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开展城乡“四清”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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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毛主席为了“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变”,决定在全国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农村的运动,以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简称“四清”。城市的运动,以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简称“五反”。为了指导运动的开展,中央于1963年5月和9月,先后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随着运动的深入,中央又于1964年底至1965年初,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决定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内容一律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通称“四清”。这场运动直到1966年下半年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展而结束,历时近4年。当时,工业交通企业的“四清”由我分管。回顾这场城乡的“四清”运动,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对于解决好党内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防止腐败现象,避免重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是会有教益的。

(一)“四清”运动的由来和《前十条》的制定

(二)运动的初步开展和《后十条》的制定

(三)《后十条》的修正和“左”倾错误的发展

(四)《二十三条》制定前后的思想分歧


(五)重新强调阶级斗争及其失误(一)“四清”运动的由来和《前十条》的制定

三十八 开展城乡“四清”运动|下卷|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 - 薄一波|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