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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调整工商业
(三)调整工商业的措施和成效
调整工商业主要是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首先是调整公私关系。调整公私经济关系的实质,是在巩固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前提下,公私兼顾,使私营经济发挥其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作用。
1950年4月12日,中财委召开党组会讨论调整工商业问题。我在会上发言谈到:关于公私兼顾的问题,中财委系统研究不够,没有把《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我们在实践中究竟怎样落实这些规定,还缺少办法。1949年为平衡收支,征税有些重,加上其他方面的缺点,资本家叫得比较凶。我们自己没有经验。来帮助我们的苏联专家又不熟悉中国的情况和政策,比如商业部的苏联专家,总不理解为什么国营贸易部门能赚的钱,白白让私营工商业赚去,主张凡能赚钱的买卖,国营贸易部门都要干。这当然不能怪他们,因为我们没有很好地向他们说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我党的政策。陈云同志在这次会上强调指出:“我们既在经济上承认四个阶级,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工商业就要让他发展,有困难就要帮助。”“对资产阶级无非有两种办法:一是不给“油水';二是给一点'油水',将来实行社会主义再拿回来。二者必居其一。我主张从预算内划出一部分,给资产阶级一点'油水',这对我们更有利。”他还说:“给“油水'也有一个如何给法的问题。一是税收放宽;再就是税收不放宽,银行给贷款。后一种办法给了好处,人家也不知道;前一种办法给好处在明处。所以,还是实行前一种办法。”他提出:“今后要多照顾一下别的阶级,可以定下一条,明年从预算里让出一部分,叫做“合作费',用以解决与资本家的合作问题;国家订计划也要把私营部分包括进去。至于有些资本家现在遇到困难,提出要公私合营,我们不能随便答应,要考虑利弊得失,不能一说合营就都是好的。”
大家完全赞同陈云同志的意见。会议决定中财委的工作要把重心从财政方面转到恢复发展经济上,首先抓好现有工商业的调整工作。按照公私兼顾的原则,研究从贷款、税收、原材料供应、运输等方面扶持私营工商业的发展。
以后,中财委又召开了一系列有私营工商业者参加的工商、税务、贸易、油脂、火柴、橡胶、机械等专业会议,逐个解决问题。5月召开的上海、天津、北京、武汉、重庆、西安、广州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具体分析了私营工商业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7月6日,中财委就召开公私关系各种专业会议的方针向中央写了报告,提出了应该采取的调整措施:
1.投放货币,收购农副土特产品,开展城乡交流(这一条当时是作为全党的大事来抓的,中央曾专门发出指示)。
2.对私人工业实行加工、订货,合理确定工缴费(后来成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最初形式)。
3.在原料供应、资金供给等方面,实行公私大体平等的原则。
4.划分公私经营范围。国营零售商业要担负起稳定物价的作用;现有零售业务只经营粮食、煤炭、油品、布匹和生产工具等少数重要物资,掌握货源的1/3到1/2,其他商品让给私人经营,并推动私商以适当价格收购和运销农副产品。
5.调整价格政策,使私营零售商有利可图。6.适当减轻税负,简化征税手续。
要落实这些措施,遇到的矛盾也很多。当时,国家财政还有赤字,社会上又有大量的失业者,金融物价也有再起风波的可能,政治经济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在工商业的调整中去求得解决,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制约工商业的调整。总之,当时是背着包袱搞调整的,回旋的余地比较小,必须审时度势,统筹考虑各项调整的措施,照顾到各个方面,避免顾此失彼,“按下葫芦又起瓢”。
下面就谈谈当时是如何处理这些矛盾的。
1.关于维持生产、救济失业与继续稳定金融物价的矛盾。
要维持生产、救济失业,就要增加货币投放,这同稳定金融物价是相矛盾的;而实行有利于稳定金融物价的紧缩政策,工商业的困难就会继续下去。这两件事又都不能出问题,就象陈云同志比喻的,现在政府挑的是两筐鸡蛋,不要碰破一头。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采取维持生产、救济失业的措施时,必须同稳定金融物价相辅相成,不能鲁莽行事。当时的金融形势是:贸易回笼减少,信贷回笼增加,信贷回笼大于贸易回笼。1950年3月份,发出票子6万亿元人民币(旧币,下同),而贸易回笼仅完成计划的40%,银行存款达到9万亿元。进入4月份,贸易回笼又有减少。信贷回笼增加,会不会孕育另一种危险,一旦物价波动,存户挤兑,又迫使增加货币发行,酿成更为严重的局面呢?因为信贷回笼的货币并不是闲在那里,已经安排了用场。三四月份,我们就是靠存款解决了财政贸易周转的资金需要。如果存户大量挤兑,就得大量增加货币发行。当时还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必须从最坏处着想,事先预谋对策。
经党中央和毛主席同意,中财委提出了四项措施,设置了两道防线。第一,掌握足够的纱布。当时,我们的存粮比较多,纱布比较少,一旦物价出现涨风,游资又极易冲击纱布。所以,中财委决定增购棉花,扩大委托上海私营纱厂代纺数量,以增加我们的纱布实力,又帮助私营纱厂渡过困难,减少失业。第二,扩大人民币的流通地域。当时,人民币主要在若干大中城市流通,如能扩大流通地域,对预防金融物价风潮将有重要作用。为此,中财委要求新解放区选择有条件的市镇,按照国营贸易公司统一牌价,开展专收人民币的售卖活动。第三,吸收定期存款。以上三项措施是第一道防线。必要时,采取第四项措施,即把军政经费推迟发放,并在短期内冻结机关、国营企业及合作社的大部分存款,或限制提款数量。这是第二道防线。由于采取了这四条措施,金融物价没有出大的问题。
2.关于减轻民负与平衡财政收支的矛盾。
从抗日战争起,多年打仗,人民疲惫,需要休养生息,适当减轻民负,以利于促进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国家财力匮乏,减轻民负,又可能危及财政收支平衡。那时全国收支大约664亿斤粮食,调整措施将引起减收和增支共计116亿斤粮食。即使我们把所有的后备力量都拿出来,也不过66亿斤,加上其他增收节支措施,也还需要发行折合35亿斤粮食的人民币。这已经接近危险的界限,因此必须在努力减少支出上做文章。一是裁减国家机构的经费,二是限制工业投资。
3.关于扶持私营工商业与发展公营经济的矛盾。
从稳定物价、发展生产着眼,需要扩大国营及合作社商业在城乡的购销活动;但如果私营工商业被挤垮了,也不利于恢复城乡经济。调节的办法,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对五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这种统筹兼顾,当时称之为既“有所不同”,又“一视同仁”。
4.关于保护私营工商业合法利益与保障工人权益的矛盾。
刚进城的时候,我们强调工人已经争得的政治经济权益不能轻易取消,不允许私营工商业随便停工停业。1950年上半年,工商业出现了困难,有些企业经营不下去,不批准停工停业不行了。有些企业要渡过难关,不仅需要政府的帮助,也需要工人的支持,包括忍受裁员减薪这样暂时的牺牲。这就需要我们做好劳资双方的工作。
针对工人中存在的一些过高的福利要求,周总理在七届三中全会上要求全党注意做工人的工作,向工人进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教育。工人一般都能够接受这个道理。当时有个口号,叫做“降低工资,劳资团结,渡过难关”。这样也发生了另一方面的问题。有些资本家和他们的代理人,对降低薪资持消极态度。天津私营中兴纸厂工人主动提出降低工资,而经理、副经理、襄理、协理7人的薪金占全厂工资支出的16%,他们无动于衷,却要求工人多减。也有的私营企业本来不必减低工人薪金,资本家也趁机向工人开刀;我们有的同志又缺乏这方面的警觉,不管青红皂白发动所谓减薪运动,让资本家钻了空子,引起工人的不满。
工商业困难,失业工人增加,做好失业救济和安置工作,就成为当时党和政府的一件大事。毛主席和少奇同志、周总理都直接过问,亲自处理。中共中央于1950年4月、6月、11月三次发出指示,对失业工人的救济问题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事后看来,有利有弊。从积极方面说,确实安定了失业者,他们看到新旧社会对他们的态度迥然不同,从内心拥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从消极方面说,政府从此背上了统一安排所有失业人员的生活与工作的沉重负担,并一步一步地演变成了一种由国家包下来安排劳动就业的制度。
5.关于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扩大造成的矛盾。
繁荣市场的措施之一,是收购农副产品。除国家力量外,当时还要运用私商的力量。建国初期,城市人民购买力低,产地价格偏高,抑制了对农副产品的需求,私商不愿意下乡去收购贩卖。要打开农副产品销路,产地价格就必须适当降低,以适应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并使私商有利可图。在当时的情况下,农副产品只要能够卖出去,对农民就合算;否则,看起来是照顾了农民利益,最后还是农民受损失。
1950年5月份以后,由于部分工业产品价格上扬,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逐渐扩大了。5月下旬到8月下旬,河北省唐山、石家庄、保定三市工业品价格上升了22%—29%,农产品价格反而下降了7%—13%左右,粮食的市价降低到国家牌价以下,农民很有意见。9月19日,华北局就剪刀差扩大的情况和意见向中央写了紧急报告。9月25日,陈云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决定放手购粮,把粮价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以免“谷贱伤农”,造成市场的呆滞。同时,加强农产品的推销与出口工作,并进口一部分农民需要的日用品。这样做,对繁荣农村市场,活跃整个国民经济有利。
1950年调整工商业的工作,总的看成效是大的,特别是把收购农副产品作为主要措施,抓到点子上了。如果要讲那次调整的经验,这是最重要的一个经验。陈云同志曾在中财委的一次会议上专门讲到了这个经验。他说:“三、四月间工商业困难,经过五、六、七月情况变了,霓红灯又亮了。为什么变化得这么快?其中的道理之一是使社会力量转动起来,办法就是收购,城乡都是如此。在乡村收东西投放钞票,然后钞票又进城来买东西,就活起来了。所以,繁荣的重要之点又是收购农副产品。这是主要的经验。农村这个百分之九十动了,百分之十(当时城乡人口比例是一比九—一波注)也就有办法了。基本动力是农村的力量,这一条道理我们摸到了。”我们大量收购农产品,农民卖出了产品,就增加了购买力,城市的工商业也就活了。失业现象跟着也会减少,继之又会推动城市购买力的提高,工商业又会进一步繁荣起来。这不仅有利于增加税收,减少财政困难,促使物价稳定.而且有利于打击投机活动,发展正当的工商经营,促进城乡交流越来越活跃。4月10日开始投放货币,一路到乡,一路到城,4月20日左右进入市场,5月初市场开始转机,6月份就重新活跃起来了。工商业停歇业户开始减少,复工复业户陆续增加。以华北为例,各地工商业5月底由下降转向回升。据上海、天津、北京、武汉、青岛等城市的统计,10月份同4月份相比,大米、面粉、棉布和棉纱的销售量,分别增加了298%、54%、233%和180%。上海市7月份扭转了歇业户多于新开业户的情况,整个下半年,新开业的工商户达到32674户,比歇业户多出25223户。
1951年4月9日到5月10日,我在上海对工商业的情况作了一个月的考察、研究,发现私营工商业存在的问题还不小,需要继续努力解决。回来后,我向毛主席和党中央作了书面报告。当时,上海工商企业中公私资本的比例是1:5,而它们的营业额则是2:5,说明公营比私营恢复得快。这既是好现象,也说明私营工商业困难多,恢复乏力。那时私营工商业在一些重点产业部门还占优势。如按资本额计算,在机电行业占60%,机械行业占75%,酸碱制造业占60%,纺织业占60%,其他日用品工业几乎都掌握在私人手里。国营工业设备利用率已恢复到70%—80%,私营工业仅恢复到40%—50%,有一半的生产能力闲置在那里。从国计民生的需要看,这是必须解决的。所以,我在报告里建议:一方面,必须有计划地发展国营工业,逐步改变不利于我的公私比重,以加强国营经济对私营经济的领导能力;另一方面,应该继续调整工商业,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把私营企业的潜力利用起来。此外,我还发现,统一财经后,地方对中央集权过多意见比较强烈。他们对中央管大政方针是拥护的,但对许多业务部门搞垂直管理有意见,认为这样做会影响经济工作。这次调整工商业的工作,由于抗美援朝开始,未能坚持做到底,还遗留下了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使后来的工作增加了一些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