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 - 薄一波 >
- 下卷 >
- 三十八 开展城乡“四清”运动
(三)《后十条》的修正和“左”倾错误的发展
修正《后十条》,是1964年6月17日的中央书记处会议正式决定的。会议提出:根据5月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由谭震林同志主持修改《后十条》和《贫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然后作为草案发下去;城市的社会主义教育问题,由彭真同志主持代中央起草一个指示。城市划阶级的问题,各大区要进行一些试点,并将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由中央局汇总报中央。6月25日,中央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贫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提出对过去划错了的阶级成分都应该认真审查并改正过来。8月5日召开的中央书记处会议又决定:《后十条》的修改由少奇同志负责;城市(包括街道)的社会主义教育,由我负责起草一个指示提交中央书记处,争取在8月底以前搞好,9月中旬发给各地研究,然后提交10月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另外,根据陈伯达的提议,中央决定成立“四清”、“五反”指挥部,由少奇同志挂帅。
7月,少奇同志到天津、济南、合肥、南京、上海、郑州,8月后又到武汉、长沙、广州、南宁等地了解运动的情
况,并在各地做了多次讲话。他在这些讲话中,除突出强调领导干部要下去蹲点,要追上面的根子(直至中央),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以外,还特别强调了三点:一是《后十条》关于团结95%以上干部的规定不那么妥当,强调放手发动群众不够,要修改。对于农村基层干部,开始不能依靠,等问题摸清以后才能依靠。二是要扩大“四清”的范围,提出“四清”不只是清经济方面的问题,而是经济、政治、思想、组织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统统要搞清。三是要在运动中集中精力打歼灭战。
8月16日,少奇同志给毛主席和党中央写了一封信。信中说:中南各省准备每一个县搞一个区或一个相当于区的公社,这样分散进行能否搞深搞透是难于保证的。我已向湖北、湖南建议把各县工作队集中到地委,省委工作队也分到各地委,在省委、地委领导下集中搞一个县,县以下各行各业和城镇的“五反”也同时进行,这样“一个县可以集中工作队员数千人上万人,声势浩大”,“力量集中,领导加强,便于打歼灭战,便于掌握运动的火候”。今冬明春每个地委集中搞一个县,明年翻一番,搞两个县,后年再翻一番,搞四个县,如只依靠县里搞不出名堂。另外,少奇同志在信中还建议中央各机关也要抽出人来组织工作队,科长以上各级干部大体抽出三分之一,再加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有一万至几万人。毛主席8月18日复信说:“八月十六日来信收到,我于昨天(十七日)看了一遍,觉得很好,完全赞成。今天(十八日)即与中央各同志商量,照此办理,迅速实行。十月工作会议还
1
应该讨论此事一次,取得一致意见,统一党内思想。……八月中旬至十月中旬,中央、省、地、县委、各中等城市市委以两个月时间,即照你的办法,立即训练工作队,以利秋冬实施。”按照这个部署,中央各部委和省、地、县机关都抽了大批干部,实行大兵团作战的办法。当时,中央工业、交通战线的16个部、局共抽出3901人,占干部总数的26%,其中正副部长、司局长分别抽出34%、31%。据安子文同志说,全国下去搞“四清”和“五反”的,共有一百五六十万人。
对于这种做法,党内是有不同意见的。毛主席在北戴河找李雪峰同志及华北各省、市委书记谈话时,华北的同志就不赞成这样的部署。他们说,每个县派一万多人的工作队下去,倾盆大雨,是不是径流太大?河北141个县,如按这个进度,5年才能搞一半,时间拖得很久;应该主要搞落后区,一般地区可先在面上搞。
少奇同志这次到南方去,是带田家英同志一起去的。到了广州以后,他亲自主持对《后十条》的修改,加写了一些十分尖锐的话。8月19日,少奇同志写信给毛主席和党中央,并让田家英同志将修改稿带回去。8月27日,毛主席将这个修正草案批给小平同志:“此件请印发大区书记及少数参加会议的同志,加上中央参加会议的同志,越快越好,请他们研究,并提意见,再加修改。”经过中央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和毛主席、周总理、小平、彭真等同志审阅后,9月18日由少奇同志签发《关于印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规定的修正草案的通知》,
规定将修正草案印发给县以上党委和工作队。这个修正草案,称为《后十条》修正草案。
《后十条》修正草案的重要修改和补充,主要有七个方面:(1)增加了毛主席提出的关于衡量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搞得好还是不好的六条标准;(2)领导人必须亲自蹲点,要蹲在一个大队从头到尾做完全部工作,并且要蹲两次;(3)把放手发动群众放在第一位,提出是不是放手发动群众和贫下中农,是彻底或者不彻底进行运动的根本分界线;(4)解决群众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团结95%以上的群众,是团结95%以上的干部的基础;(5)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6)民主革命不彻底的地区,必须认真地进行补课工作;(7)整个运动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解决“四清”问题和对敌斗争问题,第二个阶段主要是组织建设。
这七个方面的修改和补充,最重要的是第五点。修正草案中虽然仍然肯定绝大多数的农村基层干部是好的或基本上是好的,并把原来以县为单位处分干部一般控制在2%以内的规定,改为“一般地控制在百分之一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但对农村干部中的问题估计得严重多了,并明确提出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要在扎根串连、调查研究以后,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可以依靠的就依靠,不可以依靠的就不能依靠,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这样,实际上就把基层组织和干部撇在了一边。实践证明,这是导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迅速向“左”转,严重扩大打击面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步骤。
1
在《后十条》修正草案下发前后,少奇同志还采取了下列这些在实际上不能不加剧运动向“左”转的措施:
9月1日,少奇同志起草了中央《转发<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的批示》,正式将“桃园经验”下发。
10月12日,少奇同志起草了中央《批转李雪峰同志给刘少奇同志的信》的批示,同意李雪峰同志信中提出的“反对右倾”的意见,强调要及时地提出反对“怕左不怕右,宁右勿左的问题”,并提出对已经烂掉了的地委、县委、区委、公社、大队和厂矿企业及其他机构,应当进行夺权斗争,迅速加以解决。
10月24日,少奇同志起草了《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夺权问题的指示》,转发了由陈伯达一手搞的、以天津市委名义写的《关于小站地区夺权斗争的报告》。11月12日,少奇同志起草了《中央关于在问题严重的地区内贫协行使权力的批示》,提出在基层干部躺倒不干、领导权被蜕化变质分子掌握和地富反坏分子或新生资产阶级分子所掌握的情况下,经工作队批准可由贫协组织取而代之,或由工作队组织贫协取而代之。
11月18日,少奇同志起草了《中央关于检查不合中央当前指示精神、妨碍当前运动的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立即检查过去发的指示和规定,凡同中央两个十条和最近指示有抵触者,“应当宣布废除,或者进行修改和补充,而不要不加过问,让这些不合中央当前指示精神的文件妨碍当前的运动”。
11月13日,党中央还印发了经毛主席、少奇同志等同意,书记处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工作团的领导权限的规定(草案)》,规定在凡有地委以上党委负责同志领导的工作团集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地方,当地县委和县人委即由工作团党委领导,该县各区委和区公所、公社党委和公社管理委员会也接受工作团分团党委和工作队党委的领导,并说本规定原则上适用于城市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些文件的下发,进一步促使了运动中“左”倾错误的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桃园经验”和天津小站地区夺权的“经验”。
“桃园经验”,是王光美同志7月5日在河北省委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以后又在许多地方讲过。当时陈伯达极力主张将这个报告印发各地党委和工作队员,少奇同志也同意报告的内容,他亲自向党中央和毛主席写信报告了这个经验总结,并代中央起草了转发这个报告的批语。8月27日,毛主席批示:“此件先印发到会各同志讨论一下,如果大家同意,再发到全国去。我是同意陈伯达和少奇同志意见的。”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同意后,9月1日中央正式转发了这个报告。报告过分夸大了农村阶级斗争的形势,说桃园党支部“基本上不是共产党”,“是一个反革命的两面政权”,支部书记是一个钻进党内的“坏分子”、“国民党分子”;强调要找真正的根子。这实际上是强调所谓扎根串连,采取一种秘密工作方式。这种工作方式后来使不少工作队员谨小慎微,生怕扎错了根子。1
关于天津小站地区夺权的“经验”,是陈伯达一手搞的。8月4日,他给党中央写信,送上小站地区三个“反革命集团”的社会关系分布网,并附有三个“反革命集团头子”的历史大事记各一份。8月12日,中央转发了这封信及所附材料。9月25日,天津市委写出《关于小站地区夺权斗争的报告》,错误地认为:小站地区的政权是“三个反革命集团”建立的“反革命的两面政权”,他们长期“进行反革命复辟活动。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前,这里的天下还不是我们的,或者在很大程度上还不是我们的”。10月24日,中央发出《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夺权问题的指示》,转发了这一报告。指出:“凡是被敌人操纵或篡夺了领导权的地方,被蜕化变质分子把持了领导权的地方,都必须进行夺权的斗争,否则,要犯严重的错误。”这个指示和小站“经验”的下发,更加助长了当时已经盛行的夺权风,重复了土地改革中“搬石头”的错误,即把广大基层干部一脚踢开的错误。
在《后十条》修正草案和这些文件、“典型材料”的指导和影响下,从1964年秋铺开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急转直下,“左”的倾向更为明显和突出。各个试点县都集中了上万人的工作队,完全撇开农村基层干部,在许多地方错误地进行“夺权”,使不少农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例如,山东省曲阜县东郭大队是名副其实的红旗单位,支部书记郭守明是全省著名的劳动模范。在他领导下,全大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群众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可是据1965年1月31日陈少敏同志向谭震
林同志的汇报,工作队根本不从实际出发,不是帮助郭守明等同志克服缺点,改进作风,而是发动群众整干部,将所有大队干部隔离反省,郭守明全家被斗,担任民兵连长的大儿子被撤职,给这里的工作造成很大的损失。又如,青海省一个公社,工作队认为需要撤职处分的干部占总数的47%,其中地富反坏占21%,蜕化变质的占26%,打击面显然太宽了。
在许多地方,甚至多次发生打人、捆人等现象,自杀、逃跑等事件经常发生。例如北京郊区通县,去了2万多人的工作队,有110多个工作队打了人,自杀的有70多起,死了50多人。山西洪洞县,也死了四五十人。
点上的“左”倾,很快影响到面上的“四清”。据荣高棠同志1965年2月9日向党中央写信反映,山东烟台地委提出退赔要达到“双十指标”,即干部退赔的东西,要达到每个社员平均分到10斤粮,10元钱。为了达到这个指标,乳山县在1964年12月连开了18天三级干部会,并限3天退完。县委在动员时说:“如果不立即退赔,就要考虑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新资产阶级分子这五顶帽子,哪一顶给你戴!”不少干部为了不戴帽子,只好卖掉基本口粮、房子、衣服、被褥等来退赔。泰安专区平阴县的退赔工作也搞得很厉害,从动员到退赔前后只有9天,既不去查证核实,也没有政策界限,交代多少就退赔多少。有些地方在砍干部多占工分时,从1958,1959年算起,甚至连《农业六十条》规定的补贴工分也砍掉了,东平县有些大队砍得每个干部平均每天只剩下31
分。上述违反政策的做法,在干部思想上引起很大的混乱,许多基层干部躺倒不干,使冬季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另据山东菏泽专区成武县的干部反映,那里有些单位还用“参观”的名义到干部家中搜查,退赔面过宽,要求过急过严,有的连身上穿的棉裤也被迫脱下退赔了,只剩下一条小单裤;有的把全部家当甚至连茶缸子都上交了,床上只剩下一片席。
不仅许多基层干部受到打击,在重划阶级的过程中,一部分群众也被拔高了阶级成分,受到错误的处理。关于划阶级的标准,由于中央始终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多数地方普遍过严。例如,贵州省委认为全省有一半以上的地区民主革命不彻底,需要重新划分阶级,并且审查社员成分,清洗一切混入的敌人,甚至提出重新成立人民公社。对于清查出来的地主、富农,其房屋、家具依法没收,债务一律废除,有破坏活动的应老帐,新帐一齐算。土改时对待富农与地主有所区别,现在除政治上应稍有区别,经济上应一样对待。这些规定,比土地改革的时候还要严厉,而且对富农与地主基本上不加区分,这就使那些错划了成分的人受到更严重的打击。
在这种形势下,城市的社教运动也受到了影响。如上海市向133个单位派驻了15000人的工作队,有的单位发生打人、罚站、挂牌游行、擅自搜查等现象,甚至采用录音诱供、监视、侦查等方法,经济退赔不仅靠毛估推算,而且追算时间过远。彭真同志1965年1月2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的报告中也批评说:前段时间北京的学校发
生了乱斗的现象,很紧张,特别是有些中学,乱斗一气,罢考罢课,打人,结果有的学校三四天就自杀好几个。工厂也发生这种情况,有一个工厂两天就自杀两个。
工业交通各部的“五反”运动,本来已经于1963年结束,这时又在有的部如建筑工程部重新搞。1964年,全国工交系统组织了13万人的工作队,在1800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开展运动,18个部委有45名正副部长带领22000多名干部蹲点。各省市区和第二轻工业部,还在730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开展了运动。
根据中央书记处的决定,国家经委党组代中央起草了《关于放手发动群众,进一步深入开展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写出的稿子,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所有单位都要划分阶级,要反对右倾思想等等,反映了“左”的精神,但没有完全照搬农村“四清”的提法。9月19日,我将这个稿子报送小平同志,并写了一封信,表示了我的不同看法。我在信中提到:对基层组织依靠不依靠有很大争论;至于整个阶级如何划分,要另搞文件,目前搞不出。我还提出:这个稿子能否提交中央讨论,没有把握。后来,稿子又作了修改,10月28日由谷牧同志报送小平、彭真同志。但是,由于意见没有完全统一起来,中央没有批发这个文件。
1