其沼乎 好魯以弓對賜鄭以金 蛇出泉臺對鳥鳴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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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春秋十賦,屬對之工,如「越椒熊虎之狀,弗殺必滅若敖;宣四年。伯石豺狼之聲,非是莫喪羊舌。」昭二十八年。「王子争囚,而州犂上下;襄二十六年。伯輿合要,而范宣左右。」襄十年。〇何云:「此未穩。」「魯昭之馬將爲櫝,昭二十九年。衞懿之鶴有乘軒。」閔二年。〇何云:「此聯去『將』、『有』二字爲佳。」「于奚辭邑,而衞人假之器;成二年。晉侯請隧,而襄王與之田。」僖二十五年。「星已一終,魯君之歲;襄九年。亥有二首,絳老之年。」襄三十年。「作楚宫,見襄公之欲楚;襄三十一年。效夷言,知衞侯之死夷。」哀十二年。「雞憚犧而斷其尾,昭二十二年。象有齒而焚其身。」襄二十四年。〇何云:「二句工矣,而事不類。」「虞不臘矣,僖五年。吴其沼乎。」哀元年〔一〕。「好魯以弓,請謹守寶;昭七年。賜鄭以金,盟無鑄兵。」僖十八年。「蛇出泉臺,聲姜薨;文十六年。鳥鳴亳社,伯姬卒。」襄三十年〔二〕。
【閻按】歐陽公年譜:「年十七,舉隨州,試左氏失之誣論,中云:『石言于晉,神降于莘,外蛇鬭而内蛇傷,新鬼大而故鬼小。』雖不中,人猶傳誦之。」但「誣」原本定作「巫」,出范甯穀梁傳序「巫者,謂多敘鬼神之事也」。
【元圻案】葉石林避暑録話下謂:「歐陽公爲舉子時,客隨州,秋試左氏失之誣論云云,主文以爲一場警策,遂擢爲冠。」與年譜異。
〔一〕「元年」,原作「二年」,據中華本春秋左傳注哀公元年改。
〔二〕「三十年」,原作「十三年」,據中華本春秋左傳注襄公三十年改。
19 徐淵子初寮襲用前人語 林木翳然便有濠濮間想 清風颯至自謂羲皇上人 得知千載上賴古書21 晏元獻進牡丹歌詩表 神雀頌五人稱美 重陽群臣和詩考爲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